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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非银】顶层规划落地,养老产业方兴未艾——保险动态跟踪报告

作者:微信公众号【逸赏金融】/ 发布时间:2022-02-23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平安证券《【平安非银】顶层规划落地,养老产业方兴未艾——保险动态跟踪报告》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顶层规划落地,养老产业方兴未艾 事项 2022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同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增强养老保障支持力度,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安全稳健的长期养老保障需求。 平安观点 养老保险:加强创新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三支柱发展不平衡,其中一、二支柱空间有限,参考海外,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险大有可为。而《规划》和《通知》的发布保持了政策对于支持第三支柱发展的政策一惯性,其中《规划》提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覆盖面,同时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而此次《通知》明确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将加快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和创新。此外,《规划》指出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明确从参保人群、重点需求对象、筹资方式以及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管理方法、保障项目等方面进行制度性统一,将有利于长护险试点加快推广,补足当前失能人员护理服务缺口。 养老服务:扩大普惠养老供给,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强调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充分明确养老服务的发展目标、服务标准和发展方向等,着重支持发展标准化、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清单,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当前险企多以重资产养老社区入局养老产业,参与普惠和居家养老服务仍较少,《规划》将支持保险机构加大对轻资产养老服务运营模式的探索、更符合多元化需求的产品创新。 投资建议:保险业是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供和养老产业投资等的中坚力量——险企客户资源稳定、客群年龄偏高,养老需求广阔;险资体量大、久期长,养老社区能够长期持有、收益稳定,符合险资配置需求;险企医疗资源丰富,养老社区能够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盘活内外部资源。从负债端来看,目前主要上市险企人力、新单、NBV仍未出现明显改善,寿险转型仍在磨底阶段,负债端拐点未至、右侧布局机遇尚等风起。但从资产端来看,地产政策边际缓和、信用风险缓释,美国加息预期持续升温、长债收益率或有上行;同时,行业估值和机构持仓均处于历史底部。在当前市场风格切换、避险需求和绝对收益配置需求的驱动之下,短期建议关注资产端改善和低估值明显催化的保险板块反弹行情。 风险提示:1)基本养老金储备不足问题加剧。2)政策落地不及预期。3)养老产品创新不及预期。4)市场风格再次切换。5)新单超预期下滑。6)利率超预期下行。 一、核心内容:增强养老服务供给,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022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增强养老保障支持力度,特别是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安全稳健的长期养老保障需求。具体来看: 《规划》明确了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这一发展目标,并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1)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建立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兜底性的养老服务网、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3)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增强老年医疗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发展;4)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养老用品、养老金融有序发展;5)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践行积极老龄管、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6)增强配套保障体系,强化人才、财政、土地、金融等支持力度,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 《通知》明确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自2022年3月1日起,1)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浙江省和重庆市)扩大到全国范围;2)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即试点公司除原有的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6家人身险公司,新增人保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平安养老、新华养老、大家养老、恒安标准人寿、国民养老保险公司10家养老保险公司。 二、养老保险:加强创新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规划》明确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国三支柱发展不平衡,其中一、二支柱空间有限,参考海外,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险大有可为。《规划》和《通知》的发布保持了政策对于支持第三支柱发展的政策一惯性,其中《规划》提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覆盖面,同时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而此次《通知》明确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将加快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和创新。此外,《规划》指出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明确从参保人群、重点需求对象、筹资方式以及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管理方法、保障项目等方面进行制度性统一,将有利于长护险试点加快推广,补足当前失能人员护理服务缺口。具体来看: 1)《规划》提出: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截至2020年末,我国第一支柱总参保人数达9.99亿人,覆盖率达86%,累计结余达5.81万亿元,养老金替代率71.6%,仍低于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和西班牙等第一支柱发达、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国家。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在2025年提高到95%;而国家基本财政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基本工资、退休年龄、强制养老金缴费率均为影响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的重要因素。但我国老年人口基数较大,政府无限兜底难度极大,第一支柱发展空间整体有限。 2)《规划》提出: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第二支柱被视为第一支柱的重要补充,但目前企业参与有限、渗透率较低——截至2020年末,第二支柱累计结余约3.54万亿元,其中企业年金建立企业数仅10.52万户,参与职工人数仅2717.53万人、渗透率3.62%。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效应不足,因此,在大型企业参与度趋于饱和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实施年金计划的积极性有限,第二支柱发展空间有限。 与美国401(k)计划相比,我国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税优力度、资金流转灵活度均较为有限。我国企业年金企业缴费前最大扣除比例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企业为员工缴纳部分、个人缴纳不超过工资计税基数的4%部分免交个税;而美国401(k)计划雇主缴费上限为员工薪酬总额的25%,且可免征企业所得税,雇员限额部分以内的缴费实行递延缴税。而我国税收结构与美国有较大不同,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在税收收入中占比约35%;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分别仅占比约5%、10%;而美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超过35%,是美国第二大税收来源。