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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非银|深度】还原利润真实性,看好资负匹配公司的前景——IFRS17深度报告

作者:微信公众号【欣琦看金融】/ 发布时间:2021-01-04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国泰君安《【国君非银|深度】还原利润真实性,看好资负匹配公司的前景——IFRS17深度报告》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本报告导读 IFRS17核心解决保费准确性及利润真实性两大问题,通过权责发生制及调整精算假设变动等方式,预计行业将更为聚焦保障类业务发展,注重利润可持续性,维持增持。 摘 要 IFRS17核心解决保费收入准确性及利润真实性两大问题: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分为IFRS4和IFRS17两个阶段实施,为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中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也由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优化为于2020年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核心解决保费收入由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以及改善利润表被操纵的风险两大问题。 IFRS17的主要变化在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及调整精算假设变动方式:1)权责发生制更符合保险保障特性,一方面保费确认期限延长,由原先按缴费期计量转为按保险期计量;另一方面保费收入计量剔除具有投资成分的部分,保费确认准确性提升。2)新准则提升利润表的真实性,主要采用精算假设变动方式调整(会计估计变更被CSM吸收、折现率变动计入OCI)、以利源结构呈现净利润,以及亏损合同单独列示等;新准则及时反映利率变化,负债计量的贴现率使用评估日的利率曲线(当前市场利率曲线),净资产更为真实。 预计行业将更为聚焦长期保障类业务发展,注重利润的可持续性:IFRS17实施主要三大影响:1)权责发生制下保费收入大幅下降,预计行业将更为聚焦可确认为保费收入的保障类业务发展,尤其开门红期间通过销售短期储蓄类产品实现规模扩张的目标将有所弱化。2)净利润可操纵空间明显降低,同时新利润表以利源列示及亏损保单单独列示的要求预计将倒逼保险公司更为关注利源的可持续性以及保单的盈利能力。3)资负匹配将有效减缓净资产波动,IFRS17和IFRS9均更为侧重以市价计量,资产负债管理的有效匹配将有助于缓解净资产受利率波动的影响,预计保险公司将更为重视各账户间的资负匹配,根据负债特性选择收益、久期匹配的资产。 投资建议:IFRS 17是保险公司会计计量体系下的重要变革,并不影响当前用于保险公司估值的价值评估体系,EV、NBV等核心指标并不受会计准则变动的影响,维持行业增持评级。保险公司将于2023年同步实施IFRS 17与IFRS9,利润波动或有增加,核心取决于资产负债匹配能力建设。中国平安率先于2018年实施IFRS9,通过提升未上市股权和上市公司举牌等方式缓解市价对利润的波动影响,预计实施IFRS17后利润波动边际改善效果最为明显,推荐中国平安;以及资产负债匹配能力较强的中国太保。 风险提示:政策推动不确定性;保障型业务销售不及预期。 1 IFRS17核心解决保费收入准确性及利润真实性 1.1. 中国保险会计准则变迁的主因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由于保险业收入先于成本发生的特殊性,以及各国保险会计准则和实务中的差异性,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目标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准则以实现不同国家保险公司间以及保险业与其他行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为响应欧盟等国2005年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叠加保险会计准则的复杂性,IASB于2002年决定将保险合同项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别为IFRS 4(2004年发布)和IFRS 17(2017年发布)。IFRS4作为临时性准则,在保险合同确认、计量、列报等方面相对宽松,并且允许保险公司按照各自国家会计准则对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各公司间的业绩信息仍缺乏可比性。IFRS17核心弥补了IFRS4的缺陷,成为全球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中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变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使得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准备金计量更为合理。 