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华西固收研究】规范底层资产估值,理财净值将现“过山车”走势-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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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此次新规以2018年“资产新规”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为指引,进一步统一资管产品会计处理方法、压降底层金融资产估值核算的套利空间,并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进行指导。 二、分析与判断: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对于金融资产的划分差异有哪些?此次新规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做出明确要求“资产管理产品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即金融资产由此前的“旧四类”变为“新三类”。 原金融工具准则“四类”金融资产划分类别:(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类”金融资产划分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 此次新规实施后,主要涉及的金融资产类别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两种。 此次新规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进行进一步指导,新规中要求“资产管理产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相关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必须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此前文章《银行理财“去伪求真”》中我们曾提到过,目前使用摊余成本法计价的底层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ABS、PPN以及理财公司通过信托计划、资管集合或委托基金公司绕道购入的利率债、永续债、非公开信用债及ABS等一系列资产。 根据新规要求,上述仍在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底层金融资产,除本身需符合“18年资产新规”规定外,后续仍需通过SPPI测试才可继续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预计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新规落地实施后,未通过SPPI测试的底层资产将面临估值整改压力。 增加SPPI测试将使摊余成本计量督导趋严SPPI(SolelyPaymentsofPrincipalandInterest)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也可以将其理解成为判断金融资产分类的另一个标准。 根据SPPI测试流程(详见表4),仅当资产同时满足下述四项条件时才可以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类别:a、债务工具投资;b、合同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加利息的付款项;c、仅收取合同现金流量;d、未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 根据流程图可以看出,SPPI测试过程中对于AC与FVOCI的资产划分仅在于资产是否进行出售,所以目前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底层资产是否可以持有到期将成为关键,即当底层资产久期大于产品期限或底层资产发生出售情况时,将导致原本属于AC类的金融资产无法通过SPPI测试,从而被划入FVOCI。 此前“资管新规”中曾对封闭式理财与半年及以上定开类理财产品做出持有至到期的规定,预计增加SPPI测试对上述两类产品影响不大。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理财产品中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底层资产是否需要持有到期,此前监管并未做出明确要求,新规实施后这部分金融资产的估值方式或将面临整改风险。 SPPI测试的加入使对于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底层资产要求更加严格,使用摊余成本法的资产范围缩小,并且为减少产品净值波动,理财机构或将增加短久期的AC类金融资产配置来规避SPPI测试风险。 新规要点内容分析与梳理①通过自主投资和委外投资方式持有的相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估值结果应当一致新规首次对自主与委外投资产品的估值方式进行约束,与监管近期对于“六大行”的窗口指导目的较为统一。 根据多家银行理财持仓数据显示,多数封闭式定开产品持仓委外投资产品占总投资规模比重高达50%-70%;开放式定开类理财持仓规模则有所分化,部分委外资产持仓规模可达70%,但也有部分产品并未进行委外资产配置。 新规加强了对于底层金融资产估值核算方式的约束,预计新规颁布后将对定开类理财产品净值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市场上已有部分产品根据新规内容开始调整估值方式,短期收益曲线出现大幅跳升或跌破前一日产品净值情况。 ②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不活跃金融产品将不能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新规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相关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必须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所以即使资产本身符合“18年资产新规”规定,后续仍需通过SPPI测试才可继续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督导趋严使此前曾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的部分资产被迫变更估值方式,如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不活跃底层金融资产则无法通过SPPI测试,将面临不能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约束,增大未来理财产品净值波动风险。 底层资产为私募债/PPN等通过SPPI测试,根据持有目的是否到期,可采用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我们需要区分产品和底层资产估值区别。 产品估值为市值法,但底层资产若可通过SPPI测试且持有目的是到期,该底层资产仍可通过成本法估值,在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中包括成本法。 ③货币基金与现金管理类产品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或仍可使用“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式进行估值根据新规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出售为目标的,应当将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采用影子定价确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 ”这与此前颁布的货基与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即两类产品可以使用“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方式并不相悖,我们认为货币基金与现金管理类产品未来仍可使用现有方式进行估值。 然而准许延续“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方式并不意味着两类产品的净值表现不会受到波动影响,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需计提减值准备,无法通过SPPI测试的金融资产仍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受此影响货基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净值波动也会有所增加。 底层资产估值整改完成后,产品净值将现“过山车”走势综上,本次新规的颁布进一步落实了监管对于“六大行”窗口指导中提出的对于估值方法的监管约束,主要影响表现为理财产品净值曲线波动将增大,并且为降低净值波动理财机构将对底层金融资产的收益进行评估,缩减部分理财产品中类似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等收益波动较大的底层资产持仓。 受此前“六大行”窗口指导影响,以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等底层资产此前已出现小规模抛售情况。 其次由于当前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大部分为银行间互持,并且银行可以通过增加其他产品持仓来抵消抛售压力,我们认为短期内新规对于银行资本补充工具、ABS等底层资产影响并不会非常大,但对于部分波动较大的委外资产理财机构将开始进行调整部署。 长期来看,理财产品底层资产配置将逐步减少对于净值波动较大的底层资产持有规模,增加高评级、中短久期资产配置。 建议关注近期银行理财监管政策带来的市场交易结构变化。 风险提示监管超预期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