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宏观||李超】财政资金哪些与金融相关?
(以下内容从浙商证券《【浙商宏观||李超】财政资金哪些与金融相关?》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分析师:李超 / 孙欧 来源:浙商证券宏观研究团队 具体参见2024年11月3日报告《财政资金哪些与金融相关?——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十》,如需报告全文或数据底稿,请联系团队成员或对口销售。 全文约12000字,阅读大约需要20分钟 核心观点 财政资金作用于金融领域的渠道较多,主要包括: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可持续性;财政收支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及金融数据;财政为贷款贴息,强化金融工具落地实效;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贷款;地方化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总体看,我们认为我国将逐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着力强化政策合力。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内容摘要 >>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2020年5月财政部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法规层面对此作了明确。对于具体权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结合上述出资人权责,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分红也能够充实财政收入。 此外,《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国家出资金融机构及其投资设立的机构“依法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也就是说明确了金融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行业监管的职责、协同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角色,避免两者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出现权责分散、责任不明等相关问题。 >>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可持续性 1998年,政府决定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资金直接注入工、农、中、建四大行,提高其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风险。当时的背景是亚洲金融危机叠加特大洪水对我国经济构成较大冲击,国企改革导致银行承担大量国企坏账。注资可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并稳定金融体系,也为后续国有大行的商业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新闻发布会提出将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本次对6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我们认为与1998年注资重在化解风险不同,本次注资更重在强化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增强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近几年降准降息的过程中,银行净息差震荡下行,大行作为信贷投放排头兵,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低息贷款投放发挥了较强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净息差压力相对更大,净息差直接影响银行利润及后续的资本补充,此时为大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为后续信贷的可持续投放以及与财政、产业政策形成合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财政收支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及金融数据 财政政策对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项目:负债端的“政府存款”和资产端的“对政府债权”。政府存款计入央行资产负债表的主因在于,经理国库是国家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这意味着财政的收入、支出、政府债券发行等能够影响财政存款的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负债端结构或总规模的变化,进而影响央行对短端流动性的调控,央行往往会综合考虑现金、财政收支、外汇占款、OMO到期量等因素带来的流动性缺口及市场需求后进行灵活调整,实现紧货币或宽货币的政策诉求。 财政政策会对社融、M2及M1等金融数据产生影响,也是个别阶段导致金融数据间走势背离的主因。最典型的情况是,政府债券的发行直接计入社融统计,但进入拨付环节才会推升M2,进入使用环节才会拉动M1。例如,2020年5-10月,政府债券加速发行,但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洪水也对资金投放形成拖累,财政资金“淤积”对M2增长形成拖累,社融大幅上行但M2增速反而回落。 >>财政为贷款贴息,强化金融工具落地实效 财政的贷款贴息是财政与金融形成政策合力的重要方式之一,过往数年,我国财政贴息领域覆盖了种养业、农产品加工、高标准农田、生猪养殖等扶贫、农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领域;助学及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设备更新等众多领域。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不仅对小微、农业等领域提供资金保障,也助力加速产业转型和升级。比较典型的案例如:2020年后,财政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推动实体部门融资需求回暖。2023年9月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2015-2017年,财政为政策性银行专项建设债提供贴息支持,支持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贷款 为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撬动社会投资效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首次明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投向严格限制为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并明确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不得超过20%。此后相关要求也不断调整、优化。2020年将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上限调整至25%,可作资本金的领域拓宽至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2023年起,投向领域增加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项,扩大至13项。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启动提供初始资金,金融机构进一步提供配套贷款,财政资金也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共同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贷投放增加优质信用载体,以量补价改善其经营效率、缓解不良压力。 >>地方化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是当前重点关注的金融风险之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核心方向,另外两个方向是中小金融机构和房地产。2023年起的本轮化债重在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 通过梳理,本轮一揽子化债的措施主要包括:1、债务置换(如特殊再融资债,或通过贷款置换到期的城投债券及非标);2、银行贷款展期、降息;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盘活或出售资产等方式筹措资源偿还债务,如利用优质国企股权资源化债;4、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实现转型;5、对于债务负担相对较重的地区,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6、必要时,人民银行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2023年11月8日金融街论坛年会,潘功胜)等。 