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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非银】从严监管大病保险,利好长期主义的大型险企——关于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点评

作者:微信公众号【欣琦看金融】/ 发布时间:2021-05-23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国泰君安《【国君非银】从严监管大病保险,利好长期主义的大型险企——关于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点评》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本报告导读: 从严监管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业务行为是《办法》出台的主要原因,核心是提升开展大病保险的经营资质要求、强调长期经营优化业务服务规范,利好大型险企。 摘要 事件: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点评: 从严监管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业务行为是《办法》出台的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2012年起试点、2015年全面实施,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覆盖全国11.3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多年来,存在部分保险公司恶意压价竞争、违规支付手续费、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破坏了市场秩序,阻碍大病保险的良性发展。本次《办法》构建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目的是从严监管承办大病保险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行为。 提升开展大病保险的经营资质要求,强调长期经营优化业务服务规范:本次《办法》主要从提高经营资质要求和优化业务服务规范等方面来规范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业务。一方面,监管要求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的准入要求,主要体现为四大变化:1)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的资质申请由原先的审批到省级机构下沉至审批到地市级机构;2)除专业健康险公司外,开展大病保险需建立健康险事业部,对大病保险业务实行单独核算;3)专业健康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100%提升至150%;4)新增要求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两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类别均不低于B类。另一方面,监管基于长期经营的逻辑优化商保公司业务服务规范,提出按照长期健康险的经营标准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配备,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且不得将大病保险服务整体外包给其他单位等。 引导行业理性、长期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利好大型险企政策性健康险发展:《办法》提高准入门槛,对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的审批下沉到地市级机构,进一步突出派出机构作为一线监管部门的作用,这将有效减少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追求短期规模增长而通过粗放式管理、价格战等方式参与大病保险的情况,避免恶性竞争。此外,监管首次提出保险公司要有长期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安排,这将引导保险公司以长期视角规划和发展大病保险业务,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性与稳定性。考虑到大病保险作为政策性健康险业务定位为保本微利的产品,预计未来在从严监管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将基于精算测算理性参与大病保险项目,利好具有全国业务资质,且拥有长期经营逻辑及成熟定价水平的大型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前景。 投资建议:《办法》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行为,维持行业“增持”。重点利好具有全国业务资质,且拥有长期经营逻辑及成熟定价水平的大型险企。建议增持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 风险提示:大病保险持续承保亏损;因业务开展不合规而被移除名单。 法律声明: 本订阅号不是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平台。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均来自于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如需了解详细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具体参见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本订阅号推送的信息仅限完整报告发布当日有效,发布日后推送的信息受限于相关因素的更新而不再准确或者失效的,本订阅号不承担更新推送信息或另行通知义务,后续更新信息以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准。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面向国泰君安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因本资料暂时无法设置访问限制,若您并非国泰君安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还请取消关注,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中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国泰君安证券及本订阅号运营团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所载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版权仅为国泰君安证券所有。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影像等)进行复制、转载的,需明确注明出处,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载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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