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2021债市盘点-一-:【华西固收】7477只城投债的四类资金用途-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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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来看:72家银行间城投主体、182家交易所城投主体只发行了偿还本品种债券,占比7%、14%。 截至2021年12月10日,交易商协会共审核发行4736只有明确资金用途的城投债,交易所共审核发行2741只有明确用途的城投债,我们将上述债券资金用途归纳为四类:(1)偿还本品种(银行间为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所为偿还公司债)、(2)偿还有息债务(判别标准为是否偿还了非本品种有息债务)、(3)用于项目建设、(4)用于补流。 从协会端来看看,2021年共有1012家城投在交易商协会发行了4736只有明确资金用途的城投债,其中有72家主体(7%)只发行了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的债券;另外有787家主体(78%)发行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未发行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性的用途的债券,69家(7%)主体发行了用于项目建设但没有补充流动性的债券,84家主体(8%)发行了用于补充流动性的债券。 从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看,2021年有1351家城投主体在交易所发行2741只有明确资金用途城投债,其中有182家主体(14%)只发行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债券;另有586家主体(43%)发行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未发行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性的用途的债券,100家主体(7%)发行了用于项目建设但没有补充流动性的债券,483家主体(36%)发行了用于补充流动性的债券。 247家城投在协会或交易所只发行了偿还本品种的债券,需要重点关注其后续批文注册、债券发审动态。这类主体主要分布在江苏(30%)、浙江(9%)和山东(7%),与今年各省城投债发行规模排序基本一致。其中,主体评级上包含29家AAA、95家AA+、119家AA和4家其他评级;行政级别上包含40家省级,81家地市级和97家区县级。 (二)区域视角:天津发债城投中偿还本品种占比较高(29%),江苏绝对数量最多(75家,其中有2家主体跨市场发债,下同) 1、发行协会债券的主体数量: (1)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江苏省(18家)、浙江省(7家)、福建省(6家)、天津(5家)。 (2)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江苏省(213家)、浙江省(85家)、重庆(55家)、湖南省(51家)。 (3)用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性:江苏省(20家)、山东省(17家)、浙江省(13家)、福建省(13家)。 2、发行交易所债券的主体数量: (1)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江苏省(59家)、浙江省(15家)、山东省(14家)、湖南省(12家); (2)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江苏省(154家)、浙江省(103家)、山东省(47家)、四川省(35家); (3)用于项目建设:江苏省(19家)、山东省(15家)、浙江省(11家)、江西省(9家)、四川省(8家); (4)用于补充流动性:浙江省(103家)、江苏省(91家)山东省(48家)、四川省(32家)。 (三)时间视角:协会、交易所偿还本品种占比高峰分别为16%(截至一季度末)和14%(截至三季度末) 1、截至一季度末,共141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543家发债主体,其中87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405家主体发债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不用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性,18家主体发债用于项目建设不用于补充流动性,有33家主体发债用于补充流动性;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624家发债主体,57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210家主体发债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不用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性,43家主体发债用于项目建设不用于补充流动性,有314家主体发债用于补充流动性。 2、截至二季度末,共197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766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223家发债主体,87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962家主体,较上季度新增338家主体,118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3、截至三季度末,共238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928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162家发债主体,78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1203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241家发债主体,168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4、截至12月10日:共247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1012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84家发债主体,72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1351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148家发债主体,182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提示:城投发债资金用途可能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不一定代表该公司只能发行该用途债券;交易所、协会其他各项债券发审政策可能影响该公司债券资金用途;城投可发行债券资金用途可能随时间改变;此外还有其他诸多因素可能影响债券资金用途。综上,不建议投资者仅根据今年实际发行的用途盲目推断得到该主体未来只能发行该类用途债券的结论。 