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自贸试验区与期货交易所合作 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
(以下内容从上海中期《强化自贸试验区与期货交易所合作 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强化自贸试验区与期货交易所的合作,从国内市场需求强烈、对外依存度高、国际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的商品入手,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 通知提出,加强自贸试验区内现有期货产品国际交易平台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在交割仓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以现货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已上市成熟品种为载体,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形成境内外交易者共同参与、共同认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期货价格。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境外交易者从事期货交易外汇管理的开户、交易、结算和资金存管模式。此外,通知还提出,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对此,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期货交易品种范围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已经上市了84个商品期货期权品种,涵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期货市场运行质量也明显提升,为实体经济管理风险、套期保值、稳定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此次《若干措施》在加大自贸试验区期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进一步丰富企业风险管理工具。唐文弘表示,期货期权的品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工具,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开端和载体,品种覆盖面决定了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若干措施》提出从国内市场需求强烈、对外依存度高、国际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的商品入手,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以航运期货为例,近年来,海运价格剧烈波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加深,企业管理运价风险需求十分强烈。但目前的国内期货市场还缺乏相关品种,上市航运期货新品种将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减缓运价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服务我国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目前,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相关交易所正在大力推进航运期货新品种上市工作,业务和技术准备已基本就绪,争取尽快推出。 二是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高地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期货交易所联动。唐文弘表示,《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自贸试验区内现有期货产品国际交易平台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在交割仓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目前,上海、浙江、山东等自贸试验区已经与相关期货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包括战略投资入股、加强期现联动、建设多层次市场等合作,助力自贸试验区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自贸试验区还将发挥自身功能优势,通过定期交流研究,参与政策制定,开展制度创新等举措,加强与期货交易所深入交流、联动发展。 三是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功能。考虑到《若干措施》还提出,对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监管场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货物品种及指定交割仓库实行备案制,唐文弘表示,对参与保税交割的法检商品入库时集中检验,进出口报关时,采信第三方机构质量、重量检验结果分批放行。“这些举措为自贸试验区内和自贸试验区外的企业管理价格风险、优化资源配置,都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有助于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谈及近年来,海事领域在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上采取了哪些措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人李宏印表示,交通运输部通过取消了六项行政许可、全流程在线办理、创新海事服务等措施,在实现不见面和无纸化审批的同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动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为目标,聚焦制度集成创新,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海事政策制度体系,为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开放高地贡献海事力量。”李宏印说。(新华财经 韩婕 丁雅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强化自贸试验区与期货交易所的合作,从国内市场需求强烈、对外依存度高、国际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的商品入手,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 通知提出,加强自贸试验区内现有期货产品国际交易平台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在交割仓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以现货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已上市成熟品种为载体,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形成境内外交易者共同参与、共同认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期货价格。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境外交易者从事期货交易外汇管理的开户、交易、结算和资金存管模式。此外,通知还提出,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对此,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期货交易品种范围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已经上市了84个商品期货期权品种,涵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期货市场运行质量也明显提升,为实体经济管理风险、套期保值、稳定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此次《若干措施》在加大自贸试验区期货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进一步丰富企业风险管理工具。唐文弘表示,期货期权的品种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工具,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开端和载体,品种覆盖面决定了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若干措施》提出从国内市场需求强烈、对外依存度高、国际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的商品入手,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以航运期货为例,近年来,海运价格剧烈波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加深,企业管理运价风险需求十分强烈。但目前的国内期货市场还缺乏相关品种,上市航运期货新品种将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减缓运价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服务我国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目前,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相关交易所正在大力推进航运期货新品种上市工作,业务和技术准备已基本就绪,争取尽快推出。 二是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高地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期货交易所联动。唐文弘表示,《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自贸试验区内现有期货产品国际交易平台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在交割仓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目前,上海、浙江、山东等自贸试验区已经与相关期货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包括战略投资入股、加强期现联动、建设多层次市场等合作,助力自贸试验区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自贸试验区还将发挥自身功能优势,通过定期交流研究,参与政策制定,开展制度创新等举措,加强与期货交易所深入交流、联动发展。 三是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功能。考虑到《若干措施》还提出,对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监管场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货物品种及指定交割仓库实行备案制,唐文弘表示,对参与保税交割的法检商品入库时集中检验,进出口报关时,采信第三方机构质量、重量检验结果分批放行。“这些举措为自贸试验区内和自贸试验区外的企业管理价格风险、优化资源配置,都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有助于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谈及近年来,海事领域在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上采取了哪些措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人李宏印表示,交通运输部通过取消了六项行政许可、全流程在线办理、创新海事服务等措施,在实现不见面和无纸化审批的同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推动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为目标,聚焦制度集成创新,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海事政策制度体系,为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开放高地贡献海事力量。”李宏印说。(新华财经 韩婕 丁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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