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税务快讯:双支柱方案得到全球性支持-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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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130个税收管辖区就OECD/G20主导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以下简称“包容性框架”)的国际税收改革方案达成一致。 改革方案包括两个支柱,每个支柱都针对一个特定问题。 支柱一针对规模最大的跨国集团公司(将从全球合并收入至少为200亿欧元的公司开始实施),将要求它们在其客户和用户所在地纳税。 这一目标将通过使用特定公式根据客户/用户群的相对规模在内的许多因素在每个税收管辖区之间分配一定比例的利润来实现。 这样做将有效地降低跨国集团公司为税务考量而选择将部分利润记入某些特定税收管辖区并相应地在该地缴纳税款的能力。 支柱二:引入了至少15%的最低有效税率,该税率将适用于年收入为7.5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集团公司,并以该跨国公司在每个税收辖区的有效税率来衡量。 支柱二要求集团公司就每个税收管辖区内的利润缴纳一定最低金额的税款,因此,它旨在显著减少为跨国公司提供低税率优惠的税收管辖区之间的税收竞争。 支柱一和支柱二的规定都计划于2022年起草,其中大部分规定将于2023年生效。 有关这些规定的更多细节预计将于今年10月发布。 包容性框架139个税收管辖区中,代表全球经济总量90%的130个税收管辖区对支柱一和支柱二的方案达成共识,这一事件意义极其重大。 中国和印度这两个经济大国也表达了支持。 该共识为进一步的国际税务合作和改革奠定了基础。 可以预见的是某些税收管辖区,尤其是可能受到该共识影响最大的税率相对较低的税收管辖区可能不会同意这些措施。 目前有9个税收管辖区不同意提议的措施,包括爱尔兰和匈牙利。 虽然有些税收管辖区未能同意相关措施,但预计这将不太会影响该共识的整体有效性。 这是因为这些措施通常会规定在大型跨国集团的总部辖区或其客户和用户所在的辖区征税,因此世界上大多数经济体的参与可能足以使得这些规则能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