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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 绿色转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解读

作者:微信公众号【兴业研究】/ 发布时间:2024-08-14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兴业研究《绿色金融 | 绿色转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解读》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作者 | 方琦 阳能 尹春哲 肖鑫利 王涵 钱立华 鲁政委 全面绿色转型 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首次在国家层面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 《意见》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坚持全面、协同、创新、安全四大转型原则,强调“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 《意见》围绕五大领域、三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并提出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组织实施等支撑保障措施。 五大领域: 一是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一方面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另一方面是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区域协作、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并首次提出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意见》从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塑造、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提升、数字化绿色化协同三个角度为出发点,针对性提出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方向。其中,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强调以国家标准提升为引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方面,首次提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 三是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首次提出推进非化石能源对化石能源的平稳替代,同时突出了煤电的调节性与支撑性作用,持续增强油气资源的供给能力与转型潜力,CCUS将成为煤电实现近零排放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持续打造基地化发展模式,统筹推进氢能等各类清洁能源发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推进电源与配套输电通道建设,储能、光热发电等灵活性资源调节作用将进一步发挥,明确提出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 四是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重点包括优化运输结构,通过铁路强网补链、信息系统的联通升级、组织方式的衔接优化等,逐步减少污染和排放较大的公路运输占比;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开展交通枢纽场站节能改造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聚焦交通能效提升和清洁能源替代,提出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并首次提出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再次表明我国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五是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重点包括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通过建立健全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规划、建设、治理各个环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举措包括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建筑清洁能源利用和电气化转型;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三大环节: 一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聚焦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协同节能降碳和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明确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并进一步提出到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意见》从绿色消费的意识理念、产品供给和消费需求三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其中,加大绿色产品供给方面强调全生命周期引导产品的绿色生产,建立健全绿色产品相关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完善第三方认证监管机制。 三是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包括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在支持保障措施方面: 一是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意见》围绕财税、金融、投资、价格、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对完善绿色转型的政策体系进行了全方位部署,明确提出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并将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二是绿色转型国际合作。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 三是组织实施。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将成为一项重要管理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的研究制定将提上日程。 本文作者: 请登录兴业研究APP查看完整研报 获取更多权限,联系文末销售人员。 ★ 点击图片购买 “兴业研究系列丛书” ★ 转 载 声 明 转载请联系market-service@cib.com.cn邮箱,我们尽快给予回复。本报告相关内容未经我司书面许可,不得进行引用或转载,否则我司保留追诉权利。 服 务 支 持 人 员 对集团外客户 李 璐 琳 13262986013 liliulin@cib.com.cn 对集团内用户 汤 灏 13501713255 tanghao@cib.com.cn 免 责 声 明 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CIB Research Co.,Ltd.)(中文简称“兴业研究公司”)提供,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根据国际和行业通行准则,并以合法渠道获得,但不保证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自认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 本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均反映本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我司有权随时补充、更正和修订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本报告内容仅供报告阅读者参考,一切商业决策均将由报告阅读者综合各方信息后自行作出,对于本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相关研判是基于研究员本人的知识和倾向所做出的,应视为研究员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所在机构。我司可根据客观情况或不同数据来源或分析而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不一致或表达不同观点的报告。研究员本人自认为秉承了客观中立立场,但对报告中的相关信息表达与我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务请报告阅读者独立做出评估,我司和研究员本人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中的信息及表达的观点并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投资建议,不能作为任何投资研究决策的依据,我司未采取行动以确保此报告中所指的信息适合个别的投资者或任何的个体,我司也不推荐基于本报告采取任何行动。 报告中的任何表述,均应从严格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并不含有任何道德、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报告阅读者也不应该从这些角度加以解读,我司和研究员本人对任何基于这些偏见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的一切权利。 本报告版权仅为我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表。除非是已被公开出版刊物正式刊登,否则,均应被视为非公开的研讨性分析行为。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我司对于本免责声明条款具有修改和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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