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资信-政策解读: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与土地相关法规政策评析-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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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版《条例》在《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对土地征收制度、集体性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了细化,优化了用地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类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与上一版本相比,新版《条例》修改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1)“国土空间规划”替代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新增土地信息化管理要求;(3)政府需公开土地供应计划;(4)新增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规则。 除《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外,目前国内生效的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还有《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 按照目前法规,各省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由国务院确定,各级地方政府再根据自身规划向下分配建设用地指标。 国有土地的出让都应当采用招、拍、挂等竞争性方式,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使用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 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农、城市建设等方面支出。 从国内土地法规政策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看,自改革分开放以来,国内土地相关法规政策历经了很多变更,其中《土地管理法》在出台后就经历了四次修订。 最初的《土地管理法》在很多方面没有详细的规定,后续的修订过程中,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审批、土地收益分配等相关制度逐步得到细化。 未来土地相关法规政策可能会向以下趋势发展:(1)国土空间规划将逐步替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规划;(2)土地供应总量可能会受严格约束;(3)建设用地规划的权力可能会部分向地方下放;(4)可能会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