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银行业点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银行系债转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落地-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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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债转股子公司将有法可依
6 月29 日晚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目的为推动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规范银行债转股行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的非银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必须为境内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五大行都已经提出了创设申请。目前五大行债转股签约金额约1.6万亿元,落地金额约2300 亿元。新规出台将使银行债转股子公司实现“有法可依”,我们预计会加快债转股项目的实施进度。债转股短期减轻银行不良贷款压力,长期有利于风险定价能力提升。近期板块估值已经筑底,政策利好将成为板块行情催化剂,重点推荐招行、工行、平安、光大。
短期拨备回拨补充利润,长期看股权增值收益
短期债转股对银行盈利贡献主要源自拨备回拨。我们做粗略测算。2018Q1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78 万亿元。假设其中10%实施债转股,转股前不良贷款100%计提拨备,转股价格按贷款3 折计算,那么将增厚商业银行2018年税后利润约2.33%(假设利润同比增长6%)。实际影响取决于转让价格和贷款原账面价值的高低。新规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参照AMC 进行资本管理,大幅减轻了银行资本压力。按照市场化债转股150%的风险权重计算,如果用表内资金持有债转股权,我们预计使银行2018Q1 末的资本充足率下降约1bp。长期看股权增值投资收益将是债转股收入的主要来源。
关注“真股权”的制度建设
标的企业实施债转股后,虽然偿债压力减轻,但是如果股权投资不能起到硬约束的作用,不改革公司治理结构,那么债转股并没有解决核心经营问题。根据2016 年《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本轮债转股把债务重组和国企改革深化关联在一起;在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同时,要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我们预计为推动标的企业的业务改革,后续还将对以下方面进行规范。一是保障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债转股实施机构对标的企业实施股东权利。二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为股权定价和流转提供制度支持。
债转股是银行参与龙头企业股权投资的门票
债转股是商业银行参与权益市场的重要渠道。和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投贷联动不同,债转股使银行有机会参与潜在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本轮债转股强调市场化法制化,因此转股企业多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在经历经济周期的低谷后,转股标的企业的造血能力回升,股权投资价值将会显现。参与股权投资不只是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需要,还能使银行培养权益投资的风险定价能力,把握发展直接融资的战略机遇。我们预计未来银行业对股权投资将为“三架马车”格局,银行系基金专注二级市场投资,资管子公司专注一级市场(非标资产),债转股子公司专注于不良资产。
风险提示:资产质量恶化超预期,资金利率上升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