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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环保袁理团队】每日集锦0924:2021年-2030年吉林省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32座

作者:微信公众号【东吴环保公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24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东吴证券《【东吴环保袁理团队】每日集锦0924:2021年-2030年吉林省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32座》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建议关注 重点推荐:英科再生,百川畅银,高能环境,洪城环境,光大环境,瀚蓝环境,碧桂园服务,宇通重工,龙马环卫,中再资环 建议关注:天奇股份,三峰环境,绿城服务,中国天楹,海螺创业 核心观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目标: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并强调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健全综合补偿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而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 “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鼓励废塑料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十四五行动方案明确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清运、利用和处置、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等。我们认为本次方案特点在于1)将各任务职责分工细化到各部门,压实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2)强化废弃塑料再生利用,明确鼓励废塑料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从而打开废弃塑料再生资源化的广阔市场空间。3)提出需要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全生物降解塑料或为可持续发展重要手段,应用标准仍处于探讨阶段。 对标欧盟看国内碳市场发展:两大核心机制初见雏形,碳价长期上行CCER短期看涨。复盘欧盟碳市场4阶段演变,我们认为总量控制和MSR机制为碳价平衡关键,我国碳市场发展方向与欧盟相似,且我国碳市场已具备总量控制&市场调控机制雏形,目前交易规模及覆盖行业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当前国内碳价远低于海外,双碳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我们预计我国碳排放总量递减速度拟超海外,总量收紧驱动碳配额价格长期上行,同时碳市场释放CCER需求,此前全国CCER备案减排量总计约5000多万吨,历时4年我们预计基本履约,相关审批政策有望重启,我们预期近期CCER供应稀缺价格向上。 碳中和投资框架及环保产业映射:从前端能源替代、中端节能减排、后端循环利用构建投资框架,碳交易提供有效制度支撑。从环保视角来看,1)能源替代:前端能源结构调整,关注环卫新能源装备及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等)替代需求。2)节能减排:中端推动产业转型,关注节能管理&减排设备应用。3)循环利用:推动垃圾分类、废弃家电/汽车、危废资源化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4)环境咨询:环境管理提升促使环境咨询需求扩大。5)碳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生物质利用等)、甲烷利用(污水处理/沼气利用)、林业碳汇等CCER项目发展。 十四五政策强化聚焦碳减排,关注付费方式、业务模式、技术驱动积极转变。a)付费模式:加速转变C端/B端收费,解决付费痛点;b)业务模式:运营占比提升,优质现金流&稳定发展;c)技术驱动:技术权重增加,技术壁垒提升。推荐优质细分赛道:1)沼气利用渗透率低空间广阔,碳交易增厚收益102%~339%弹性突出,重点推荐填埋气资源化龙头【百川畅银】;2)再生塑料减碳50%,万亿蓝海回收率&集中度有望提升:重点推荐再生塑料稀缺标的【英科再生】;3)固废资源化ToB赛道空间广阔,减碳效果明显助力碳中和,重点推荐【高能环境】、【中再资环】、关注【浙富控股】;4)高分红&加速成长,综合公用事业平台价值重估,重点推荐【洪城环境】。5)垃圾焚烧行业刚性扩容,商业模式改善&碳中和价值增量,重点推荐【瀚蓝环境】、关注【光大环境】、【三峰环境】、【伟明环保】;6)环卫新能源长周期放量,十年替代助力碳达峰:重点推荐【宇通重工】、【龙马环卫】;股东背景加持、环服份额提升的物管龙头【碧桂园服务】。 最新研究:政策点评:循环经济法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关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点评:鼓励废塑料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再生塑料蓬勃发展正当时。 风险提示:政策推广不及预期,利率超预期上升,财政支出低于预期 每日行情 环保指数:-1.50% 沪深300:-0.08% 涨幅前五名:金圆股份 9.95% 建龙维纳 5.82% ST科林 5.09% 三峰环境 4.69% 瀚蓝环境 3.74% 跌幅前五名:德创环保 -9.99% 高能环境 -9.99% 嘉化能源 -9.97% 新奥能源 -9.33% 百川畅银 -8.07% 公司公告 【启迪环境-股份质押】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服于9月22日质押公司股数1.6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9%。 【启迪环境-员工持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已登记完成,涉及136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276.56万股。截至公告日,共50名员工申请出售股份数量合计180.07万股,员工申请出售股份数量合计1,800,736股。 【高能环境-高管减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望明先生在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05万股,减持比例0.10%,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金圆股份-股份质押】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于9月23日质押公司股数10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4.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3%。 【旺能环境-股份质押】公司大股东美欣达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先生解除质押股份2161万股,占所持股份9.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3%。 【伟明环保-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宁都公司因投资、建设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要,向农业银行申请3.1亿元借款,公司为其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力合科技-股权激励】确定2021年9月24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1元/股的价格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3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50%,考核要求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50%,考核要求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 【渤海股份-股权质押】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泰达控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2293万股,占其所持比例49.99%,占公司总股本6.50%。 【百川能源-担保】公司为子公司荆州天然气提供1.3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62,773.99万元 【海峡环保-非公开发行股份】福州市国资委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5万股A股股票的方案,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并以现金认购不低于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且不高于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50%。 【中创环保-担保】公司为江苏进取的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5亿元。 【雪浪环境-大宗交易】以10.2元的价格成交100万股,占总股本0.3002%,成交额为1020万元。 【华测检测-大宗交易】以26.26元的价格成交130万股,占总股本0.0777%,成交额为3413.8万元。 【润邦股份-大宗交易】以6.82元的价格成交200万股,占总股本0.2123%,成交额为1364万元;以6.94元的价格成交300万股,占总股本0.3184%,成交额为2082万元。 行业新闻 1. 2021年-2030年吉林省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32座(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规划征求意见稿显示,截止到2020年底,吉林省已投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11个。2021年-2030年吉林省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32座,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950吨/日。 2. 黑龙江“碳中和专用账户”启用助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完成首个碳中和活动(生态环境部) 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权属企业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于今年7月建设了黑龙江省碳中和金融电子平台,设置会议碳中和专用账户。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9月初,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2021年度初任培训中就首度使用了“碳中和专用账户”。参训人员输入个人交通、住宿、餐饮、会议用品消耗等信息,会自动计算出个人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以通过“碳中和专用账户”捐助支持造林绿化抵消碳排放。 3. 鲁豫两省签订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北极星环保网)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山东省、河南省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深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推动黄河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和跨区域合作,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团队介绍 免责申明:本公众订阅号(微信号:dongwuhb)由东吴证券研究所环保团队设立,系本研究团队研究成果发布的唯一订阅号。本公众号所载的信息仅面向专业投资机构,仅供在新媒体背景下研究观点的及时交流。本订阅号不是东吴证券研究所环保团队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所载内容均来自于东吴证券研究所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或对已发布报告进行的跟踪与解读,如需了解详细的报告内容或研究信息,请具体参见东吴证券研究所已发布的完整报告。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不构成对具体证券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判断或投资建议,不能够等同于指导具体投资的操作性意见。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供参考之用,接收人不应单纯依靠本资料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东吴证券研究所及本研究团队不对任何因使用本订阅号所载任何内容所引致或可能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订阅号对所载内容保留一切法律权利。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未经书面许可,禁止复制、转载;经授权进行复制、转载的,需注明出处为“东吴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载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或修改。 特别申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新媒体形式制作的本订阅号推送信息仅面向东吴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请勿在未经授权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非东吴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关注本订阅号,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推送信息。因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谅解!感谢您给予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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