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研究-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评:强化券商短期融资流动风险管理-1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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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 月13 日,中债登及上清所官网发布《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8〕14 号)。
《通知》进一步严格了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标准,要求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范等。
《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上限由净资本的60%更改为,所有短期融资工具总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60%,体现了控制杠杆的思路。
《通知》要求全方位、多指标开展证券公司发行短融的事中及事后监测,不仅要求证券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各类短期融资工具余额等符合规定,还将考虑可能影响证券公司流动性管理水平的各项业务情况调整短融额度上限。
关键词: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