总体看,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对于财政而言,地方化债压力缓解,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对于金融而言,风险化解有助于保障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稳定性。 >>我国逐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 中长期看,产业政策驱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线,但转型过程中可能面临财政收入不足、货币政策宽信用体量不够、经济增速承压等问题,核心解决之道在于财政货币的有效配合,我国将逐步完善产业政策驱动财政、货币协同发力的政策格局,在财政政策加力空间相对受限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相关“准财政”工具仍是有效填补产业发展资金缺口的核心渠道,我们将其定义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政策性银行将是重要抓手。具体而言,“新机制”将侧重于以下领域:其一,再贷款资金继续强化支持制造业,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二,PSL资金放量,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准财政”手段支持新市民公共基础设施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当前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也重点支持“两重”领域、“两新”工作、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的普通高中建设和医院病房改造等,预计未来财政、货币协同工具也将有明显侧重。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特别国债注资大行力度不足,冲击后续银行信贷投放,对经济的支撑力度回落。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正文 1 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对此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对于具体权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结合上述出资人权责,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分红也能够充实财政收入。 2020年5月财政部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法规层面明确了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采取中央财政部门统一规制、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管理的体制框架。此外,《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国家出资金融机构及其投资设立的机构“依法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也就是说明确了金融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行业监管的职责、协同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角色,避免两者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出现权责分散、责任不明等相关问题。 2021年2月,财政部发布中央金融企业名录,共27家(考虑华融并入中信,目前为26家)。其中中管中央金融企业15家,分别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两大金控央企(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及四大保险集团(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保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其他中央金融企业12家,分别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其中华融已变为中信金融资产)、中债登(金融基础设施)、中国农业再保险、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中央金融企业为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纳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其中,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权财富投资基金,下设三家子公司,分别是中投国际、中投海外以及中央汇金,前两者主要负责境外投资业务,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因此财政部也间接持有多家金融机构股权。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这意味着当前人民银行的相关市场经营类直属机构如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等具有国有金融资产属性的机构,可能也将划归财政部统一履行国有资本管理职责,这也是央行职能的调出及简化。 2 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可持续性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叠加特大洪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企改革导致银行承担大量国企坏账,为了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并稳定金融体系,政府决定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资金直接注入工、农、中、建四大行,提高其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风险,加强金融系统稳定性。注资也为后续国有大行的商业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新闻发布会提出将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本次对6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我们认为与1998年注资重在化解风险不同,本次注资更重在强化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增强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近几年降准降息的过程中,银行净息差震荡下行,其中大行作为信贷投放排头兵,发挥了较强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低息贷款投放更为积极,截至2024年Q2末,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净息差1.46%,低于总体银行净息差的1.54%,与城商行的1.45%和外资行的1.46%相近,低于股份行的1.63%、农商行的1.72%和民营银行的4.21%,当前水平较2019年末的水平回落了66BP。净息差直接影响银行利润及后续的资本补充,此时为大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对后续信贷辅助财政、产业政策,强化资金支持提供了重要保障。 3 财政收支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及金融数据 3.1)财政政策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 财政政策对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项目:负债端的“政府存款”和资产端的“对政府债权”。政府存款计入央行资产负债表的主因在于,经理国库是国家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八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包括经理国库。政府存款记在央行账上意味着财政的收入、支出、政府债券发行等能够影响财政存款的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负债端结构或总规模的变化,进而影响央行对短端流动性的调控。 