数据说明:本文城投债口径采用包含2563家主体的HX城投口径;债券类型不包含企业债、ABS、ABN以及WIND未披露资金用途的部分债券(主要是PPN);数据更新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风险提示:Wind债券发行明细提取与实际发行存在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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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从华西证券《2021债市盘点(一):【华西固收】7477只城投债的四类资金用途》研报附件原文摘录)(一)整体来看:72家银行间城投主体、182家交易所城投主体只发行了偿还本品种债券,占比7%、14%。 截至2021年12月10日,交易商协会共审核发行4736只有明确资金用途的城投债,交易所共审核发行2741只有明确用途的城投债,我们将上述债券资金用途归纳为四类:(1)偿还本品种(银行间为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所为偿还公司债)、(2)偿还有息债务(判别标准为是否偿还了非本品种有息债务)、(3)用于项目建设、(4)用于补流。 从协会端来看看,2021年共有1012家城投在交易商协会发行了4736只有明确资金用途的城投债,其中有72家主体(7%)只发行了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的债券;另外有787家主体(78%)发行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未发行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性的用途的债券,69家(7%)主体发行了用于项目建设但没有补充流动性的债券,84家主体(8%)发行了用于补充流动性的债券。 从交易所发行的债券看,2021年有1351家城投主体在交易所发行2741只有明确资金用途城投债,其中有182家主体(14%)只发行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债券;另有586家主体(43%)发行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未发行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性的用途的债券,100家主体(7%)发行了用于项目建设但没有补充流动性的债券,483家主体(36%)发行了用于补充流动性的债券。 247家城投在协会或交易所只发行了偿还本品种的债券,需要重点关注其后续批文注册、债券发审动态。这类主体主要分布在江苏(30%)、浙江(9%)和山东(7%),与今年各省城投债发行规模排序基本一致。其中,主体评级上包含29家AAA、95家AA+、119家AA和4家其他评级;行政级别上包含40家省级,81家地市级和97家区县级。 (二)区域视角:天津发债城投中偿还本品种占比较高(29%),江苏绝对数量最多(75家,其中有2家主体跨市场发债,下同) 1、发行协会债券的主体数量: (1)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江苏省(18家)、浙江省(7家)、福建省(6家)、天津(5家)。 (2)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江苏省(213家)、浙江省(85家)、重庆(55家)、湖南省(51家)。 (3)用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性:江苏省(20家)、山东省(17家)、浙江省(13家)、福建省(13家)。 2、发行交易所债券的主体数量: (1)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江苏省(59家)、浙江省(15家)、山东省(14家)、湖南省(12家); (2)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江苏省(154家)、浙江省(103家)、山东省(47家)、四川省(35家); (3)用于项目建设:江苏省(19家)、山东省(15家)、浙江省(11家)、江西省(9家)、四川省(8家); (4)用于补充流动性:浙江省(103家)、江苏省(91家)山东省(48家)、四川省(32家)。 (三)时间视角:协会、交易所偿还本品种占比高峰分别为16%(截至一季度末)和14%(截至三季度末) 1、截至一季度末,共141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543家发债主体,其中87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405家主体发债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不用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性,18家主体发债用于项目建设不用于补充流动性,有33家主体发债用于补充流动性;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624家发债主体,57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210家主体发债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不用于项目建设或补充流动性,43家主体发债用于项目建设不用于补充流动性,有314家主体发债用于补充流动性。 2、截至二季度末,共197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766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223家发债主体,87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962家主体,较上季度新增338家主体,118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3、截至三季度末,共238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928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162家发债主体,78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1203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241家发债主体,168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4、截至12月10日:共247家城投主体只发行偿还本品种的债券: 从协会债券看,总共有1012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84家发债主体,72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从交易所债券看,总共有1351家发债主体,较上季度新增148家发债主体,182家主体发债只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提示:城投发债资金用途可能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不一定代表该公司只能发行该用途债券;交易所、协会其他各项债券发审政策可能影响该公司债券资金用途;城投可发行债券资金用途可能随时间改变;此外还有其他诸多因素可能影响债券资金用途。综上,不建议投资者仅根据今年实际发行的用途盲目推断得到该主体未来只能发行该类用途债券的结论。 数据说明:本文城投债口径采用包含2563家主体的HX城投口径;债券类型不包含企业债、ABS、ABN以及WIND未披露资金用途的部分债券(主要是PPN);数据更新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风险提示:Wind债券发行明细提取与实际发行存在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