1)在IFRS4发布的基础上,中国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在保费收入上不强制要求对保险合同进行拆分,且在保险风险和其他风险不能拆分的情况下全部计入保费;准备金按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标准计算。 2)为减少因会计准则差异而造成的境内外同步上市公司的会计差异,于2009年发布《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保费收入进行分拆处理,对不能拆分的合同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仅确认为保险风险和保险风险重大的合同计入保费;准备金采用基于最佳估计(附加风险边际)原则下的评估标准。 3)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于2020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进一步细分分拆,投资成分和其他非保险服务成分不可计入保费;准备金按现时利率折现后的现值为基础评估。 1.2. IFRS17解决之一:收入由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 IFRS17核心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将保费收入的确认方式从原先的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在原有会计准则下,保费收入确认采用收付实现制,即按保险的缴费期确认保费收入,导致缴费期结束后没有保费收入用于覆盖后续保险期限内的责任,体现为保险收入确认的前置问题。 此外,原会计准则下对保险收入的确认较为宽松,只要满足是保险风险或保险风险重大的情况即能确认为保险合同,这使得保险公司在确认保费的过程中包含了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储蓄和投资成分,从而使得确认在会计报表的保费收入远高于实际的代表保险风险的保费收入。在各家公司的产品结构中,具有投资成分的险种,如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投连险等合计占比较高,2019年四家主要上市险企具有投资成分的险种的平均保费占比达56%。 1.3. IFRS17解决之二:改善利润表被操纵的风险 IFRS17核心解决的问题之二在于提升利润表的透明度,缓解被操纵风险。在原有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调整对未来利润的影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15-2019年,四家主要上市险企会计估计变更占税前利润的比重平均达-33%,对当期利润的波动产生较大影响。实务中,保险公司对损益表有较大的自主调节空间,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将当期作出的有利精算假设调整确认为当期利润,利润表存在被操纵风险。 2 IFRS17以权责发生制确认并调整假设变动方式 2.1. 权责发生制优化寿险保费确认方式 IFRS17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和计量寿险保费收入,更符合保险保障的特性,具体体现在两方面: 1) 保费收入确认上,IFRS17下采用权责发生制,保险的预期服务在整个保险期间内逐步确认,即保费确认由原先按照缴费期计量转为未来按照保险期计量,与支出项当期的赔付和费用相匹配,体现为当期的保险风险净收入。 2)保费收入计量上,IFRS17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分拆保险合同中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和其他非保险服务成分,对于不可分拆的投资成分,其对应的保费也不得计入保险服务收入。也就是说,未来的保费收入仅涵盖死差和费差,不包含利差。 我们通过案例的方式说明保费确认的变化。假设2年期两全险,趸交保费1,000元,出险时赔付3,000元,满期给付1,005元,到期日前退保给付退保金500元,保单获取成本1,000元。于保单第一年初的最优估计是:参保人数100人,第一年出险2人,第二年出险2人,第一年退保25人,第二年退保0人,贴现率5%;于第一年末的最优估计是:参保人数79人,第二年出险1人,第二年退保0人,贴现率3%。从实际的经验数据来看,参保人数100人,第一年出险1人、退保20人、投资收益率6%。 在现有准则下,我们直接将第一年末获取的保费收入计入已赚保费,即100,000元;而在IFRS17下,保险合同收入是预期风险赔付、非金融风险调整、合同服务边际摊销和首日获取费用摊销四个部分的加总,为11,696元。其中预期风险赔付为最优估计下的赔付情况,即5,000元;非金融风险调整是在承受现金流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非金融风险时要求得到的补偿,此处假设为0;合同服务边际摊销类似于现有准则下的剩余边际摊销,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确定合同服务边际,且合同服务边际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来提供服务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后续提供服务的期间内摊销,当年摊销为6,109元(见图8);首日获取费用摊销指的是保单获取现金流在发生时不确认损益,而是在责任期内摊销计入保险合同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记入收入获取费用摊销,此处按保单件数摊销,为587元。 