例如,缴税的过程是企业、居民存款(银行账户)转为财政存款(央行账户)的过程,银行超额储蓄被消耗,资金面趋紧;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银行往往是主要的持有主体,购买债券同样消耗超储。反之,当财政资金拨付使用、财政支出体量加大,财政存款流入企业、居民等实体部门账户,银行存款及超储相应增加,改善流动性环境。 若处于“宽货币”政策期间,央行往往会通过增加OMO、MLF等工具规模释放增量流动性,维稳财政存款增加导致的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环境,反映在央行BS表中,是负债端“政府存款”增加、资产端“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增加、负债端“储备货币: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保持稳健,总体扩表;若“紧货币”时期,央行可以利用财政对资金面的影响,“被动”收紧流动性,BS表呈现为负债端结构的变化,即“政府存款”增加、“储备货币: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减少,总资产/负债规模不变。 因此,财政政策对短端流动性的最终影响仍然取决于央行的调控基调,我国央行于2004年6月正式建立了流动性预测分析体系,按日对流动性进行分析、预测和监控,公开市场操作体量会综合考虑现金、财政收支、外汇占款、OMO到期量等因素带来的流动性缺口及市场需求后进行灵活调整。 对于“对政府债权”项目,在今年8月之前,该项目基本稳定在1.52万亿规模。一部分来自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公布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转化为国债的约1660亿体量,另一部分来自2007年财政部发行的1.55万亿特别国债中,1.35万亿是央行作为实际认购人在二级市场从农行购入,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持续滚动发行至今。 今年央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中增加国债买卖,“对政府债权”的每月增量记录的是购入国债体量。今年8月央行首次开展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根据央行公告,8月买入短期限国债并卖出长期限国债,全月净买入债券面值为1000亿元,9月全月净买入债券面值为2000亿元。与之相对应,8、9月“对政府债权”环比分别增加5071、2303亿元,我们提示该环比变动代表买券的体量,不受卖券规模影响。由于当前央行对国债的卖券操作是采取信用方式“借入”国债进行卖出,借入环节不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卖出环节主要体现为:回收基础货币导致基础货币减少,央行收到资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当前报表中反映在“其他负债”项目,也就是说卖券过程不影响央行资产端,是负债端结构的变化。总体梳理下来,卖券对资产端“对政府债权”没有影响,我们可以推断,今年8月央行买入国债5071亿元,卖出4071亿元,净买入1000亿元;9月央行买入国债2303亿元,卖出303亿元,净买入2000亿元。 与回购交易相同,央行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也会影响短端流动性,买入国债是释放基础货币、卖出国债是收回基础货币,该工具的补充是对公开市场操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判断未来央行操作仍将以回购交易为主,操作频率为日度,现券交易作为辅助工具,信息披露频率为月度。 3.2)财政政策影响金融数据 财政政策会对社融、M2及M1等金融数据产生影响,也是个别阶段导致金融数据间走势背离的主因。最典型的情况是,政府债券的发行直接计入社融统计,但进入拨付环节才会推升M2,进入使用环节才会拉动M1。M2统计中包括M0、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及其他存款,不包含财政存款,财政资金向下拨付意味着财政存款向实体部门账户存款转移,进而利好M2数据。因此,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之间存在的这种时滞往往导致社融、M2数据间的背离,例如,2020年5-10月,政府债券加速发行,但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洪水也对资金投放形成拖累,财政资金“淤积”对M2增长形成拖累,社融大幅上行但M2增速反而回落。 此外,除政府债券外,其他的财政政策决策也会使金融数据出现背离。例如,2022年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增强财政可用财力维稳财政支出,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拖累财政收入,两者共同作用使得财政存款向居民、企业存款迁移的幅度高于往年,M2增速大幅上行,但上述因素均不影响社融,社融增速震荡下行。 4 财政为贷款贴息,强化金融工具落地实效 财政的贷款贴息是财政与金融形成政策合力的重要方式之一,过往数年,我国财政贴息领域覆盖了种养业、农产品加工、高标准农田、生猪养殖等扶贫、农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领域;助学及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设备更新等众多领域。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不仅对小微、农业等领域提供资金保障,也助力加速产业转型和升级。以下对几个典型案例展开说明: 1、2020年后,财政加大贷款贴息力度,也有助于推动实体部门融资需求。其一,对制造业、服务业等受冲击的薄弱领域进行定向扶持,例如,2020年初央行设立3000亿专项再贷款,向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要求贷款利率不能高于3.15%,较上个月LPR4.15%的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且财政给予50%贴息。据央行信息,实际操作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是2.49%,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利率仅为1.25%。其二,2020年9月,针对国内需求不足问题,国常会提出对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新型基础设施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 2、2023年9月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是在2019年版本上的修订,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在建设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方面,中央财政分档对各省进行奖补,支持各省确定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自主开展普惠金融工作,缓解普惠群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方面,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补,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根据《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财政部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7.33亿元,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激励,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2.5亿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促进普惠金融服务扩面、增量、降本、增效。 3、2015-2017年,财政为政策性银行专项建设债提供贴息支持,支持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2015年8月,我国首批专项建设债问世,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向邮政储蓄银行定向发行,采用设立专项建设基金的方式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按照债券利率的90%给予贴息支持,2015年年中至2017年的七批专项建设基金中,财政贴息比例除第七批外均为90%,第七批对不同项目采用了不同档位的贴息率,新创50%和70%两档贴息率,虽然略有降低,但仍保持较强的支持强度。财政贴息大大缓解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债成本,能够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增加项目资金需求。