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众号研报 > 【银河汽车石金漫】行业周报丨4月上半月新能源车渗透率突破50%,地方政府密集发布“以旧换新”政策细则

【银河汽车石金漫】行业周报丨4月上半月新能源车渗透率突破50%,地方政府密集发布“以旧换新”政策细则

作者:微信公众号【中国银河证券研究】/ 发布时间:2024-04-23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中国银河《【银河汽车石金漫】行业周报丨4月上半月新能源车渗透率突破50%,地方政府密集发布“以旧换新”政策细则》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核心观点 本周观点更新 根据乘联会数据,4月1日-14日,乘用车市场零售51.6万辆,同比-11%,较上月同期-3%,今年以来累计零售534.8万辆,同比+10%;4月1-14日,全国乘用车厂商批发53.4万辆,同比+13%,较上月同期-9%,今年以来累计批发612.8万辆,同比+11%,4月销量同比下滑主要是受到清明节假期影响。4月1日-14日,新能源车市场零售26万辆,同比+32%,较上月同期+2%,4月上半月新能源零售渗透率首次突破50%,今年以来累计零售203.2万辆,同比+34%,新能源车渗透率自3月以来不断上升,主要受益于前期新款产品产能爬升,加速兑现在手订单。全国乘用车厂商新能源批发26.8万辆,同比+43%,较上月同期+8%,渗透率同样超过50%,今年以来累计批发221.9万辆,同比+32%。新能源车持续保持在驱动车市销量稳健增长中的关键性地位,政策助力有望成为巩固新能源车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响应商务部等14个部门于4月12日发布的《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提到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众多地方政府开始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进行了倾向性的补贴,以推动本地区的新能源车产业发展,如湖南省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重点提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广东省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汽车生产、经销企业通过促销、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南京市在4月15日-6月30日,根据车价差异,对购买燃油车提供1000元/3000元的补贴金额,购买新能源车提供2000元/4000元的补贴金额,且以旧换新叠加额外1000元补贴;苏州自4月20日起,根据车价差异,对以旧换新购置燃油车提供3000/5000元的补贴,直接新购不提供补贴,以旧换新购置新能源车提供4000/6000元的补贴,直接新购亦提供3000/5000元的补贴。 周度行情回顾 本周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沪深300指数涨跌幅分别为1.52%、0.56%、1.89%。汽车板块的涨跌幅为-0.45%,涨跌幅排行位列30个行业中第14位。分子板块来看,商用车、摩托车及其他、乘用车、零部件、销售及服务周涨跌幅分别为2.97%、2.25%、-0.02%、-1.97%、-5.63%。 估值方面,销售及服务、摩托车及其他、零部件、商用车、乘用车市盈率分别为33.17x/22.88x/22.49x/20.29x/17.35x。摩托车及其他、零部件、商用车、乘用车、销售及服务市净率分别为2.29x/2.18x/2.01x/1.94x/0.64x。 投资建议 整车端推荐广汽集团、比亚迪、长安汽车、长城汽车等;智能化零部件推荐华域汽车、伯特利、德赛西威、中科创达、科博达、均胜电子、星宇股份等;新能源零部件推荐法拉电子、中熔电气、华纬科技、精锻科技、拓普集团、旭升集团等。 风险提示 1、汽车销量不达预期的风险。2、芯片及零部件短缺导致的产业链风险。3、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如需获取报告全文,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谢谢! 本文摘自:中国银河证券2024年4月22日发布的研究报告《【银河汽车石金漫】行业周报_汽车_4月上半月新能源车渗透率突破50%,地方政府密集发布“以旧换新”政策细则》 分析师:石金漫 研究助理:秦智坤 评级体系: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行业指数(或公司股价)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 股市场以沪深 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公司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法律申明: 本公众订阅号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研究院依法设立、运营的两个研究官方订阅号之一(另一为“中国银河宏观”)。其他机构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名义注册的,或含有“银河研究”,或含有与银河研究品牌名称等相关信息的其他订阅号均不是银河研究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不是银河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均来自于银河证券研究院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本订阅号所摘录的研究报告内容经相关流程及微信信息发布审核等环节后在本订阅号内转载,本订阅号不承诺在第一时间转载相关内容,如需了解详细、完整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参见银河证券研究院发布的完整报告,任何研究观点以银河证券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 本订阅号旨在交流证券研究经验。本订阅号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订阅人做参考之用,订阅人须自行确认自己具备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专业能力,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不应认为本订阅号的内容可以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并不构成对订阅人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银河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订阅号所提及的任何证券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订阅人需自行承担依据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进行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在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分析结果及预测结论,会根据银河证券研究院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敬请订阅者密切关注后续研究报告的最新相关结论。 本订阅号所转发的研究报告,均只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的观点。本订阅号不保证银河证券其他业务部门或附属机构给出与本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研报结论不同甚至相反的投资意见,敬请订阅者留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微信订阅号发布的本图文消息仅面向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图文消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关注,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的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银河证券对本订阅号保留一切法律权利。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影像等)的复制、转载,均需注明银河研究的出处,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在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大部分微信公众号研报本站已有pdf详细完整版:https://www.wkzk.com/report/(可搜索研报标题关键词或机构名称查询原报告)

郑重声明:悟空智库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