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IPO企业需关注的专利问题及反馈案例
(以下内容从东吴证券《拟IPO企业需关注的专利问题及反馈案例》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点击“东吴中小融” 关注我们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01 “专利”的三重含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发行人不得存在以下跟专利相关的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可见,企业在申请IPO时,硬性规定达不到或者有瑕疵容易遭到监管层的问询。在我国,知识产权中有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具体包括: 第一,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指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具体的物质文件。即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对“专利”这一概念,生活中人们一般笼统地认为: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由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专利权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02 证监会审核重点 企业在拟IPO过程中,专利问题的处理往往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部分。专利往往涉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有关专利的失效、终止或者被侵犯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并最终可能导致IPO折戟。从反馈意见看,证监会对专利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关注重点: 1、技术与已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2、公司拥有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清晰; 3、专有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 4、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发行人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 5、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 6、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 7、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8、有无瑕疵、有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相关反馈意见: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4. 关于专利技术。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2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专利技术的形成过程、取得方式,各专利发明人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存在权属纠纷;(2)相关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3)是否存在授权许可专利技术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该专利技术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授权是否稳定,是否存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4.28 4、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和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披露,该模式下相关专利技术归属的具体安排,相关协议的主要权利义务约定,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将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技术全部投入发行人。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1 35、请补充披露公司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获取来源,按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第46条有关规定,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与已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请保荐机构核查。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15 2、2001-2006年胡克与李欣、李立、王卫平之间发生多起诉讼,4人曾共同设立发行人前身思维有限,且持等额股权,2008年胡克退出思维有限。(1)请补充披露每起诉讼原被告、诉由、诉求、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补充说明由思维有限而非李欣、李立和王卫平向胡克支付1,800万元补偿款的原因、胡克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创立及发展过程中的作用。(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纠纷、目前公司专利技术的最初申请人、权利人等情况,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公司拥有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清晰。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9 20、201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净值为3,827.54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排污权等。(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专有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等;(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排污权的具体情况,包括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补充提供相关依据资料。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2015.5.29 5、发行人目前拥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9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101人,占员工总人数28.37%。其中核心技术人员为6人。请发行人:(1)说明专利、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说明专利、核心技术是否涉及相关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技术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的技术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3)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9 请发行人:(1)说明中电控制、星电开关、华能电子、华能太力、浏阳水电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注销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注入资产定价依据,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瑕疵,资产转移手续是否办理完毕;上述关联方的经营合法合规性,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2)控股股东将资产注入/未注入发行人的划分依据及合理性,发行人资产是否完整;结合控股股东目前具有的资产和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存货、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技术人员,解释说明未注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目前发行人的资产使用情况,说明控股股东注入发行人的资产中是否均与发行人业务具有相关性,是否有不再使用的资产,如有请说明注入原因;(4)资产注入之后,说明华自集团处置非华自有限经营所必需的存货、土地和厂房等资产的情况,说明处置或未注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5)中电控制、星电开关、华能电子、华能太力、浏阳水电予以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员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0、发行人目前拥有98项专利(包括4项发明专利、90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外观设计专利)和43项软件著作权,除两项专利受让取得外,其他专利技术都属于发行人原始创新。发行人还拥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目前,发行人与多家机构和大学进行合作研发。 请发行人:(1)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形成、发展过程;说明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发行人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2)说明发行人受让发明专利的时间、转让方、交易价格、转让方取得发明专利的方式以及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发行人现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中属于合作开发的情况;(3)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2015.5.29 30.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否明确、有无瑕疵、有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03 企业如何进行专利管理 1、企业应依法维护其专利权益 发生被侵权,或者与他方产生专利侵权纠纷或其他专利纠纷的,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职工有权保护本企业的专利权不受侵犯。发现侵犯本企业专利权行为,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企业专利权益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企业也应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2.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和人员 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职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门机构。其他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专利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者兼职人员。企业专利工作机构的具体组织结构及管理模式,可根据本办法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灵活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主管和统筹企业专利工作。 企业缺乏条件配备专利工作者,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任企业专利顾问,帮助企业开展专利工作。企业专利顾问应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履行职务,保守企业秘密。 3.加强专利的成本和收益核算 要完善专利,必须全面了解企业在专利管理方面所拥有的资源、成本、时间计划和收益等多方面要素,根据专利管理的目的和需要,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资金。其中的重点是区分专利成本和收益的类别,以此全面记录反映企业专利在不同阶段的成本消耗和收益取得,更准确地核算出产品中的专利成本和收益,便于企业及时根据专利投入和产出的动态,管理自身的专利资源,有效促进专利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形成。 4.增强专利的“含金量” 为有效提升企业各级机构和人员的专利认识,企业应定期组织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投入必备的人力和物力推动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对相关人员的劳动给予足够的尊重,建立企业特色的专利激励政策。 合理看待专利的不稳定因素,协助企业技术部门了解行业发展的最新动向,分析技术的发展前景,推进生产环节以及后期服务中的可专利技术提出和归纳,兼顾技术创新和市场实用性,将市场部门和技术部门有效通联,充分运用专利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并结合企业自身技术水平和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整合已有技术资源形成有效专利,提出具有“含金量”的专利,进而使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将专利投入转化为市场收益,将专利效力不断内化成品牌效力,帮助企业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专利管理建设。 