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日将近,有权不用,隔日作废
(以下内容从华泰证券《行权日将近,有权不用,隔日作废》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股票期权权利方在约定的日期可以行使权利,然而每个月行权日总有或多或少的权利方忘记提交行权申请,导致自己的投入白白扔进了水中;也有一些义务方没有做好准备,被指派行权后未能及时备足现金或证券,从而使损失进一步扩大。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一下股票期权行权的那些事。 期权合约根据履约方式的不同分为美式期权、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在到期前的每一个交易日均可要求行权,欧式期权只有在期权到期日方可要求行权。沪深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均为欧式期权,根据合约条款规定,行权日为合约到期月的第四个星期三(遇假期顺延)。 在每个行权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30,权利方可提交行权委托,通常情况,期权经纪商会校验权利方有足额可参与行权的资金或证券,再将行权委托报送至交易所。 因此,在行权日,权利方需要重点关注的是: 一、是否需要行权 认购期权能够以约定的价格购买约定的证券,认沽期权能够以约定的价格卖出约定的证券。对认购期权权利方来说,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买入证券是有利的,有利则提交行权委托。对认沽期权权利方来说,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卖出证券是有利的,有利则提交行权委托。 但投资者需注意,提交行权委托到资金证券交割存在时间差,这个时间差内,行情存在向不利方向变化的可能。E日为行权日,投资者提交行权委托,E+1日收市后,行权所涉及的资金、证券才能划转完毕,投资者能够实际使用行权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已经是在E+2日了。在这个时间段内,市场可能发生多投资者不利的变化。 如果期权持仓已处于虚值状态,行权即产生损失,且没有转为实值的希望,则权利方可以考虑提前平仓。期权合约到期注销,此时投资者持仓归零,与其持仓归零,不如提前平仓控制损失。但还有一种情况,因为虚值期权临近到期日价格会加速跳水,到了行权日,价格可能非常低,低到平仓所获得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佣金,这种情况下,还是坐等合约到期注销更为理性。 二、是否具有行权 所需资金或证券 认购期权权利方需要准备足额资金,认沽期权权利方需要准备足额证券,只有资金或证券足额存在指定账户内且处于可用状态,行权才会成功。 需要解释的是“指定账户”这一概念。 投资者可能会在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资金账户,如A股资金账户、两融资金账户、衍生品资金账户,权利方行权所涉及资金需足额存在衍生品资金账户内,非衍生品资金账户(比如A股资金账户、两融资金账户)所存资金不可用于期权交易、行权。 投资者也可能会在证券公司开立多个A股账户,权利方行权所涉及证券需足额存在衍生品合约账户所对应的A股账户内。 这是为什么呢?投资者开衍生品合约账户进行期权交易,需使用A股账户配号。以沪市为例,如果A股账户为A000000001,则配号所开立的衍生品账户为A000000001888,行权所涉及的证券需保存在A000000001内,保存在投资者名下的其他A股账户(如A000000002、A000000003)或是融资融券账户内都是无效的。 三、是否成功提交行权委托 未签署自动行权协议的投资者,需要在行权日的指定时间内(9:15-9:25,9:30-11:30,13:00-15:30)提交行权委托,如果忘记行权,实值期权的价值将白白损失。 签署自动行权协议的投资者,其名下期权持仓只要达到了自动行权协议约定的触发条件,且通过行权可用资金和可用证券的校验,期权经纪商会自动为投资者提交行权委托。但是常有投资者忘记了自动行权约定的触发条件,以为名下期权已由期权经纪商代为提交行权委托,但实际上因为未到达约定的条件,行权委托并未提交,从而造成损失。 也有一部分投资者签署了自动行权协议,协议约定的触发条件也达到了,但是由于账户中资金或证券不足,从而造成行权失败。 四、是否进行组合行权 (又叫合并行权) 投资者如持有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乘数的认购期权权利仓、认沽期权权利仓,并且认沽期权的行权价高于认购期权的行权价,可以提交组合行权委托。 