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非银】聚焦养老主业,关注第三支柱发展——保险动态跟踪报告
(以下内容从平安证券《【平安非银】聚焦养老主业,关注第三支柱发展——保险动态跟踪报告》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聚焦养老主业,关注第三支柱发展 事项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更好服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平安观点 《通知》主要明确专业性养老保险经营机构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保险资管和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具体来看: 1)明确主要业务方向,鼓励发展创新长期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需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及其他具有一定长期积累养老金功能的商业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规模较小,《通知》预计将加快保险公司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支持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2)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业务,推动产品正本清源:持续压降清理现有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要求养老保险机构不得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目前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贡献明显,预计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规模将大幅减少,保险资管业务下可投资产流向保险资管子公司和外部资管机构;此外,剥离此类业务将对养老保险公司短期收入形成直接冲击,但长期来看,压降清理的短期个人养老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养老保障力度不强,倒逼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的建设与创新,有利于养老保险公司专注养老主业、维持长期健康发展。 投资建议:《通知》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保险资管业务及个人养老保障业务,短期内冲击养老保险公司业绩,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养老保险机构专注养老赛道、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空间广阔,《通知》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机构业务方向,鼓励发展创新长期养老商业险,持续利好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为险企进一步释放增长空间。寿险负债端转型持续磨底,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具备长期配置价值。 风险提示:1)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基本养老金储备不足问题加剧。2)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养老第三支柱发展不及预期。3)养老产品创新不及预期,客户购买商业养老险意愿不足。 一、核心内容:推动养老保险机构进一步聚焦养老主业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更好服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通知》总共九条,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①养老保险机构应突出养老特点,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管理等体现养老特色的业务,压降清理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管业务和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业务;②强化风险隔离,建立不同业务间风险防火墙;③强化机构监管,对偏离养老主业、业务压降清理不到位、未能建立有效风险隔离的养老保险机构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同时,《通知》确定了压降清理无关业务的具体截止日期,设置2022年中、2022年底及2023年底三个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 自2004年首家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以来,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10家养老保险公司获批筹建,分别为人保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平安养老、新华养老、大家养老、恒安标准人寿、国民养老保险公司。10家养老保险公司主要业务分为4类,①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②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③第三支柱,即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保险业务;④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此外,首家养老金管理公司——建信养老于2015年获批成立,提供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管理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资金等服务。 养老保险公司业务多元化,但业务的养老属性不够明确,《通知》有助于推动养老保险机构聚焦养老主业、突出养老特点。专业养老保险机构设立之初总体以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为目标。但由于第二支柱业务竞争激烈、受托管理业务盈利能力有限,为提振业绩,养老保险机构在原保监会的批准下逐步扩展业务范围,团体长期健康险、个人长期健康险、团体寿险、短期健康险、意外险、个人养老保障产品等业务发展迅猛,养老功能属性弱化。目前,国寿养老、新华养老、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和平安养老的业务范围更大,尤其是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和平安养老的与养老关联性较弱的保险业务更多。2020年国寿养老的营收中,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收入占比高达46.81%;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和平安养老的营收以已赚保费为主,占比均在70%以上,而健康险保费在原保费收入中占比高达75%左右。 二、明确主要业务方向,鼓励发展长期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通知》明确养老保险机构应定位为专业化养老金融机构,推动养老保险机构重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等体现养老属性的业务领域,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具体来看: 1)鼓励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需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及其他具有一定长期积累养老金功能的商业保险。 2)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通知》鼓励养老保险机构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支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保持政策连贯性,预计将加快保险公司商业养老保险规模增长,支持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我国第三支柱整体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规模较小,政策持续利好第三支柱发展:1)2018年4月《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发布,上海、福建、苏州率先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同年,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险资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根据银保监会,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近6亿元,参保人数超过5万人。2)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目前中国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6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根据银保监会,截至2021年10月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收入约2亿元,承保人数超1.7万人。 三、 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助养老保险机构正本清源 《通知》明确要求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具体来看: 1)压降清理现有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2022年6月30日前,适时停止相关产品新增客户,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存量业务清理。 2)终止或剥离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不得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和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等。现有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原则上应于2022年底前依法合规完成终止经营或剥离相关业务等整改工作。 总体来看,目前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规模、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所占比例较高。2009年,原保监会首次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2015年《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发布,明确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委托人和个人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薪酬递延、福利计划、留才激励等服务事项。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以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为主,期限较短、产品同质化较高,与监管倡导的长期养老金产品存在差距。截至2020年底,管理养老保障产品的养老机构共9家,养老保障产品规模超1万亿元,其中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占据主要部分,存量业务需清理规模较大。根据公司官网公开披露,2020年太平养老、长江养老个人养老保障产品规模分别687.32亿元、2036.09亿元,在养老保障产品总规模中分别占比87.92%、91.91%。此外,其他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也较大,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新华养老其他资管业务规模共计约2050.88亿元。 根据7家养老保险公司年度披露数据,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贡献明显,根据业务结构的不同,营收受影响各异。