其运作模式首先是国开行和农发行向邮储银行(后期发行对象进行了扩展)定向发行债券,将债券收入以股本方式投入发展基金;其次,合格企业向政府递交基金支持申请;最后,由国开和农发基金采用股权方式向所选项目注资,达到资本金要求,专项建设基金采用股权方式向项目注资,解决了项目资本金问题,且能带来资金的杠杆效应。 5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贷款 2019年6月,为加大专项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该通知明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中国投资项目启动必须要有一定的资本金,即项目法人认缴非债务性资金,作为本钱。国家针对不同领域有不同资本金比例要求,一般在20%左右。为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撬动社会投资效应,国家首次允许专项债这类地方政府债务性资金作为资本金。但对于投向做了严格的限制,仅针对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并明确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不得超过20%。 此后相关要求也不断调整、优化。2020年将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上限调整至25%,可作资本金的领域拓宽至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2023年起,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投向领域在原有10个领域的基础上增加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项,扩大至13项。 从落地情况看,2020-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分别为2631、3208、2777和3022亿元,占当年专项债净发行量的7.5%、8.5%、7%和7.2%,比例远低于上限。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启动提供初始资金,金融机构进一步提供配套贷款,财政资金也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共同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贷投放增加优质信用载体,以量补价改善其经营效率、缓解不良压力。 6 地方化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是当前重点关注的金融风险之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核心方向,另外两个方向是中小金融机构和房地产。2023年起的本轮化债重在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国务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省份制定具体化债方案。2023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2023年财政部安排了超过2.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了整体缓解。截至2023年末,全国纳入政府债务信息平台的隐性债务余额比2018年摸底数减少了50%。根据wind数据,2022-2024年为城投债偿还高峰期,到期量分别达到2.9、3.9、4.3万亿,化债压力仍然较大。2024年以来,财政政策更加强化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截至目前已安排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10月12日财政部答记者问中提到财政政策重点关注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并提出“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强调“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 通过梳理,本轮一揽子化债的措施主要包括:1、债务置换(如特殊再融资债,或通过贷款置换到期的城投债券及非标);2、银行贷款展期、降息;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盘活或出售资产等方式筹措资源偿还债务,如利用优质国企股权资源化债;4、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实现转型;5、对于债务负担相对较重的地区,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6、必要时,人民银行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2023年11月8日金融街论坛年会,潘功胜)等。总体看,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对于财政而言,地方化债压力缓解,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对于金融而言,风险化解有助于保障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稳定性。 7 我国逐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 中长期看,产业政策驱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线,但转型过程中可能面临财政收入不足、货币政策宽信用体量不够、经济增速承压等问题,核心解决之道在于财政货币的有效配合,我国将逐步完善产业政策驱动财政、货币协同发力的政策格局,在财政政策加力空间相对受限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相关“准财政”工具仍是有效填补产业发展资金缺口的核心渠道,我们将其定义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政策性银行将是重要抓手。具体而言,“新机制”将侧重于以下领域:其一,再贷款资金继续强化支持制造业,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二,PSL资金放量,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准财政”手段支持新市民公共基础设施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当前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也重点支持“两重”领域、“两新”工作、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的普通高中建设和医院病房改造等,预计未来财政、货币协同工具也将有明显侧重。 政策性金融工具通常具有较低的融资成本,可以为项目提供更为优惠的资金条件。其通过政策性银行出资,重点支持国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际上发挥了一定的财政政策作用,一方面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政策性金融工具可以作为财政投入的补充,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风险提示 1)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2)特别国债注资大行力度不足,冲击后续银行信贷投放,对经济的支撑力度回落。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往期报告回顾 点击报告标题直达↓ [1] 2025宏观年度策略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一:国内经济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二:国内政策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三:海外宏观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四:资产配置展望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2] 财政发力系列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财政四本账都有哪些?--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一 【浙商宏观||李超】历史上的化债是怎样的?--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二 【浙商宏观||李超】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的关系是怎样的?--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三 【浙商宏观||李超】财政赤字是如何确定的?