城市测量师行-房地产行业深度观察:浅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生态建设与规划-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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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自1999年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提出“国家鼓励土地整理”以来,我国土地整治发展迅速,其发展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土地整治1.0时期重点关注耕地数量增加;2.0时期侧重于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3.0时期尝试多类型土地整治,并且开始关注生态建设;土地整治4.0时期,则提倡保护乡村人文风貌、保护乡愁,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整治范围全域化、整治目标综合化。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土地整治新起点,成为行业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的热点议题。 生态空间布局不合理和生态系统退化一直是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土地利用优化调整的平台,以往的土地整治通常更注重耕地指标的产出和环境污染源的简单治理,缺乏对生态空间布局和生态功能提升的系统性考量。 本文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要求出发,分析当前生态建设重点方向、以及生态规划的策略与方法,为今后行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思路参考。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内涵2003年,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浙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建设生态省”两大战略决策,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融合,拓展了土地整治的内涵。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提出加快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赋予了土地整治以“助推乡村振兴”的使命。 同年,国家实施机构改革后,土地整治成为履行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平台抓手。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土地整治发展的产物,融合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空间管控的先进理念,是土地整治4.0时期的特征形态。 从概念来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活动。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兼顾土地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系统功能修复的需要,进行全域性、系统性的生态建设和规划,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生态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建设不仅仅是生态环境问题的简单治理,更多的是全面构建或修复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最终是采用生态化的土地利用方式推进社会经济发展走向良性循环。 因此,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建设中,应该包括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修复和土地利用生态化三个层面的目标。 其中,环境污染修复是生态系统健康的前提条件,是土地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建设的底线要求,生态系统修复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建设的重点目标和当前要求,土地利用生态化则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建设的远景目标和最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