7家养老保险机构中,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平安养老的营收主要依赖保险业务,管理费收入较少,预计其他资管业务受影响较小,但保险业务影响较大。国寿养老、长江养老的养老保障管理及其他资管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和其他保险资管业务的持续压降对营收影响较大。 一方面,《通知》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将改变养老保险公司业务结构、释放部分投资资产。预计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规模将大幅减少;同时,保险资管业务将面临出清,目前养老保险机构的股东实力雄厚,可将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转移至集团旗下资管子公司,对集团的投资收益影响不大。无法转移的部分资产可释放至外部资管机构,预计头部基金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将间接受益。 另一方面,保险资管业务、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业务盈利性较好,剥离此类业务将对养老保险公司短期收入形成直接冲击。目前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规模较为有限,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之后,养老保险机构的收入和利润将主要依赖于企业、职业年金业务。而企业、职业年金业务的透明度较高、盈利能力有限;同时竞争激烈,面临各大银行、基金、信托、券商及资管公司,短期将对养老保险机构的收入和利润形成直接冲击。但长期来看,压降清理的业务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倒逼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建设与创新,有利于养老保险公司专注养老主业、维持长期健康发展。 四、投资建议及风险提示 4.1 投资建议 《通知》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保险资管业务及个人养老保障业务,短期内冲击养老保险公司业绩,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养老保险机构专注养老赛道、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空间广阔,《通知》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机构业务方向,鼓励发展创新长期养老商业险,持续利好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为险企进一步释放增长空间。寿险负债端转型持续磨底,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具备长期配置价值。 4.2 风险提示 1)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基本养老金储备不足问题加剧。 2)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养老第三支柱发展不及预期。 3)养老产品创新不及预期,客户购买商业养老险意愿不足。 分析师: 王维逸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40001 李冰婷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40002 陈相合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S1060121020034 评级说明及声明: 股票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20%以上) 推 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10%至20%之间)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10%之间) 回 避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10%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5%之间) 弱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公司声明及风险提示: 负责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就本研究报告确认: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研究报告是针对与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公司研究报告仅提供给上 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未经书面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将采取维权措施追究其侵权责任。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条款: 此报告旨为发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特定客户及其他专业人士。未经平安证券事先书面明文批准,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传送、复印或派发此报告的材料、内容及其复印本予任何其他人。 此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皆被平安证券认为可靠,但平安证券不能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报告内容仅供参考。平安证券不对因使用此报告的材料而引致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并不能仅依靠此报告而取代行使独立判断。 平安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及该等报告反映编写分析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分析员于发出此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此报告所指的证券价格、价值及收入可跌可升。为免生疑问,此报告所载观点并不代表平安证券的立场。 平安证券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能参与此报告所提及的发行商的投资银行业务或投资其发行的证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聚焦养老主业,关注第三支柱发展 事项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更好服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平安观点 《通知》主要明确专业性养老保险经营机构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保险资管和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具体来看: 1)明确主要业务方向,鼓励发展创新长期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需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及其他具有一定长期积累养老金功能的商业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规模较小,《通知》预计将加快保险公司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支持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2)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业务,推动产品正本清源:持续压降清理现有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要求养老保险机构不得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目前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贡献明显,预计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规模将大幅减少,保险资管业务下可投资产流向保险资管子公司和外部资管机构;此外,剥离此类业务将对养老保险公司短期收入形成直接冲击,但长期来看,压降清理的短期个人养老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养老保障力度不强,倒逼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金的建设与创新,有利于养老保险公司专注养老主业、维持长期健康发展。 投资建议:《通知》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保险资管业务及个人养老保障业务,短期内冲击养老保险公司业绩,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养老保险机构专注养老赛道、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空间广阔,《通知》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机构业务方向,鼓励发展创新长期养老商业险,持续利好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为险企进一步释放增长空间。寿险负债端转型持续磨底,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具备长期配置价值。 风险提示:1)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基本养老金储备不足问题加剧。2)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养老第三支柱发展不及预期。3)养老产品创新不及预期,客户购买商业养老险意愿不足。 一、核心内容:推动养老保险机构进一步聚焦养老主业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更好服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通知》总共九条,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①养老保险机构应突出养老特点,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管理等体现养老特色的业务,压降清理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管业务和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业务;②强化风险隔离,建立不同业务间风险防火墙;③强化机构监管,对偏离养老主业、业务压降清理不到位、未能建立有效风险隔离的养老保险机构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同时,《通知》确定了压降清理无关业务的具体截止日期,设置2022年中、2022年底及2023年底三个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 自2004年首家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以来,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10家养老保险公司获批筹建,分别为人保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平安养老、新华养老、大家养老、恒安标准人寿、国民养老保险公司。10家养老保险公司主要业务分为4类,①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②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③第三支柱,即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保险业务;④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此外,首家养老金管理公司——建信养老于2015年获批成立,提供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管理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资金等服务。 养老保险公司业务多元化,但业务的养老属性不够明确,《通知》有助于推动养老保险机构聚焦养老主业、突出养老特点。专业养老保险机构设立之初总体以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为目标。但由于第二支柱业务竞争激烈、受托管理业务盈利能力有限,为提振业绩,养老保险机构在原保监会的批准下逐步扩展业务范围,团体长期健康险、个人长期健康险、团体寿险、短期健康险、意外险、个人养老保障产品等业务发展迅猛,养老功能属性弱化。