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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题 | 保险法修改!真的要打破刚性兑付了吗?

作者:微信公众号【天风国际】/ 发布时间:2024-03-29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天风国际证券《保险专题 | 保险法修改!真的要打破刚性兑付了吗?》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最近,某媒体的一篇报道表示《保险法》草案中已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很多买了保险的人,一下就不干了。说这样的话,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一旦公司经营不善,是不是也可能血本无归? 图片来源于:网络 首先,草案中的这条,其实就是为金融打破刚兑在做准备,所谓刚兑就是刚性兑付,也就是大家理解的保本保息。自打资管新规之后,打破刚兑就已经在金融圈蔓延。所以之前看到理财产品打破刚兑了,信托也打破刚兑了,甚至城投和地方债也很快打破刚兑。为啥不让刚性兑付,因为这涉及谁来承担后果的问题,现在提倡的是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目的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随着经济下行,金融行业违约其实已经越来越多,如果都是刚性兑付,那么势必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最后形成巨大的资金池,比如所熟知的P2P一样,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就是天雷滚滚。所以打破刚性兑付,就是不让你有资金池。把大的风险化整为零。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次,保险公司,其实这些年也不好过,之前卖了太多的高息产品,有的能给到4%以上的利息,那现在30年期国债才不到2.5%,所以这种产品已经出现了实际亏损。为啥现在监管不断地要下调这些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利率,其实就是在说,你别瞎搞,别到处瞎忽悠,最后玩不下去了,弄一大堆窟窿。监管已经非常头疼了,对于保险公司的资产运营能力也没啥信心。 图片来源于:新浪财经 第三,根据保险法,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是不能破产的,如果实在无法经营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转给其他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财产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所以大家通常理解的,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其实是不准确的。得分开来看。这次说的保险业务转让,修改合同,也是针对人寿保险业务这块来说的。其实已经有些保险公司被陆续接管,比如大家都熟悉的安邦,还有恒大人寿。还有不知名的华夏人寿和天安人寿,其实这种不知名的小的保险公司挺多的。 图片来源于:惠博资讯 所以综合来看,保险法修改,是为以后做准备,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民生,一个是经济,民生的问题肯定是优先保障的,比如你的人寿保险,保的这种健康和疾病,十有八九这个合同是不会变的,不能说我七老八十了,你变合同,得病不赔钱了,那肯定不会的。所以保障型的或者叫做消费型的保险,问题不大,但是投资型的,比如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这些就不好说了。要是利率太高,到时候有可能会被变更,举个例子某保险公司,承诺你4%的利率。到时候他经营不善,要资产处置了,接手方一看,这顶多给年化2%,不能再多了。如果情况太糟糕,窟窿太大,比如保障型那边就压力很大了,真不排除理财这边亏本的可能。 图片来源于:金毅求金 所以保险也是金融,以后照样没有刚性兑付,保本保息。保险法修改,我们应该记住2个事,一个是小公司的人寿保险,尽量别买。别给自己添麻烦,为了一点价格上的优惠不值当的。第二个就是理财型的保险,其实就压根不该买。特别是小公司做的,别光看利率高,如果保险公司承诺你3-4%的利息,他得赚出6%-8%的收益才能覆盖成本。现在资产荒,已经没有这么高的固定收益率。他现在卖的越多,赔的越多。未来的风险也就越大。他最后很可能会铤而走险,拿一部分去投权益,那其实就是风险错配和期限错配,他自己承担波动的风险,稍有不慎,比如市场不好,就是一个大雷。 图片来源于:网络 大家想寻找安全资产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也要仔细思考一下,他的所谓安全是怎么得来的。买信托你好歹还为了一个10%的利息,承担血本无归的风险,买这些东西,你仅仅为了3%-4%的利息,同样要承担巨大的的风险,实在是没有必要。有这个风险承受能力,和这个超长的投资时间,在权益市场上你的收益会更高,风险反而更低。 中国太保(HK2601):公司主要通过太保寿险为客户提供人身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太保产险、太平洋安信农险为客户提供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太平洋健康险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健康险产品及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太保资产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以及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通过长江养老从事养老金管理及相关资产管理业务,还通过国联安基金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众安在线(HK6060):互联网保险龙头。该公司的提供的保险包括生活消费保险、消费金融保险、健康保险、汽车保险和航旅保险。该公司的保险产品包括退货运费险、网络支付安全险、账户安全险、手机意外险、手机碎屏险、保贝计划、马上花、个人健康险、健康团险计划、航意航延险及其他产品 新华保险(HK1336):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个人寿险和团体寿险,以及财富管理业务,个人寿险产品包括传统型寿险、分红型寿险、万能寿险、投资连结型保险、健康险及意外险。其团体保险产品包括集体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寿(601628)聚焦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大型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健康险。 中国人保(60131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中国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 中国平安(601318)中国金融全牌照的保险公司,金融布局最好的金融公司,以保险业务为核心,以统一的品牌向客户提供包括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全国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通过多渠道分销网络,以统一的品牌,借助旗下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平安健康险、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证券、平安资产管理及平安融资租赁等公司经营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三大核心金融业务,借助陆金所控股、金融壹账通、平安好医生、平安医保科技、汽车之家等公司经营科技业务,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本文件由天风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 天风国际证券与期货有限公司(证监会中央编号:BAV573)及天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监会中央编号:ASF056)(合称“天风国际集团”)编制,所载资料可能以若干假设为基础,仅供专业投资者作非商业用途及参考之用途,会因经济、市场及其他情况而随时更改而毋须另行通知。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文件及任何内容。已获授权者,在使用本文件或任何内容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于天风国际集团,并承诺遵守相关法例及一切使用的国际惯例,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文件,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文件所引用之数据或资料可能得自第三方,天风国际集团将尽可能确认资料来源之可靠性,但天风国际集团并不对第三方所提供数据或资料之准确性负责。且天风国际集团不会就本文件所载任何资料、预测及/或意见的公平性、准确性、时限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以及任何该等预测及/或意见所依据的基准作出任何明文或暗示的保证、陈述、担保或承诺而负责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文件中如有类似前瞻性陈述之内容,此等内容或陈述不得视为对任何将来表现之保证,且应注意实际情况或发展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落差。本文件并非及不应被视为邀约、招揽、邀请、建议买卖任何投资产品或投资决策之依据,亦不应被诠释为专业意见。阅览本文件的人士或在作出任何投资决策前,应完全了解其风险以及有关法律、赋税及会计的特点及后果,并根据个人的情况决定投资是否切合个人的投资目标,以及能否承担有关风险,必要时应寻求适当的专业意见。投资涉及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证券及投资的价值可升亦可跌,过往的表现不一定可以预示日后的表现。在若干国家,传阅及分派本文件的方式可能受法律或规例所限制。获取本文件的人士须知悉及遵守该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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