如果不组合行权,投资者需分别准备好足额资金与足额证券,方可成功提交认购期权行权委托、认沽期权行权委托。 进行组合行权,投资者无需准备资金与证券即可提交组合行权委托,然后在E+1日交割时,进行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所获资金=(认沽期权行权价-认购期权行权价)*合约乘数*组合行权张数 与之相对应,义务方如被指派行权,必须履行义务,因此,在行权日来临之际,义务方需重点关注的是: 一、 持有到期还是提前平仓 基于对未来行情的预判,决定是否需要提前平掉所持有的义务仓。除非权利方因遗忘、所持有资金或证券不足导致行权失败,实值期权大概率会被指派行权,这也就意味着认购期权义务方需按低于市价的行权价出售手中的证券,认沽期权义务方需按高于市价的行权价购买对手方的证券。因此,实值期权义务方需通盘考虑,决定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 虚值期权的权利方一般不会提交行权申请,毕竟,没有人愿意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证券或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手中的证券。当然,浅虚期权存在着因行情波动在行权日由虚转实的可能性。 二、是否被指派 E日指定时间内,期权权利方可提交行权委托。收市后,结算公司将汇总行权委托,而后按“按比例指派”、“零头按尾数大小指派”原则对有效行权申报与被行权方进行行权指派。 举个例子,上证50ETF认购期权,行权比例(行权数/总净义务仓数=7176/8000)为0.897,甲有1700张净义务仓,应被指派1524.9张(1700×0.897);乙有2500张净义务仓,应被指派2242.5张(2500×0.897);丙和丁各有1900 张净义务仓,应各被指派1704.3张(1900×0.897)。按照规则,甲乙丙丁先被指派整数张,即甲被指派1524张;乙被指派2242张;丙丁各被指派1704张。零头合约按从大到小排列,甲排第一(0.9张)乙排第二(0.5张);丙和丁同排第三(0.3张)。于是,所剩余张数为2张(7176-1524-2242-1704-1704)。先指派甲一张,如有剩余(实际剩余1张)再指派乙一张,如仍有剩余,则丙和丁由系统随机分配。如果到乙处已指派完,丙和丁则不再指派。 三、是否按照指派要求 备足资金或证券 义务方在行权日晚间即可查询自己是否被指派行权、行权数量多少,然后根据指派结果准备相应的资金或证券,相关资金或证券需在E+1日收市前存入指定账户。亦即资金需存入衍生品资金账户,证券需存入衍生品合约账户所对应的A股账户内,详细说明可参考上文。 客户如果持有同一标的、相同到期日的多种期权持仓,E+1日,结算公司将汇总投资者成功行权的权利仓、被指派义务仓所对应的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进行对冲,按照对冲后的净额进行结算。 如果义务方没有按照指派指令要求及时备足资金或证券,即构成行权违约,将面临违约转处置、惩罚性现金结算、收取罚息、追索欠资等风控措施,并留下违约记录。 上述关注点仅为列举性质,股票期权投资者需在全面了解期权行权及交收各项规则的情况下,审慎参与行权交割的各个环节。 前期回顾: ·《如何为股票、ETF购买“保险”?》 ·《如何为融资融券交易购买“保险”?》 ·《“指数增强”、“固收+”DIY》 ·《50ETF分红,期权合约“换装”》 ·《有钱不宜任性,理性投资期权》 ·《铁打的套路,流水的“XX宝”》 ·《多空擦肩而过,互道恭喜发财》 ·《卖期权虽好,可不要贪多》 作者 | 杨经纬 执业编号:S0570620060013 免责声明: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供学习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也不对投资收益进行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不保证本内容所含信息始终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内容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风险提示:部分资讯信息、数据资料来源于第三方,平台无法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涨乐财富通公众号转载供投资者参考,不代表华泰证券任何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您自行承担因信赖或使用第三方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长按下图关注 涨乐财富通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优质干货内容 随手点击"分享、点赞、在看" ??