因此我国发展企业年金一方面需要适当提高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比例;另一方面,在所得税税优激励有限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适时试点放开企业增值税的税前扣除,激发企业参与第二支柱建设的意愿、推动第二支柱发展。 3)《规划》提出: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险尚处于发展初期,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累计保费近6亿元,参保人数超过5万人;截至2022年1月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第三支柱总体规模仍较小。 在第三支柱建设方面,与美国IRAs计划相比,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的税优力度有限,且仍以产品制为主——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个税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的6%与1000元孰低确认,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税优力度不足;对低收入人群而言,无法享受税优政策;且领取实际税率较高(7.5%)。美国IRAs计划缴费上限普遍6000美元/年,缴费额度与免税额度等同,同时实行账户制,由户主根据自身投资偏好进行投资管理,能够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2021年以来,监管层发言频繁提及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划》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养老保险和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保险,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通知》明确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我们认为,未来有望通过增加税优类型,通过适当提高个税扣除限额、降低领取税率、试点建立账户制等措施助力第三支柱发展。 4)《规划》提出: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协同促进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顾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能够规避失能人员生活照料风险,满足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需求。2016年,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等首批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吉林和山东两省为国家试点的重点联系省份。2020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截至2018年,中国失能老人数量已超过4000万人;截至2020年末,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9亿人,老龄人口占比13.5%,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根据国家医保局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8月,全国49个长护险试点城市参保人数达1.34亿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52万人。 长期护理不同于一般的养老服务,需要专业护理人员和机构参与,根据《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共计4845个,护理服务人员仅19.1万人,较目前老龄人口数量及其需求仍有较大的服务缺口。尽管长护险试点不断推进,目前护理服务资源仍较少。《规划》明确长护险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职工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三、 养老服务:扩大普惠养老供给,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规划》强调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特别是提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将推动险企和专业养老机构进一步发展连锁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规划》充分明确了养老服务的发展目标、服务标准和发展方向等,着重支持发展标准化、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清单,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当前险企多以重资产养老社区入局养老产业,参与普惠和居家养老服务仍较少,《规划》将支持保险机构加大对轻资产养老服务运营模式的探索、及更符合多元化需求的产品创新。具体来看: 1)《规划》提出:养老服务的发展目标是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支持为老服务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持续增强要素保证能力,推进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同时明确一系列至2021年的养老服务目标值,包括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900万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等。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行业仍面临着床位供给不足、床位利用率较低、中端养老机构缺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规划》对于养老服务床位、设施达标率等设定明确的目标值,有望改善当前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巨大供需缺口待补的现状。截至21Q3,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4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17.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30.57张,与发达国家50张-70张的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而2015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养老机构平均空置率达48%,主要由于非盈利养老机构资源缺失——高端养老机构针对高净值老年人群、低端商业养老机构设施条件差、护理水平低,从而导致需求错配问题。 2)《规划》提出:统一养老服务标准,织牢兜底性养老服务网。具体来看,《规划》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评估工具,统一展开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等方式;同时针对不同等级的老年人群体,提供不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同时,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优先服务对象,引导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同时,加大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 3)《规划》提出: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具体来看,《规划》要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支持养老机构利用配套设施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各地要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此外,加大社会力量、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同时,要求加快发展生活性居家养老服务业,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开展助浴助洁和巡访关爱服务;并鼓励物业企业、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等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 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为辅,其中机构养老主要为养老社区,管理和运营门槛高,服务涉及工程开发、物业管理、酒店/公寓经营、医疗健康管理、养老护理服务等。而险企多以CCRC高端养老社区入局,总保费门槛较高(200万元),月费(6000元-15000元)、餐费和护理费(大多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等价格不菲,主要针对高客经营。目前仅有部分险企开始布局居家养老和普惠型社区养老领域,我们认为随着《规划》及其配套文件的推出,未来险企等商业机构有望进一步参与普惠型养老服务领域,完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运营经验,轻资产、连锁化、多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将成为重要发展方向。具体来看: ①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爱心人寿、中国平安、阳光人寿等率先尝试采用“保险+居家养老”模式,提供居家医养服务。安康通则创新打造“互联网+智慧养老生态系统”,配备智老化产品、建立数字化智慧平台,实时监测、统一调配、实时监管。 ②普惠型社区养老方面,2016年国寿与深圳市福田区、盐田区、罗湖区政府联合建设4个普惠型社区养老项目,均嵌入成熟的小区住宅内,为周围老年人提供托管照护、餐饮和上门照料等服务;2022年2月,太保养老(北京)有限公司成立,由太保寿险100%控股,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 4)《规划》提出: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具体来看,将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等覆盖至所有县;另一方面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以及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同时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险企在医养结合方面具备先发优势,早期为推动从重疾险和百万医疗险的发展,已较早开始长期与国内外医疗资源合作对接,构建“保险+医疗+养老”大生态链。《规则》明确鼓励医疗服务向居家养老领域延伸、机构养老内设医疗机构,符合当前险企康养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未来险企投资门槛较低、传播较广的互联网医院、布局医疗健康领域资源、加速养老社区医养结合的趋势将持续。目前泰康、平安、太保、前海人寿等多家险企开始医疗资源布局,其中泰康2015年战略投资获得南京仙林鼓楼医院80%股权,并在旗下泰康之家各个养老社区内配建二级康复医院、与三甲医院合作并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在泰康体系内部形成医疗资源的共享共建,打造医养结合的服务优势。太保寿险与红杉资本、瑞金医院联手打造广慈太保互联网医院,并推出首款“太医管家”产品,互联网医院凭借其便利、迅速的特性能够丰富旗下养老社区太保家园的高水平医疗资源,支持内部医疗服务。 5)《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规范布局一批银发经济重点发展区域,有序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制造,促进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级,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规划布局10个左右高水平的银发经济产业园区。此外,支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 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巨大市场潜在需求推动下,银行、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发展传统养老金融产品,其中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规模优势较大,产品风格稳健但同质化程度较高。养老险公司此前以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居多,据不完全统计,热销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货币型等风险较小的开放性产品为主。尽管总体收益率较高,但封闭型产品期限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缺乏中长期投资产品;同时,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缺乏个性化养老理财产品;而非标投资是带动保险系个人养老产品获得较高收益率的主要资产配置方向,未来的高收益优势或将难以维持。2021年底,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要求养老保险机构应突出养老特点,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管理等体现养老特色的业务,压降清理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管业务和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业务。在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产品的压降之下,养老金融服务或将出现一定缺口,并释放真实的养老金融需求。《规划》将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型养老金融产品,特别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元化的退休收入来源。 四、投资建议及风险提示 4.1 投资建议 保险业是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供和养老产业投资等的中坚力量。除养老金融外,养老地产和养老服务是险企参与养老产业的最适宜方向。1)从客源来看,险企客户资源稳定、客群年龄偏高,养老需求广阔。据《中国保险消费者白皮书》,2017年保险消费者中41岁以上客户占比达35.5%,这部分客户的养老需求刚性,易向养老服务、养老地产的客户转化。目前险企主要采用保险产品与养老社区的入住资格及费用挂钩的模式,增强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加强高客经营,促进保单销售。2)从资金来看,保险资金体量较大,能够满足养老社区前期拿地、开发的大量资金投入需求,负债久期较长(上市险企平均负债久期约12年),尽管资产久期不断拉长(平均约8年),但仍存在资产负债久期错配的问题,亟需能够长期持有、收益稳定的资产进行投资。而养老社区建设周期较长,以出租为主的盈利模式使得资金回笼较慢,但经营稳定、周期波动小,符合险资配置需求。3)从资源来看,险企医疗资源丰富,养老社区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国内多家险企长期与国内外医疗资源合作对接,助力养老社区推行“医养结合”新模式。养老社区向上承接养老险、健康险、储蓄险等保险产品,向下带动医疗服务、护理服务等健康附加服务,险企通过自建养老社区,充分打通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整合并盘活险企整体资源。 从负债端来看,目前主要上市险企人力、新单、NBV仍未出现明显改善,寿险转型仍在磨底阶段,负债端拐点未至、右侧布局机遇尚等风起。但从资产端来看,地产政策边际缓和、信用风险缓释,美国加息预期持续升温、长债收益率或有上行;同时,行业估值和机构持仓均处于历史底部。在当前市场风格切换、避险需求和绝对收益配置需求的驱动之下,短期建议关注资产端改善和低估值明显催化的保险板块反弹行情。 4.2 风险提示 1)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基本养老金储备不足问题加剧。 2)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养老第三支柱发展不及预期。 3)养老产品创新不及预期,客户购买商业养老险意愿不足。 4)权益市场大幅波动,信用风险集中暴露、市场风格再次切换。 5)代理人质态提升不及预期,新单超预期下滑。 6)利率超预期下行,到期资产与新增资产配置承压。 分析师: 王维逸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40001 李冰婷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40002 陈相合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S1060121020034 评级说明及声明: 股票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20%以上) 推 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10%至20%之间)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10%之间) 回 避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10%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5%之间) 弱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公司声明及风险提示: 负责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就本研究报告确认: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研究报告是针对与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公司研究报告仅提供给上 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未经书面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将采取维权措施追究其侵权责任。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条款: 此报告旨为发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特定客户及其他专业人士。未经平安证券事先书面明文批准,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传送、复印或派发此报告的材料、内容及其复印本予任何其他人。 此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皆被平安证券认为可靠,但平安证券不能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报告内容仅供参考。平安证券不对因使用此报告的材料而引致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并不能仅依靠此报告而取代行使独立判断。 平安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及该等报告反映编写分析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分析员于发出此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此报告所指的证券价格、价值及收入可跌可升。为免生疑问,此报告所载观点并不代表平安证券的立场。 平安证券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能参与此报告所提及的发行商的投资银行业务或投资其发行的证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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