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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持仓可申请滚动交割,对锁单不再参与强配

作者:微信公众号【物产中大期货一站通】/ 发布时间:2024-06-14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物产中大期货《净持仓可申请滚动交割,对锁单不再参与强配》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净持仓可申请滚动交割,对锁单不再参与强配 (大商所优化交易所结算仓转审批时间与滚动交割强制配对规则) 大商所于2024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和相关品种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2024〕37号”对交易所结算仓转审批时间与滚动交割强制配对规则进行了优化,并将于2024年6月3日起施行,具体优化内容为: 1.进入交割月后,同一客户持有买卖双向持仓的,持仓为净卖持仓的,可对其净卖持仓部分提出卖滚动交割申请;持仓为净买持仓的,可对其净买持仓部分申报买滚动交割意向。(对于交割单位为非1手的品种,在一家期货公司下的申请量需符合交割单位要求); 2.同一客户编码(可跨期货公司)对锁持仓,将不再参与滚动交割配对,客户可一直持有至合约最后交易日; 3.申请交易所结算仓单转让,交易所审批通过后在盘中即可完成仓单过户和 80%仓单转让货款划转,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增值税发票后结清,如发票交收及时,余款可在申请当日结算时完成划转。 上述内容实施后,各交易所相关交割规则汇总可见下表: 交易所结算仓单转让相关规则汇总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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