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全国法院审理债券违约纠纷案件座谈会点评: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保障债券投资人合法权益-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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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全国法院审理债券违约纠纷案件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9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央行、证监会等部门召开全国法院审理债纠纷案件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座谈会上,各有关部门领导就债券违约纠纷案件的处置问题做了讲话。
点评:
信用债违约处置监管文件即将出台
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座谈会上表示,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会很快印发。刘国强表示,需要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市场出清,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要健全违约前的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如果双方在债券违约前达成展期置换的重组协议,可以减少债券持有人损失,也可以给发行人提供时间空间。
央行相关领导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债券置换、展期等市场化处置规则,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持有人、发行人庭外快速和解机制,推动违约债券庭外调解。一方面要打击发行人逃废债,另一方面投资人也有配合债务和解的责任。
债券违约处置将得到更多法律支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出现了欺诈发行、中介机构不尽责等违规行为,给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带来挑战。尤其是近两年债券违约高发,在违约化解中行政手段难以有效解决问题,必须通过法治渠道加快处置违约风险。下一步证监会将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进一步支持民企融资
证监会债券部主任陈飞指出,各方应客观看待民营企业债券违约,提升对民企融资的包容度。对符合条件、正常经营的企业发债融资应予以支持,完善民企债券融资的工具,发展创新创业债以及股债结合产品,同时推动地方政府通过增信支持等方式缓解民企融资难问题。
风险仍未出清,违约处置需关注
2018年以来,信用债市场违约频发,2019年违约债券规模再创新高,市场对违约常态化已经形成预期。但债券违约的后续处置问题逐步显现,一方面投资者怕“踩雷”,另一方面投资者“踩雷”后遇到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不尽责、缺少相关法律支持等情况使投资人处于弱势位置,这也导致市场风险偏好难以改善。
从本次座谈会传递的信号来看,一是债券违约处置已经得到多个部门的重视,而债券违约处置的监管文件也将于近期发布,信用债市场正向着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二是违约处置工具不断丰富,目前市场一些债券发行人采用“劝退回售”、场外兑付、协商展期等方式守住了不违约的底线,但也增加了市场的“隐性风险”,从座谈会传递的信息来看,监管对债券违约前的展期置换、以及违约后的重组、和解等方式表示了积极的态度,同时也强调了投资人在处置违约债券工作中的作用。我们认为2020年此类“线下”处置方式将会增多。三是违约仍待出清,警惕尾部风险。今年虽然支持民企融资的文件不断公布,但监管对于规范债券发行交易市场的诉求更加强烈。12月20日,央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说明书编制要求(征求意见稿)》和《公司信用类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征求意见稿)》,对于信用债发行环节的监管会更加严格。我们认为2020年信用债市场的风险仍会呈现高发态势,短期内信用分化难以改善,但也即将进入出清期,建议投资者在违约常态化的市场环境下,防范信用风险的同时,也要关注债券违约市场处置措施。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