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联交所“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点评:消费和虚拟经济优先,具体规则有待优化-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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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事件简述 2022年10月19日, 港交所下属联交所发布 《有关特专科技公司新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拟对“特专科技”公司开放新的上市通道,鼓励处于初创期的“特专科技”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融资。咨询期为期两个月。 要点一:既2018上市新规以来,进一步延申至“特专科技”公司 2018年, 联交所对上市规则进行了一次重大修改, 主要是接纳了发展初期的医药公司和不同投票权的发行人,并且优化了在联交所第二上市的海外发行人的上市通道。2018年的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依据2018年上市新规上市的企业在港股市场市值和成交额的占比均超20%。在本次潜在修改中, 联交所拟进一步接纳营收尚不稳定, 甚至仍不创收 (未商业化) 的 “特专科技”公司。 要点二:“特专科技”公司在港上市重点关注软件和消费领域 在咨询文件中,“特专科技”领域一方面包括了港股的长项,软件和消费板块相关公司; 另一方面也力求增加A 股重视的高端制造业企业, 以补足短板。“特专科技”主要涵盖5 个领域:1)新一代信息技术;2)先进硬件;3)先进材料;4)新能源及节能环保;5)新食品及农业技术。根据我们的判断,三类领域有望在利用“特专科技”上市规则上快人一步: 1)港股的传统强势领域,软件和消费,包括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新食品技术等; 2)监管体系较完善的行业,主要是自动驾驶和新食品/农业技术领域; 3)A 股科创板目前没有重点覆盖的领域,包括元宇宙、新食品/农业技术。综上,我们认为最值得关注的领域有:自动驾驶、元宇宙、新食品/农业技术等。 要点三:咨询稿上市市值门槛较高,后续或有优化空间 对于“特专科技”公司,联交所设立了两套上市标准,主要的门槛在于市值: 1)对于营收小于2.5亿港元的公司(未商业化的公司),联交所拟要求150亿港元以上的市值。参照美股,我们认为150亿港元的市值对于未商业化的公司来说要求较高, 仅有约5%的企业能够达到这个门槛。 考虑港股的估值通常较美股更低,且在货币/经济收缩的环境下下行幅度较大,我们认为未来或将仅有少数的公司在较热的市场环境下,能通过这套标准成功上市。 2)对于营收大于2.5亿港元的公司(已商业化的公司),联交所拟要求80亿港元以上的市值。据我们观察,在美股市场处于高位时,超过20%营收介于2.5-5亿港元(约合3200-6400万美元)公司能达到这个标准,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符合要求的公司数量明显减少。 综上,我们认为,如果要显著扩大对“特专科技”公司的包容性,联交所的相关市值要求尚有调整空间。 风险提示:咨询文件后期变化的风险;市场和经济因素对初创公司估值的压制;全球其他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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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从国信证券《联交所“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点评:消费和虚拟经济优先,具体规则有待优化》研报附件原文摘录)核心观点 事件简述 2022年10月19日, 港交所下属联交所发布 《有关特专科技公司新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拟对“特专科技”公司开放新的上市通道,鼓励处于初创期的“特专科技”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融资。咨询期为期两个月。 要点一:既2018上市新规以来,进一步延申至“特专科技”公司 2018年, 联交所对上市规则进行了一次重大修改, 主要是接纳了发展初期的医药公司和不同投票权的发行人,并且优化了在联交所第二上市的海外发行人的上市通道。2018年的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依据2018年上市新规上市的企业在港股市场市值和成交额的占比均超20%。在本次潜在修改中, 联交所拟进一步接纳营收尚不稳定, 甚至仍不创收 (未商业化) 的 “特专科技”公司。 要点二:“特专科技”公司在港上市重点关注软件和消费领域 在咨询文件中,“特专科技”领域一方面包括了港股的长项,软件和消费板块相关公司; 另一方面也力求增加A 股重视的高端制造业企业, 以补足短板。“特专科技”主要涵盖5 个领域:1)新一代信息技术;2)先进硬件;3)先进材料;4)新能源及节能环保;5)新食品及农业技术。根据我们的判断,三类领域有望在利用“特专科技”上市规则上快人一步: 1)港股的传统强势领域,软件和消费,包括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新食品技术等; 2)监管体系较完善的行业,主要是自动驾驶和新食品/农业技术领域; 3)A 股科创板目前没有重点覆盖的领域,包括元宇宙、新食品/农业技术。综上,我们认为最值得关注的领域有:自动驾驶、元宇宙、新食品/农业技术等。 要点三:咨询稿上市市值门槛较高,后续或有优化空间 对于“特专科技”公司,联交所设立了两套上市标准,主要的门槛在于市值: 1)对于营收小于2.5亿港元的公司(未商业化的公司),联交所拟要求150亿港元以上的市值。参照美股,我们认为150亿港元的市值对于未商业化的公司来说要求较高, 仅有约5%的企业能够达到这个门槛。 考虑港股的估值通常较美股更低,且在货币/经济收缩的环境下下行幅度较大,我们认为未来或将仅有少数的公司在较热的市场环境下,能通过这套标准成功上市。 2)对于营收大于2.5亿港元的公司(已商业化的公司),联交所拟要求80亿港元以上的市值。据我们观察,在美股市场处于高位时,超过20%营收介于2.5-5亿港元(约合3200-6400万美元)公司能达到这个标准,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符合要求的公司数量明显减少。 综上,我们认为,如果要显著扩大对“特专科技”公司的包容性,联交所的相关市值要求尚有调整空间。 风险提示:咨询文件后期变化的风险;市场和经济因素对初创公司估值的压制;全球其他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