股票期权权利方在约定的日期可以行使权利,然而每个月行权日总有或多或少的权利方忘记提交行权申请,导致自己的投入白白扔进了水中;也有一些义务方没有做好准备,被指派行权后未能及时备足现金或证券,从而使损失进一步扩大。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一下股票期权行权的那些事。 期权合约根据履约方式的不同分为美式期权、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在到期前的每一个交易日均可要求行权,欧式期权只有在期权到期日方可要求行权。沪深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均为欧式期权,根据合约条款规定,行权日为合约到期月的第四个星期三(遇假期顺延)。 在每个行权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30,权利方可提交行权委托,通常情况,期权经纪商会校验权利方有足额可参与行权的资金或证券,再将行权委托报送至交易所。 因此,在行权日,权利方需要重点关注的是: 一、是否需要行权 认购期权能够以约定的价格购买约定的证券,认沽期权能够以约定的价格卖出约定的证券。对认购期权权利方来说,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买入证券是有利的,有利则提交行权委托。对认沽期权权利方来说,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卖出证券是有利的,有利则提交行权委托。 但投资者需注意,提交行权委托到资金证券交割存在时间差,这个时间差内,行情存在向不利方向变化的可能。E日为行权日,投资者提交行权委托,E+1日收市后,行权所涉及的资金、证券才能划转完毕,投资者能够实际使用行权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已经是在E+2日了。在这个时间段内,市场可能发生多投资者不利的变化。 如果期权持仓已处于虚值状态,行权即产生损失,且没有转为实值的希望,则权利方可以考虑提前平仓。期权合约到期注销,此时投资者持仓归零,与其持仓归零,不如提前平仓控制损失。但还有一种情况,因为虚值期权临近到期日价格会加速跳水,到了行权日,价格可能非常低,低到平仓所获得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佣金,这种情况下,还是坐等合约到期注销更为理性。 二、是否具有行权 所需资金或证券 认购期权权利方需要准备足额资金,认沽期权权利方需要准备足额证券,只有资金或证券足额存在指定账户内且处于可用状态,行权才会成功。 需要解释的是“指定账户”这一概念。 投资者可能会在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资金账户,如A股资金账户、两融资金账户、衍生品资金账户,权利方行权所涉及资金需足额存在衍生品资金账户内,非衍生品资金账户(比如A股资金账户、两融资金账户)所存资金不可用于期权交易、行权。 投资者也可能会在证券公司开立多个A股账户,权利方行权所涉及证券需足额存在衍生品合约账户所对应的A股账户内。 这是为什么呢?投资者开衍生品合约账户进行期权交易,需使用A股账户配号。以沪市为例,如果A股账户为A000000001,则配号所开立的衍生品账户为A000000001888,行权所涉及的证券需保存在A000000001内,保存在投资者名下的其他A股账户(如A000000002、A000000003)或是融资融券账户内都是无效的。 三、是否成功提交行权委托 未签署自动行权协议的投资者,需要在行权日的指定时间内(9:15-9:25,9:30-11:30,13:00-15:30)提交行权委托,如果忘记行权,实值期权的价值将白白损失。 签署自动行权协议的投资者,其名下期权持仓只要达到了自动行权协议约定的触发条件,且通过行权可用资金和可用证券的校验,期权经纪商会自动为投资者提交行权委托。但是常有投资者忘记了自动行权约定的触发条件,以为名下期权已由期权经纪商代为提交行权委托,但实际上因为未到达约定的条件,行权委托并未提交,从而造成损失。 也有一部分投资者签署了自动行权协议,协议约定的触发条件也达到了,但是由于账户中资金或证券不足,从而造成行权失败。 四、是否进行组合行权 (又叫合并行权) 投资者如持有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合约乘数的认购期权权利仓、认沽期权权利仓,并且认沽期权的行权价高于认购期权的行权价,可以提交组合行权委托。 如果不组合行权,投资者需分别准备好足额资金与足额证券,方可成功提交认购期权行权委托、认沽期权行权委托。 