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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共有产权房新规:有哪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3-06-09 14:35:18 / 点击数:351 / 来源:土流网 / 作者:土流网
摘要: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下面带来2023年北京共有产权房新规,有哪些新变化?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下面带来2023年北京共有产权房新规,有哪些新变化?

北京共有产权房新规-摄图网

一、2023年北京共有产权房新规

1、变化一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

2、变化二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3、变化三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签约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前,因离异、死亡、结婚等原因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合同签约人。

4、变化四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因离异、死亡、结婚等原因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可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5、变化五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存在违规出租等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暂停办理回购和上市手续。

6、变化六

解除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或已按第二条完成房屋回购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按照届时规定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或完成回购的共有产权住房不计入购房记录。

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使用后,由购房家庭行使整套住房物业管理的表决权,但上述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政府依法对该建筑物享有的共有权利。

以上就是北京拟规定的共有产权房新规,针对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证书未满5年,不允许转让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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