来源:大象IPO 东吴证券中小企业融资总部 WWW.DWZQ.COM.CN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点击“东吴中小融” 关注我们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01 “专利”的三重含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发行人不得存在以下跟专利相关的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可见,企业在申请IPO时,硬性规定达不到或者有瑕疵容易遭到监管层的问询。在我国,知识产权中有三重意思,比较容易混淆,具体包括: 第一,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指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具体的物质文件。即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对“专利”这一概念,生活中人们一般笼统地认为: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由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专利权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02 证监会审核重点 企业在拟IPO过程中,专利问题的处理往往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部分。专利往往涉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有关专利的失效、终止或者被侵犯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并最终可能导致IPO折戟。从反馈意见看,证监会对专利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关注重点: 1、技术与已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2、公司拥有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清晰; 3、专有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 4、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发行人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 5、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 6、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 7、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8、有无瑕疵、有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相关反馈意见: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4. 关于专利技术。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2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专利技术的形成过程、取得方式,各专利发明人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存在权属纠纷;(2)相关专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公司全部产品;(3)是否存在授权许可专利技术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该专利技术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授权是否稳定,是否存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4.28 4、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和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披露,该模式下相关专利技术归属的具体安排,相关协议的主要权利义务约定,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将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技术全部投入发行人。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1 35、请补充披露公司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获取来源,按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第46条有关规定,补充披露核心技术与已取得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请保荐机构核查。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15 2、2001-2006年胡克与李欣、李立、王卫平之间发生多起诉讼,4人曾共同设立发行人前身思维有限,且持等额股权,2008年胡克退出思维有限。(1)请补充披露每起诉讼原被告、诉由、诉求、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补充说明由思维有限而非李欣、李立和王卫平向胡克支付1,800万元补偿款的原因、胡克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创立及发展过程中的作用。(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纠纷、目前公司专利技术的最初申请人、权利人等情况,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公司拥有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清晰。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9 20、201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净值为3,827.54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排污权等。(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专有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等;(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排污权的具体情况,包括取得时间、入账金额及确定依据、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补充提供相关依据资料。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2015.5.29 5、发行人目前拥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9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101人,占员工总人数28.37%。其中核心技术人员为6人。请发行人:(1)说明专利、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说明专利、核心技术是否涉及相关技术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成果,技术人员是否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的技术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3)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5.5.29 请发行人:(1)说明中电控制、星电开关、华能电子、华能太力、浏阳水电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注销前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注入资产定价依据,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瑕疵,资产转移手续是否办理完毕;上述关联方的经营合法合规性,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2)控股股东将资产注入/未注入发行人的划分依据及合理性,发行人资产是否完整;结合控股股东目前具有的资产和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存货、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技术人员,解释说明未注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目前发行人的资产使用情况,说明控股股东注入发行人的资产中是否均与发行人业务具有相关性,是否有不再使用的资产,如有请说明注入原因;(4)资产注入之后,说明华自集团处置非华自有限经营所必需的存货、土地和厂房等资产的情况,说明处置或未注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5)中电控制、星电开关、华能电子、华能太力、浏阳水电予以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员工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0、发行人目前拥有98项专利(包括4项发明专利、90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外观设计专利)和43项软件著作权,除两项专利受让取得外,其他专利技术都属于发行人原始创新。发行人还拥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目前,发行人与多家机构和大学进行合作研发。 请发行人:(1)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形成、发展过程;说明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拥有或使用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发行人目前专利的使用情况;非专利技术的保护措施,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是否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2)说明发行人受让发明专利的时间、转让方、交易价格、转让方取得发明专利的方式以及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发行人现有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中属于合作开发的情况;(3)结合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先进性;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近年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做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2015.5.29 30.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否明确、有无瑕疵、有无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03 企业如何进行专利管理 1、企业应依法维护其专利权益 发生被侵权,或者与他方产生专利侵权纠纷或其他专利纠纷的,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职工有权保护本企业的专利权不受侵犯。发现侵犯本企业专利权行为,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企业专利权益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企业也应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2.企业专利工作机构和人员 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职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门机构。其他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专利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者兼职人员。企业专利工作机构的具体组织结构及管理模式,可根据本办法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灵活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主管和统筹企业专利工作。 企业缺乏条件配备专利工作者,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任企业专利顾问,帮助企业开展专利工作。企业专利顾问应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履行职务,保守企业秘密。 3.加强专利的成本和收益核算 要完善专利,必须全面了解企业在专利管理方面所拥有的资源、成本、时间计划和收益等多方面要素,根据专利管理的目的和需要,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资金。其中的重点是区分专利成本和收益的类别,以此全面记录反映企业专利在不同阶段的成本消耗和收益取得,更准确地核算出产品中的专利成本和收益,便于企业及时根据专利投入和产出的动态,管理自身的专利资源,有效促进专利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形成。 4.增强专利的“含金量” 为有效提升企业各级机构和人员的专利认识,企业应定期组织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投入必备的人力和物力推动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对相关人员的劳动给予足够的尊重,建立企业特色的专利激励政策。 合理看待专利的不稳定因素,协助企业技术部门了解行业发展的最新动向,分析技术的发展前景,推进生产环节以及后期服务中的可专利技术提出和归纳,兼顾技术创新和市场实用性,将市场部门和技术部门有效通联,充分运用专利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并结合企业自身技术水平和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整合已有技术资源形成有效专利,提出具有“含金量”的专利,进而使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将专利投入转化为市场收益,将专利效力不断内化成品牌效力,帮助企业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专利管理建设。 来源:大象IPO 东吴证券中小企业融资总部 WWW.DWZQ.COM.CN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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