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税务研究之粤港澳大湾区系列:德勤的实践观察与建议,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与更新-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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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包括中国广东省的9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以及香港和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截至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在面积、人口、发明专利公开量等指标上已经位列全球湾区前茅,未来大湾区可能继续在政策利好的推动作用下,逐渐建设成为世界级的城市群和大都市圈1。 2021年5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21]30号”或“新政策”)2,明确对设立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前海”或“前海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1年7月2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以下简称“操作指引”)2,进一步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