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研究-银保监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管业务通知简评:AIC开展资管业务有何不同?-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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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2号)。《通知》总体遵循资管新规的统一要求,对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资管计划,开展债转股业务(即“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了规范。
《通知》明确了债转股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必须是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不得为受托管理资金。
《通知》明确了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门槛,允许自然人投资,但高于资管新规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通知》明确了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组合要求,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债转股投资计划应为封闭式产品,投资于非标和未上市股权的不得期限错配;分级和杠杆率要求参照资管新规要求。
关键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资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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