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专题研究:公司债券上市审核规则趋严,近400家到期主体发行受影响-210428

《中证鹏元-专题研究:公司债券上市审核规则趋严,近400家到期主体发行受影响-210428(15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证鹏元-专题研究:公司债券上市审核规则趋严,近400家到期主体发行受影响-210428(15页).docx(15页精品完整版)》请在悟空智库报告文库上搜索。
主要内容:
4月22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印发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交易所围绕信息披露,明确9项限定借新还旧的情形以及12项审慎申报规模(含限借新还旧)的情形。
《指引》披露及审核要点:(1)组织机构与公司治理,重点关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对偿债带来不利影响的因素,以及非经营占款、大额对外担保,资金归集管理等问题;(2)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关注发行人债务结构、短期偿债压力、集中偿债压力、流动性、资产变现及再融资能力、过度融资,以及现金流、盈利可持续性等财务指标异常情形;(3)8类特定类型发行人;(4)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责任和核查职责履行。
受影响主体情况:(1)城投平台受《指引》影响最大,产业类主体中受影响较大有房地产和建筑装饰;(2)限借新还旧情形主要体现在非经营性应收账款占款、私募债占比过高、关注类城投以及违约,审慎申报规模主要因债务短期化或债务结构大幅变化;(3)城投平台中,江苏、浙江、重庆、山东、四川等地城投受影响较大,主要因非经营性应收账款占款比例过高、关注类城投以及私募债占比过高;(4)房地产行业受限情形主要为主要因非经营性应收账款占款比例过高和发生违约。
《指引》对债市的影响:(1)公司债券一级市场发行规模增速将放缓,私募债市场受到负面冲击较大:(2)低资质主体,城投和地产板块受影响最大:(3)“子强母弱”投资控股型企业再融资收缩;总体而言,公司债市场风险出清节奏将维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