进行组合行权,投资者无需准备资金与证券即可提交组合行权委托,然后在E+1日交割时,进行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所获资金=(认沽期权行权价-认购期权行权价)*合约乘数*组合行权张数 与之相对应,义务方如被指派行权,必须履行义务,因此,在行权日来临之际,义务方需重点关注的是: 一、 持有到期还是提前平仓 基于对未来行情的预判,决定是否需要提前平掉所持有的义务仓。除非权利方因遗忘、所持有资金或证券不足导致行权失败,实值期权大概率会被指派行权,这也就意味着认购期权义务方需按低于市价的行权价出售手中的证券,认沽期权义务方需按高于市价的行权价购买对手方的证券。因此,实值期权义务方需通盘考虑,决定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 虚值期权的权利方一般不会提交行权申请,毕竟,没有人愿意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证券或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手中的证券。当然,浅虚期权存在着因行情波动在行权日由虚转实的可能性。 二、是否被指派 E日指定时间内,期权权利方可提交行权委托。收市后,结算公司将汇总行权委托,而后按“按比例指派”、“零头按尾数大小指派”原则对有效行权申报与被行权方进行行权指派。 举个例子,上证50ETF认购期权,行权比例(行权数/总净义务仓数=7176/8000)为0.897,甲有1700张净义务仓,应被指派1524.9张(1700×0.897);乙有2500张净义务仓,应被指派2242.5张(2500×0.897);丙和丁各有1900 张净义务仓,应各被指派1704.3张(1900×0.897)。按照规则,甲乙丙丁先被指派整数张,即甲被指派1524张;乙被指派2242张;丙丁各被指派1704张。零头合约按从大到小排列,甲排第一(0.9张)乙排第二(0.5张);丙和丁同排第三(0.3张)。于是,所剩余张数为2张(7176-1524-2242-1704-1704)。先指派甲一张,如有剩余(实际剩余1张)再指派乙一张,如仍有剩余,则丙和丁由系统随机分配。如果到乙处已指派完,丙和丁则不再指派。 三、是否按照指派要求 备足资金或证券 义务方在行权日晚间即可查询自己是否被指派行权、行权数量多少,然后根据指派结果准备相应的资金或证券,相关资金或证券需在E+1日收市前存入指定账户。亦即资金需存入衍生品资金账户,证券需存入衍生品合约账户所对应的A股账户内,详细说明可参考上文。 客户如果持有同一标的、相同到期日的多种期权持仓,E+1日,结算公司将汇总投资者成功行权的权利仓、被指派义务仓所对应的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进行对冲,按照对冲后的净额进行结算。 如果义务方没有按照指派指令要求及时备足资金或证券,即构成行权违约,将面临违约转处置、惩罚性现金结算、收取罚息、追索欠资等风控措施,并留下违约记录。 上述关注点仅为列举性质,股票期权投资者需在全面了解期权行权及交收各项规则的情况下,审慎参与行权交割的各个环节。 前期回顾: ·《如何为股票、ETF购买“保险”?》 ·《如何为融资融券交易购买“保险”?》 ·《“指数增强”、“固收+”DIY》 ·《50ETF分红,期权合约“换装”》 ·《有钱不宜任性,理性投资期权》 ·《铁打的套路,流水的“XX宝”》 ·《多空擦肩而过,互道恭喜发财》 ·《卖期权虽好,可不要贪多》 作者 | 杨经纬 执业编号:S0570620060013 免责声明: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供学习交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也不对投资收益进行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不保证本内容所含信息始终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内容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风险提示:部分资讯信息、数据资料来源于第三方,平台无法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涨乐财富通公众号转载供投资者参考,不代表华泰证券任何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您自行承担因信赖或使用第三方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长按下图关注 涨乐财富通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优质干货内容 随手点击"分享、点赞、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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