--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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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李超 / 孙欧 来源:浙商证券宏观研究团队 具体参见2024年11月3日报告《财政资金哪些与金融相关?——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十》,如需报告全文或数据底稿,请联系团队成员或对口销售。 全文约12000字,阅读大约需要20分钟 核心观点 财政资金作用于金融领域的渠道较多,主要包括: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可持续性;财政收支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及金融数据;财政为贷款贴息,强化金融工具落地实效;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贷款;地方化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总体看,我们认为我国将逐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着力强化政策合力。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内容摘要 >>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2020年5月财政部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法规层面对此作了明确。对于具体权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结合上述出资人权责,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分红也能够充实财政收入。 此外,《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国家出资金融机构及其投资设立的机构“依法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也就是说明确了金融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行业监管的职责、协同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角色,避免两者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出现权责分散、责任不明等相关问题。 >>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可持续性 1998年,政府决定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资金直接注入工、农、中、建四大行,提高其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风险。当时的背景是亚洲金融危机叠加特大洪水对我国经济构成较大冲击,国企改革导致银行承担大量国企坏账。注资可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并稳定金融体系,也为后续国有大行的商业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新闻发布会提出将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本次对6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我们认为与1998年注资重在化解风险不同,本次注资更重在强化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增强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近几年降准降息的过程中,银行净息差震荡下行,大行作为信贷投放排头兵,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低息贷款投放发挥了较强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净息差压力相对更大,净息差直接影响银行利润及后续的资本补充,此时为大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为后续信贷的可持续投放以及与财政、产业政策形成合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财政收支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及金融数据 财政政策对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项目:负债端的“政府存款”和资产端的“对政府债权”。政府存款计入央行资产负债表的主因在于,经理国库是国家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这意味着财政的收入、支出、政府债券发行等能够影响财政存款的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负债端结构或总规模的变化,进而影响央行对短端流动性的调控,央行往往会综合考虑现金、财政收支、外汇占款、OMO到期量等因素带来的流动性缺口及市场需求后进行灵活调整,实现紧货币或宽货币的政策诉求。 财政政策会对社融、M2及M1等金融数据产生影响,也是个别阶段导致金融数据间走势背离的主因。最典型的情况是,政府债券的发行直接计入社融统计,但进入拨付环节才会推升M2,进入使用环节才会拉动M1。例如,2020年5-10月,政府债券加速发行,但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洪水也对资金投放形成拖累,财政资金“淤积”对M2增长形成拖累,社融大幅上行但M2增速反而回落。 >>财政为贷款贴息,强化金融工具落地实效 财政的贷款贴息是财政与金融形成政策合力的重要方式之一,过往数年,我国财政贴息领域覆盖了种养业、农产品加工、高标准农田、生猪养殖等扶贫、农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领域;助学及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设备更新等众多领域。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不仅对小微、农业等领域提供资金保障,也助力加速产业转型和升级。比较典型的案例如:2020年后,财政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推动实体部门融资需求回暖。2023年9月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2015-2017年,财政为政策性银行专项建设债提供贴息支持,支持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贷款 为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撬动社会投资效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首次明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投向严格限制为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并明确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不得超过20%。此后相关要求也不断调整、优化。2020年将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上限调整至25%,可作资本金的领域拓宽至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2023年起,投向领域增加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项,扩大至13项。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启动提供初始资金,金融机构进一步提供配套贷款,财政资金也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共同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贷投放增加优质信用载体,以量补价改善其经营效率、缓解不良压力。 >>地方化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是当前重点关注的金融风险之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核心方向,另外两个方向是中小金融机构和房地产。2023年起的本轮化债重在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 通过梳理,本轮一揽子化债的措施主要包括:1、债务置换(如特殊再融资债,或通过贷款置换到期的城投债券及非标);2、银行贷款展期、降息;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盘活或出售资产等方式筹措资源偿还债务,如利用优质国企股权资源化债;4、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实现转型;5、对于债务负担相对较重的地区,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6、必要时,人民银行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2023年11月8日金融街论坛年会,潘功胜)等。 