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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讲堂——A股代言人:沪深300股指期货

作者:微信公众号【倍特期货】/ 发布时间:2021-11-02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倍特期货《微讲堂——A股代言人:沪深300股指期货》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2010年4月16日推出了我国第一个股指期货品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交易代码为“IF”(Index Futures)。具体合约条款如表1所示。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可以看作是沪深两市整体表现的“晴雨表”。该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样本是选择规模大、流动性高、投资价值良好的公司股票,主要集中在金融、房地产等蓝筹股,仅包含54个创业板和中小板个股。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在权重计算上,沪深300指数采用自由流通股份加权法,因此样本股权重分布较为均衡,抗操纵能力较强。 合约乘数和合约价值 合约乘数,是股指期货合约特有的条款。我们知道,股指期货和股票价格指数一样,报价都是以点位为单位,那么如何计算合约价值和盈亏呢?这时就需要借助合约乘数来将点位转化为货币金额。 每张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当时股指期货价格×合约乘数 不同的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不同,由期货交易所自行确定。根据中金所的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 最低保证金 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最小保证金比例为8%。根据相关规定,股指期货交易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为了控制风险,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设定的保证金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如果沪深300股指期货价格为4000点,则: 1手该合约价值=4000×300=120(万元) 按照期货公司收取客户15%保证金计算,那么客户交易1手沪深300股指期货需要支付保证金如下: 保证金=4000×300×15%=18(万元) 合约月份与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所在的月份。沪深300股指期货中合约月份有4个,包括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也就是说,市场上同时有4个月份的合约在交易,一般主力合约都是当月合约。 以2020年9月29日为例,中金所可供交易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有当月连续合约IF2010、下月连续合约IF2011、随后的两个季月合约IF2012和IF2103。其中,IF为沪深300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2010”中的“20”表示2020年,“10”表示到期交割月份为10月。当IF2010到期摘牌后,原来的下月合约IF2011就转为当月合约;同时,下一个合约IF2106开始挂牌交易。 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 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也称“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盘时尚未被平仓的持仓头寸就要进行现金交割。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与最后交易日相同。 最小变动单位 最小变动单位是指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变动的最小点数。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是0.2点,因此,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最小变动金额为60元(300元/点×0.2)。 交易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金所将股指期货交易时间调整为与股票交易时间一致,即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 ∶25~9 ∶30,连续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 ∶30~11 ∶30和下午13 ∶00~15 ∶00。 当日结算价 当日结算价采用合约当日最后一小时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这是为了防止市场可能的操纵行为以及避免日常结算价与期货收盘价、现货次日开盘价的偏差太大。 合约当日无成交的: 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值得注意的是,当日结算价以期货合约为依据得出,而交割结算价以证券指数为依据得出。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中金所股指期货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期货合约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到期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来源:中期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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