目前,国寿养老、新华养老、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和平安养老的业务范围更大,尤其是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和平安养老的与养老关联性较弱的保险业务更多。2020年国寿养老的营收中,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收入占比高达46.81%;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和平安养老的营收以已赚保费为主,占比均在70%以上,而健康险保费在原保费收入中占比高达75%左右。 二、明确主要业务方向,鼓励发展长期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通知》明确养老保险机构应定位为专业化养老金融机构,推动养老保险机构重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等体现养老属性的业务领域,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具体来看: 1)鼓励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需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及其他具有一定长期积累养老金功能的商业保险。 2)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通知》鼓励养老保险机构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支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保持政策连贯性,预计将加快保险公司商业养老保险规模增长,支持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我国第三支柱整体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规模较小,政策持续利好第三支柱发展:1)2018年4月《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发布,上海、福建、苏州率先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同年,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险资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根据银保监会,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近6亿元,参保人数超过5万人。2)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目前中国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6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根据银保监会,截至2021年10月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收入约2亿元,承保人数超1.7万人。 三、 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助养老保险机构正本清源 《通知》明确要求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具体来看: 1)压降清理现有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2022年6月30日前,适时停止相关产品新增客户,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存量业务清理。 2)终止或剥离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不得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和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等。现有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原则上应于2022年底前依法合规完成终止经营或剥离相关业务等整改工作。 总体来看,目前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规模、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所占比例较高。2009年,原保监会首次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2015年《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发布,明确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委托人和个人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薪酬递延、福利计划、留才激励等服务事项。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以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为主,期限较短、产品同质化较高,与监管倡导的长期养老金产品存在差距。截至2020年底,管理养老保障产品的养老机构共9家,养老保障产品规模超1万亿元,其中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占据主要部分,存量业务需清理规模较大。根据公司官网公开披露,2020年太平养老、长江养老个人养老保障产品规模分别687.32亿元、2036.09亿元,在养老保障产品总规模中分别占比87.92%、91.91%。此外,其他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也较大,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新华养老其他资管业务规模共计约2050.88亿元。 根据7家养老保险公司年度披露数据,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贡献明显,根据业务结构的不同,营收受影响各异。7家养老保险机构中,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平安养老的营收主要依赖保险业务,管理费收入较少,预计其他资管业务受影响较小,但保险业务影响较大。国寿养老、长江养老的养老保障管理及其他资管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和其他保险资管业务的持续压降对营收影响较大。 一方面,《通知》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将改变养老保险公司业务结构、释放部分投资资产。预计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规模将大幅减少;同时,保险资管业务将面临出清,目前养老保险机构的股东实力雄厚,可将与养老无关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转移至集团旗下资管子公司,对集团的投资收益影响不大。无法转移的部分资产可释放至外部资管机构,预计头部基金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将间接受益。 另一方面,保险资管业务、短期个人养老保障业务盈利性较好,剥离此类业务将对养老保险公司短期收入形成直接冲击。目前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规模较为有限,压降清理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之后,养老保险机构的收入和利润将主要依赖于企业、职业年金业务。而企业、职业年金业务的透明度较高、盈利能力有限;同时竞争激烈,面临各大银行、基金、信托、券商及资管公司,短期将对养老保险机构的收入和利润形成直接冲击。但长期来看,压降清理的业务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倒逼养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建设与创新,有利于养老保险公司专注养老主业、维持长期健康发展。 四、投资建议及风险提示 4.1 投资建议 《通知》清理压降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保险资管业务及个人养老保障业务,短期内冲击养老保险公司业绩,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养老保险机构专注养老赛道、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空间广阔,《通知》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机构业务方向,鼓励发展创新长期养老商业险,持续利好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为险企进一步释放增长空间。寿险负债端转型持续磨底,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具备长期配置价值。 4.2 风险提示 1)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基本养老金储备不足问题加剧。 2)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养老第三支柱发展不及预期。 3)养老产品创新不及预期,客户购买商业养老险意愿不足。 分析师: 王维逸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40001 李冰婷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40002 陈相合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S1060121020034 评级说明及声明: 股票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20%以上) 推 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10%至20%之间)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10%之间) 回 避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10%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5%之间) 弱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公司声明及风险提示: 负责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就本研究报告确认: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研究报告是针对与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公司研究报告仅提供给上 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未经书面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将采取维权措施追究其侵权责任。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条款: 此报告旨为发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特定客户及其他专业人士。未经平安证券事先书面明文批准,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传送、复印或派发此报告的材料、内容及其复印本予任何其他人。 此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皆被平安证券认为可靠,但平安证券不能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报告内容仅供参考。平安证券不对因使用此报告的材料而引致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并不能仅依靠此报告而取代行使独立判断。 平安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及该等报告反映编写分析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分析员于发出此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此报告所指的证券价格、价值及收入可跌可升。为免生疑问,此报告所载观点并不代表平安证券的立场。 平安证券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能参与此报告所提及的发行商的投资银行业务或投资其发行的证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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