总体看,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对于财政而言,地方化债压力缓解,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对于金融而言,风险化解有助于保障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稳定性。 >>我国逐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 中长期看,产业政策驱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线,但转型过程中可能面临财政收入不足、货币政策宽信用体量不够、经济增速承压等问题,核心解决之道在于财政货币的有效配合,我国将逐步完善产业政策驱动财政、货币协同发力的政策格局,在财政政策加力空间相对受限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相关“准财政”工具仍是有效填补产业发展资金缺口的核心渠道,我们将其定义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政策性银行将是重要抓手。具体而言,“新机制”将侧重于以下领域:其一,再贷款资金继续强化支持制造业,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二,PSL资金放量,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准财政”手段支持新市民公共基础设施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当前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也重点支持“两重”领域、“两新”工作、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的普通高中建设和医院病房改造等,预计未来财政、货币协同工具也将有明显侧重。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特别国债注资大行力度不足,冲击后续银行信贷投放,对经济的支撑力度回落。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正文 1 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对此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对于具体权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结合上述出资人权责,通过国有金融机构分红也能够充实财政收入。 2020年5月财政部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法规层面明确了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采取中央财政部门统一规制、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管理的体制框架。此外,《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国家出资金融机构及其投资设立的机构“依法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也就是说明确了金融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行业监管的职责、协同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角色,避免两者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出现权责分散、责任不明等相关问题。 2021年2月,财政部发布中央金融企业名录,共27家(考虑华融并入中信,目前为26家)。其中中管中央金融企业15家,分别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两大金控央企(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及四大保险集团(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保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其他中央金融企业12家,分别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其中华融已变为中信金融资产)、中债登(金融基础设施)、中国农业再保险、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中央金融企业为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纳入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其中,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权财富投资基金,下设三家子公司,分别是中投国际、中投海外以及中央汇金,前两者主要负责境外投资业务,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因此财政部也间接持有多家金融机构股权。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这意味着当前人民银行的相关市场经营类直属机构如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等具有国有金融资产属性的机构,可能也将划归财政部统一履行国有资本管理职责,这也是央行职能的调出及简化。 2 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大行,提升其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可持续性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叠加特大洪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企改革导致银行承担大量国企坏账,为了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并稳定金融体系,政府决定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资金直接注入工、农、中、建四大行,提高其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风险,加强金融系统稳定性。注资也为后续国有大行的商业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新闻发布会提出将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本次对6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我们认为与1998年注资重在化解风险不同,本次注资更重在强化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增强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近几年降准降息的过程中,银行净息差震荡下行,其中大行作为信贷投放排头兵,发挥了较强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低息贷款投放更为积极,截至2024年Q2末,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净息差1.46%,低于总体银行净息差的1.54%,与城商行的1.45%和外资行的1.46%相近,低于股份行的1.63%、农商行的1.72%和民营银行的4.21%,当前水平较2019年末的水平回落了66BP。净息差直接影响银行利润及后续的资本补充,此时为大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对后续信贷辅助财政、产业政策,强化资金支持提供了重要保障。 3 财政收支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及金融数据 3.1)财政政策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短端流动性调控 财政政策对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项目:负债端的“政府存款”和资产端的“对政府债权”。政府存款计入央行资产负债表的主因在于,经理国库是国家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八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包括经理国库。政府存款记在央行账上意味着财政的收入、支出、政府债券发行等能够影响财政存款的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负债端结构或总规模的变化,进而影响央行对短端流动性的调控。 