2.2. 精算假设变动方式调整,提升利润表的真实性 IFRS17主要采用假设变动方式调整、以利源结构呈现,以及亏损合同单独列示等方法,提升利润表的真实性。 1)IFRS17对保险公司精算假设变动方式作出更为审慎的规定,一方面,非金融假设的调整直接被CSM吸收;另一方面,金融假设的调整可选择计入OCI(传统险)或被CSM吸收(分红险归属保险公司的部分),因而会计估计变更对利润表的影响仅在当期CSM摊销中体现,减小利润操纵空间。 2)IFRS17的利润表以利源结构呈现,打开了“准备金提转差”的“黑匣子”,拆分为“预期保费收入”、“预期理赔和退保”(死差)、“预期费用和佣金”(费差)以及“保险财务收益或费用”(利差),清晰列示保险公司未来的利润来源及可持续性。 3)IFRS17引入保险合同组的概念,其中亏损合同单独列示,更加清晰展示基于保单单位的盈利性。 2.3.及时反映利率变化,净资产更为真实 IFRS17要求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负债(或资产)及时反映利率市场及金融风险的变化,净资产的财务结果更为真实。具体体现为,新准则下负债计量的贴现率使用评估日的利率曲线(当前市场利率曲线),而现行准则中的准备金计量采用750天移动平均曲线。 3 影响:聚焦长期保障类业务,注重利润的可持续性 3.1. 影响一:保费收入大幅下降,行业更聚焦保障类业务发展 权责发生制下保费收入预计大幅下降,一方面保费收入确认的时点会相对延后;另一方面储蓄险、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投资成分无法计入保费收入。 从产品结构来看,预计未来行业将更加聚焦可确认为保费收入的保障型业务发展,尤其开门红期间规模扩张的目标将有所减弱。当前保险公司开门红的主要策略是通过销售短期储蓄类产品快速提升保费规模,而预计未来开门红的意义更多在于提升代理人收入而非提升市场份额。 3.2. 影响二:净利润可操纵性降低,利于判断利源的可持续性 IFRS 17下预计净利润可操作空间降低,预计保险公司将更为关注利源的可持续性以及保单的盈利能力。 从净利润来看,IFRS17下假设变动方式调整预计降低利润的可操作性,体现为会计估计变更仅在当期CSM摊销中展示,而金融假设、折现率变动仅计入OCI,从而降低各年度间的利润波动。 IFRS17下利润表以利源方式列示,更利于投资者了解保险公司真实的利润来源,预计这将倒逼保险公司注重利源的可持续性。例如,通过费用投入牺牲“价值投入比”的公司将在损益表中体现为费差损,而有效控制负债成本且拥有较强投资能力的公司将体现为利差益。 此外,IFRS17下利润表将单独列示亏损保单,预计这将倒逼管理层更为关注保单的承保盈利能力,在产品选择上尤其减少对低件均、容易亏损的保单销售。 3.3. 影响三:资负匹配将有效减缓净资产波动 从负债端来看,IFRS17下保险公司净资产采用即期利率计量,评估利率曲线的频繁扰动将会造成利润结果的不确定性加大。从资产端来看,预计同步实施的IFRS9下更多资产将被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FVTPL),投资资产以市价计量的比重显著提升。 考虑到IFRS17和IFRS9均侧重以市价计量,资产负债管理匹配将有效缓解净资产受利率波动的影响,预计保险公司将更为重视各账户间的资负匹配,根据负债特性选择收益、久期匹配的资产。 4 投资建议:还原利润真实性,首推平安、太保 4.1. IFRS17不影响价值评估体系,EV、NBV仍为核心指标 IFRS 17是保险公司会计计量体系下的重要变革,通过保费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准备金计量等方式的优化还原保险公司利润的真实性,为投资者提供更直观的分析视角。重要的是,会计计量体系的变更并不影响当前用于保险公司估值的价值评估体系,EV、NBV等核心指标并不受会计准则变动的影响,维持行业增持评级。 4.2. IFRS17下利润波动边际改善,首推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 从时间进度来看,保险公司将于2023年同步实施IFRS 17与IFRS9,其中,IFRS 17下保险公司将还原利润真实性,缓解利润波动;而IFRS 9下更多资产以市价计量(归入FVTPL),利润波动性将加剧,两大因素叠加保险公司利润的波动或有增加,核心取决于资产负债匹配能力建设。 中国平安率先于2018年实施IFRS9,近年来通过提升未上市股权和上市公司举牌(权益法核算)等方式缓解市价对利润的波动影响,预计实施IFRS17后利润波动边际改善效果最为明显;中国太保得益于较强的资产负债匹配能力建设,预计在新准则实施后能有效对冲利润波动,首推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 5 风险提示 1)当前离政策实施尚有两年时间,相关政策及推动方案仍具不确定性; 2)保障型产品需求端疲弱,导致销售难度加大,销售规模不及预期; 3)IFRS17实施给保险公司的财务、精算、系统等工作带来挑战。 特别提示 本订阅号发布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并不代表作者所属机构观点。涉及证券投资相关内容应以所属机构正规发布的研究报告内容为准。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订阅号内容均为原创,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发表或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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