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债市生态进化论系列之九:“宪法”级文件出台,信用债迎来统一时代-2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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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事件:近期,央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文件属于近几年信用债市场统一监管的总结性文件和纲领性文件。 背景:多头监管之下信用债市场乱象丛生,但近年细分规则逐步出台,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条件已经成熟。 中国公司信用类债券保持快速增长,但存在多头监管引起的监管套利、信用定价机制扭曲、发行人、中介机构未能及时尽责、地方政府履责不足等问题,甚至引起部分质疑信用债市场存续价值的声音。 十三五规划明确央行领衔监管机构,实现信用债市场大统一,表明政策定调信用债市场的定位,也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随着各细分领域的制度建设基本成型,宪法级的统一监管文件推出的条件已经成熟。 内容:《意见》内容广泛,可以根据信用债市场参与方梳理为四大块内容。 1)《意见》对统一监管的规定着墨最多,从最上层源头捋顺关系,主要涉及法律、交易托管、宏观调控和防范风险四个方面。 最大亮点是明确《证券法》作为企业信用债遵循的上位法,其次是加强了实质审查的责任,例如明确限制弱主体发债。 2)《意见》对中介机构的管理精神在于发展买方评级、发挥市场化定价效果和强化服务机构信息披露职能。 3)《意见》对发行人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强化信息披露、打击逃废债和严防扰乱定价三个方面。 4)《意见》要求地方政府承担起对隐性债务的责任和维护区域信用环境的责任,其中履行对隐性债务的责任属于监管首次正式明确。 展望:信用债市场将迎来统一大时代。 1)《意见》有利于债市健康发展并统一监管,消除各个环节的监管套利,并强化了监管审批职责,压实各参与方责任;2)《意见》限制企业过度融资和低资质企业融资,有利于无风险利率中枢下行,信用定价机制更加市场化;3)接下来监管可能出台多项配套措施,例如私募债统一规则和交易托管互联互通等。 4)长远来看,我国信用债市场会成长为多层次、高深度广度与足够包容性的成熟直接融资市场,流动性得到提升、参与者类型逐渐丰富,高收益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非主流”产品有望迎来制度规范化带来的发展空间。 风险提示:1)弱国企债务危机加大;2)龙头地产企业发生违约;3)经济超预期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