例如,缴税的过程是企业、居民存款(银行账户)转为财政存款(央行账户)的过程,银行超额储蓄被消耗,资金面趋紧;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银行往往是主要的持有主体,购买债券同样消耗超储。反之,当财政资金拨付使用、财政支出体量加大,财政存款流入企业、居民等实体部门账户,银行存款及超储相应增加,改善流动性环境。 若处于“宽货币”政策期间,央行往往会通过增加OMO、MLF等工具规模释放增量流动性,维稳财政存款增加导致的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环境,反映在央行BS表中,是负债端“政府存款”增加、资产端“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增加、负债端“储备货币: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保持稳健,总体扩表;若“紧货币”时期,央行可以利用财政对资金面的影响,“被动”收紧流动性,BS表呈现为负债端结构的变化,即“政府存款”增加、“储备货币:其他存款性公司存款”减少,总资产/负债规模不变。 因此,财政政策对短端流动性的最终影响仍然取决于央行的调控基调,我国央行于2004年6月正式建立了流动性预测分析体系,按日对流动性进行分析、预测和监控,公开市场操作体量会综合考虑现金、财政收支、外汇占款、OMO到期量等因素带来的流动性缺口及市场需求后进行灵活调整。 对于“对政府债权”项目,在今年8月之前,该项目基本稳定在1.52万亿规模。一部分来自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公布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转化为国债的约1660亿体量,另一部分来自2007年财政部发行的1.55万亿特别国债中,1.35万亿是央行作为实际认购人在二级市场从农行购入,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持续滚动发行至今。 今年央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中增加国债买卖,“对政府债权”的每月增量记录的是购入国债体量。今年8月央行首次开展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根据央行公告,8月买入短期限国债并卖出长期限国债,全月净买入债券面值为1000亿元,9月全月净买入债券面值为2000亿元。与之相对应,8、9月“对政府债权”环比分别增加5071、2303亿元,我们提示该环比变动代表买券的体量,不受卖券规模影响。由于当前央行对国债的卖券操作是采取信用方式“借入”国债进行卖出,借入环节不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卖出环节主要体现为:回收基础货币导致基础货币减少,央行收到资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当前报表中反映在“其他负债”项目,也就是说卖券过程不影响央行资产端,是负债端结构的变化。总体梳理下来,卖券对资产端“对政府债权”没有影响,我们可以推断,今年8月央行买入国债5071亿元,卖出4071亿元,净买入1000亿元;9月央行买入国债2303亿元,卖出303亿元,净买入2000亿元。 与回购交易相同,央行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也会影响短端流动性,买入国债是释放基础货币、卖出国债是收回基础货币,该工具的补充是对公开市场操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判断未来央行操作仍将以回购交易为主,操作频率为日度,现券交易作为辅助工具,信息披露频率为月度。 3.2)财政政策影响金融数据 财政政策会对社融、M2及M1等金融数据产生影响,也是个别阶段导致金融数据间走势背离的主因。最典型的情况是,政府债券的发行直接计入社融统计,但进入拨付环节才会推升M2,进入使用环节才会拉动M1。M2统计中包括M0、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及其他存款,不包含财政存款,财政资金向下拨付意味着财政存款向实体部门账户存款转移,进而利好M2数据。因此,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之间存在的这种时滞往往导致社融、M2数据间的背离,例如,2020年5-10月,政府债券加速发行,但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洪水也对资金投放形成拖累,财政资金“淤积”对M2增长形成拖累,社融大幅上行但M2增速反而回落。 此外,除政府债券外,其他的财政政策决策也会使金融数据出现背离。例如,2022年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增强财政可用财力维稳财政支出,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拖累财政收入,两者共同作用使得财政存款向居民、企业存款迁移的幅度高于往年,M2增速大幅上行,但上述因素均不影响社融,社融增速震荡下行。 4 财政为贷款贴息,强化金融工具落地实效 财政的贷款贴息是财政与金融形成政策合力的重要方式之一,过往数年,我国财政贴息领域覆盖了种养业、农产品加工、高标准农田、生猪养殖等扶贫、农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领域;助学及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设备更新等众多领域。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不仅对小微、农业等领域提供资金保障,也助力加速产业转型和升级。以下对几个典型案例展开说明: 1、2020年后,财政加大贷款贴息力度,也有助于推动实体部门融资需求。其一,对制造业、服务业等受冲击的薄弱领域进行定向扶持,例如,2020年初央行设立3000亿专项再贷款,向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要求贷款利率不能高于3.15%,较上个月LPR4.15%的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且财政给予50%贴息。据央行信息,实际操作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是2.49%,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利率仅为1.25%。其二,2020年9月,针对国内需求不足问题,国常会提出对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新型基础设施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 2、2023年9月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是在2019年版本上的修订,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在建设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方面,中央财政分档对各省进行奖补,支持各省确定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自主开展普惠金融工作,缓解普惠群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方面,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补,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根据《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财政部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7.33亿元,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激励,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2.5亿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促进普惠金融服务扩面、增量、降本、增效。 3、2015-2017年,财政为政策性银行专项建设债提供贴息支持,支持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2015年8月,我国首批专项建设债问世,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向邮政储蓄银行定向发行,采用设立专项建设基金的方式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按照债券利率的90%给予贴息支持,2015年年中至2017年的七批专项建设基金中,财政贴息比例除第七批外均为90%,第七批对不同项目采用了不同档位的贴息率,新创50%和70%两档贴息率,虽然略有降低,但仍保持较强的支持强度。财政贴息大大缓解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债成本,能够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增加项目资金需求。