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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医美】朗姿股份:再设医美投资基金,全国化布局高速推进

作者:微信公众号【新消费马莉团队】/ 发布时间:2021-11-21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浙商证券《【浙商医美】朗姿股份:再设医美投资基金,全国化布局高速推进》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报告导读 公司发布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恒一号公告,医美业务扩张稳步推进。 投资要点 再设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恒一号,累计规模近三十亿。本次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公司拟投资自有资金2.5亿元,基金规模5.01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朗姿韩亚资管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医疗美容领域及相关产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公司持续加速优质医美标的的孵化,截至目前已成立六支基金,累计规模27.56亿。当前已有北京丽都、武汉韩辰、昆明韩辰、南京韩辰、武汉五洲、湖南雅美、衡阳雅美、湘潭雅美、株洲雅美、郑州集美共10家机构纳入并购基金。 精细化运营打造标准、可复制模板,轻医美+综合型机构双线扩张。公司作为西南区域医美连锁龙头,深耕区域市场,加密成都、西安等地布局,“双主线”持续推进全国扩张战略。除去体外并购基金的快速成立,公司体内轻医美机构同样稳步增加。根据公开信息显示,下半年公司在成都、重庆、长沙共开设5家晶肤门店,预计全年可实现10家左右的门店扩张速度。当前,公司已经进入快速扩张期,丰富的并购及整合经验助力公司跑马圈地。同时,随着医美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集团化管理趋势明显。除去注射类耗材等产品的统一集采,公司与九州通也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常规类耗材也将进入集采模式。 政策趋严利好品质医美连锁龙头。今年以来,医美市场监管趋严,6月八部委联合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在11月正式落地。预计监管政策将持续推进,促进医美行业的规范化、合法化发展。朗姿16年入局医美,已建立行业领先的精细化管理运营模式,并始终践行“安全医美、品质医美、口碑医美”的理念,重视可持续发展,已经树立较好的医美终端行业口碑。我们认为在严监管背景下,朗姿等龙头机构的品牌价值将在长期愈加凸显。 盈利预测及估值:我们预计朗姿股份 21/22/23 年收入规模达到36.1/42.0/48.0亿元,同比+26%/+16%/+14%,归母净利也将随服装利润恢复及医美快速发展达到 2.3/3.2/4.3 亿元,同增 65%/37%/34%。公司当前市值164亿元,对应21-23年PE分别为70、51、38倍。我们认为其医美业务所在行业发展迅速,朗姿旗下医美资产优质,在 A 股具有稀缺性,考虑估值和成长性,维持“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1)疫情影响零售环境,削弱客户群体消费能力;2)新医美机构培育进度不及预期。 团队介绍 马莉 浙商证券联席所长、大消费负责人 南京大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供职于浙商证券研究所,曾供职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东吴证券研究所。十三年消费品行业研究经验,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在市场打下深深烙印。 2019年新财富轻工及纺织服装第3名,水晶球纺织服装行业第1名; 2018年新财富纺织服装行业第1名,水晶球第1名; 2017年新财富纺织服装行业第1名,水晶球第1名; 2016年新财富纺织服装行业第1名; 2015年新财富纺织服装行业第2名; 2014年新财富纺织服装行业第4名,水晶球第3名,金牛奖第3名; 2013年新财富纺织服装行业第2名,水晶球第2名,朝阳永续福布斯中国最佳分析师50强; 2012年新财富纺织服装行业第4名,水晶球第3名,金牛奖第3名。 王长龙 消费行业分析师 浙商证券 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硕士,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现供职于浙商证券研究所,曾供职于东兴证券研究所,现主要覆盖医美、轻工、新消费领域。 詹陆雨 消费行业分析师 浙商证券 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现供职于浙商证券研究所,曾供职于东吴证券研究所,现主要覆盖AH股纺服、医美化妆品,四年消费行业研究经验。 汤秀洁 消费行业分析师 浙商证券 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供职于浙商证券研究所,CPA,主要覆盖化妆品、医美、新消费领域。 周明蕊 消费行业分析师 浙商证券 浙江大学学士、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硕士,现供职于浙商证券研究所。主要覆盖医美、化妆品、新消费领域。 免责声明 本公众订阅号(微信号:纺服新消费马莉团队)由浙商证券研究所纺服新消费马莉团队设立,系本研究团队研究成果发布的唯一订阅号。 本公众号所载的信息仅面向专业投资机构,仅供在新媒体背景下研究观点的及时交流。 本订阅号不是浙商证券研究所纺服新消费马莉团队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所载内容均来自于浙商证券研究所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或对已发布报告进行的跟踪与解读,如需了解详细的报告内容或研究信息,请具体参见浙商证券研究所已发布的完整报告。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不构成对具体证券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判断或投资建议,不能够等同于指导具体投资的操作性意见。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供参考之用,接收人不应单纯依靠本资料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浙商证券研究所及本研究团队不对任何因使用本订阅号所载任何内容所引致或可能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订阅号对所载内容保留一切法律权利。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未经书面许可,禁止复制、转载;经授权进行复制、转载的,需注明出处为“浙商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截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或修改。 特别声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新媒体形式制作的本订阅号推送信息仅面向浙商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请勿在未经授权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非浙商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关注本订阅号,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推送信息。因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谅解!感谢您给予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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