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众号研报 > 【华创电新|行业点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印发,顶层设计落地推动氢能发展

【华创电新|行业点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印发,顶层设计落地推动氢能发展

作者:微信公众号【电新彭广春】/ 发布时间:2022-03-23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华创证券《【华创电新|行业点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印发,顶层设计落地推动氢能发展》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根据《证劵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指引,本资料仅面向华创证劵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资料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不是华创证劵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资料中的信息。本资料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事项 2022年3 月23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在《规划》当中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对其在能源体系中的定位进行了阐述。同时《规划》还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能够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点评 《规划》对氢能在各阶段的发展目标进行了具体的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并配套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到2030年,要求实现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使可再生能源制氢得到广泛应用。到2035年的目标则是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 打通氢能全技术链条,突破氢能基础设施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氢能技术链主要包括氢气的制备、储运、加注和氢燃料电池与储能系统等。在氢能制备方面,我国目前的氢气产能约为4000万吨/年,产量约为3300万吨/年,不过目前主要由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构成,煤制氢和天然气制氢占比近80%,氯碱、焦炉煤气、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占比约20%,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还很小。不过据欧阳明高院士测算,当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低于0.15元/度的时候,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经济性就能得以保障。氢气储运方面,我国现阶段主要以高压气态长管拖车运输为主,原因在于该项技术相对更加成熟,高压气态长管拖车氢气储存压力为20MPa,单车运载量约300公斤氢气。而管道运输仍为短板弱项。我国目前氢气管道里程约400公里,在用管道仅为100公里左右,输送压力为4MPa。氢气加注方面,我国已建成加氢站200余座,但主要以35MPa气态加氢站为主,70MPa高压气态加氢站占比小,日加注能力主要分布在500-1000公斤,大于1000公斤仍然是技术短板。氢能技术链条中需要突破的核心技术装备包括严重影响燃料电池寿命和使用成本的质子交换膜、70MPa高压四型瓶的高强度碳纤维和安全阀、加氢站离子压缩机、加注枪的核心零部件等。 拓宽氢能示范应用领域,促进氢能商业化进程。《规划》对氢能的运用领域进行了拓展,对氢能源在交通运输、储能、发电和工业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展望。氢燃料电池是氢能运用的突破口,在交通领域内,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客、货汽车市场应用空间,实现燃料电池电动车和锂电池汽车互补的发展模式。在储能领域,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探索培育“风光发电+ 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在发电领域,因地制宜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开展氢燃料电池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示范应用。在工业领域,不断提升氢能利用经济性,拓展清洁低碳氢能在化工行业替代的应用空间,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 石能源应用规模。 投资建议:氢能2021-2035年产业发展规划正式落地,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对于双碳目标的实现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层顶设计正式落地将进一步推动氢能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氢能规模化市场化进程。建议关注:(1)氢气制备储运加注环节:美锦能源、厚普股份、雪人股份、雄韬股份、富瑞特装、隆基股份、阳光电源等;(2)氢能终端应用环节:亿华通、潍柴动力等。 风险提示:氢能产业化进程不及预期;制氢成本下降不及预期。 华创电新团队 新能源与电力设备行业第一线最深度研究 期待与您的交流! 首席研究员:彭广春 同济大学工学硕士。曾任职于上汽集团技术中心动力电池系统部、安信证券研究中心,2020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殷晟路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上汽通用汽车制造规划部、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2020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沈成宇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2021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王璐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硕士,2021年加入华创证券研究所。 法律声明: 华创证券研究所定位为面向专业投资者的研究团队,本资料仅适用于经认可的专业投资者,仅供在新媒体背景下研究观点的及时交流。华创证券不因任何订阅本资料的行为而将订阅人视为公司的客户。普通投资者若使用本资料,有可能因缺乏解读服务而对报告中的关键假设、评级、目标价等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造成投资损失。本资料来自华创证券研究所已经发布的研究报告,若对报告的摘编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须注意的是,本资料仅代表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分析意见及推测可能会根据华创证券研究所后续发布的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更改。华创证券的其他业务部门或附属机构可能独立做出与本资料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本资料所指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入可涨可跌,以往的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显示及担保。本资料仅供订阅人参考之用,不是或不应被视为出售、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订阅人不应单纯依靠本资料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华创证券不对使用本资料涉及的信息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资料所载的证券市场研究信息通常基于特定的假设条件,提供中长期的价值判断,或者依据“相对于指数表现”给出投资建议,并不涉及时具体证券或金融工具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利断,因此不能够等同于带有针对性的、指导具体投资的操作意见。普通个人投资者如需使用本资料,须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及相关的后续解读服务。若因不当使用相关信息而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华创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未经华创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资料的内容。华创证券未曾对任何网络、平面媒体做出过允许转载的日常授权。除经华创证券认可的媒体约稿等情况外,其他一切转载行为均属违法.如因侵权行为给华创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华创证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订阅人若有任何疑问,或欲获得完整报告内容,敬请联系华创证券的机构销售部门,或者发送邮件至jiedu@hcyjs.com。

大部分微信公众号研报本站已有pdf详细完整版:https://www.wkzk.com/report/(可搜索研报标题关键词或机构名称查询原报告)

郑重声明:悟空智库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