其运作模式首先是国开行和农发行向邮储银行(后期发行对象进行了扩展)定向发行债券,将债券收入以股本方式投入发展基金;其次,合格企业向政府递交基金支持申请;最后,由国开和农发基金采用股权方式向所选项目注资,达到资本金要求,专项建设基金采用股权方式向项目注资,解决了项目资本金问题,且能带来资金的杠杆效应。 5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贷款 2019年6月,为加大专项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该通知明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中国投资项目启动必须要有一定的资本金,即项目法人认缴非债务性资金,作为本钱。国家针对不同领域有不同资本金比例要求,一般在20%左右。为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撬动社会投资效应,国家首次允许专项债这类地方政府债务性资金作为资本金。但对于投向做了严格的限制,仅针对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并明确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不得超过20%。 此后相关要求也不断调整、优化。2020年将各省份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规模占总规模比重上限调整至25%,可作资本金的领域拓宽至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2023年起,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投向领域在原有10个领域的基础上增加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项,扩大至13项。 从落地情况看,2020-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分别为2631、3208、2777和3022亿元,占当年专项债净发行量的7.5%、8.5%、7%和7.2%,比例远低于上限。 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启动提供初始资金,金融机构进一步提供配套贷款,财政资金也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共同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贷投放增加优质信用载体,以量补价改善其经营效率、缓解不良压力。 6 地方化债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是当前重点关注的金融风险之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核心方向,另外两个方向是中小金融机构和房地产。2023年起的本轮化债重在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国务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省份制定具体化债方案。2023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2023年财政部安排了超过2.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了整体缓解。截至2023年末,全国纳入政府债务信息平台的隐性债务余额比2018年摸底数减少了50%。根据wind数据,2022-2024年为城投债偿还高峰期,到期量分别达到2.9、3.9、4.3万亿,化债压力仍然较大。2024年以来,财政政策更加强化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截至目前已安排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10月12日财政部答记者问中提到财政政策重点关注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并提出“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强调“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 通过梳理,本轮一揽子化债的措施主要包括:1、债务置换(如特殊再融资债,或通过贷款置换到期的城投债券及非标);2、银行贷款展期、降息;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盘活或出售资产等方式筹措资源偿还债务,如利用优质国企股权资源化债;4、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实现转型;5、对于债务负担相对较重的地区,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6、必要时,人民银行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2023年11月8日金融街论坛年会,潘功胜)等。总体看,通过财政、金融配合的方式,形成化债合力,对于财政而言,地方化债压力缓解,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对于金融而言,风险化解有助于保障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稳定性。 7 我国逐步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 中长期看,产业政策驱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线,但转型过程中可能面临财政收入不足、货币政策宽信用体量不够、经济增速承压等问题,核心解决之道在于财政货币的有效配合,我国将逐步完善产业政策驱动财政、货币协同发力的政策格局,在财政政策加力空间相对受限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相关“准财政”工具仍是有效填补产业发展资金缺口的核心渠道,我们将其定义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政策性银行将是重要抓手。具体而言,“新机制”将侧重于以下领域:其一,再贷款资金继续强化支持制造业,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二,PSL资金放量,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准财政”手段支持新市民公共基础设施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当前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也重点支持“两重”领域、“两新”工作、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的普通高中建设和医院病房改造等,预计未来财政、货币协同工具也将有明显侧重。 政策性金融工具通常具有较低的融资成本,可以为项目提供更为优惠的资金条件。其通过政策性银行出资,重点支持国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际上发挥了一定的财政政策作用,一方面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政策性金融工具可以作为财政投入的补充,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风险提示 1)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2)特别国债注资大行力度不足,冲击后续银行信贷投放,对经济的支撑力度回落。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往期报告回顾 点击报告标题直达↓ [1] 2025宏观年度策略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一:国内经济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二:国内政策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三:海外宏观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无限风光在险峰之四:资产配置展望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2] 财政发力系列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财政四本账都有哪些?--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一 【浙商宏观||李超】历史上的化债是怎样的?--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二 【浙商宏观||李超】债务限额和债务余额的关系是怎样的?--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三 【浙商宏观||李超】财政赤字是如何确定的?--财政发力系列研究报告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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