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税务快讯:海南自贸港企业明确实质性运营要求-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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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对海南自贸港(以下简称“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如何认定实质性经营作出权威解答。 根据202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相关的后续规定,在2020年至2024年,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次出台的新公告对“实质性运营”的认定条件等作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