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快递业务量增速回升,单票收入同比继续下降——快递行业2023年11月经营数据点评(程新星)
(以下内容从光大证券《【交运】快递业务量增速回升,单票收入同比继续下降——快递行业2023年11月经营数据点评(程新星)》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点击上方“光大证券研究”可以订阅哦 点击注册小程序 查看完整报告 特别申明: 本订阅号中所涉及的证券研究信息由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仅面向光大证券专业投资者客户,用作新媒体形势下研究信息和研究观点的沟通交流。非光大证券专业投资者客户,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光大证券研究所不会因关注、收到或阅读本订阅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光大证券的客户。 【交运】快递业务量增速回升,单票收入同比继续下降——快递行业2023年11月经营数据点评 报告摘要 2023年11月快递行业业务量增速回升 2023年11月,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136.4亿件,同比增长31.9%,大幅高于上年同期增速(1.2%);快递业务收入完成1241.4亿元,同比增长26.9%,较上年同期增速(-9.0%)由负转正;单票收入约9.10元,同比下降约3.8%,环比下降约0.1%。以2021年11月为基数,2023年11月全国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约20.4%,全国快递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15.5%,单票收入下降约4.1%。 23年11月义乌地区/广州市快递平均单票收入同比下降 浙江省快递业务平均单票收入约4.80元,同比减少0.47元,环比增加0.12元,金华(义乌)地区快递业务平均单票收入约2.68元,同比减少0.15元,环比增加0.07元;广东省快递业务平均单票收入约8.68元,同比减少0.11元,环比增加0.65元,广州市快递业务平均单票收入约8.03元,同比减少0.90元,环比增加0.47元。 2023年11月实物网购社零占比同比下降 2023年11月,全国社零总额同比增加10.1%,较上年同期增速(-5.9%)由负转正;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8.1%,较上年同期增速增加4.2pct;实物网购社零占比(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全国社零总额)为34.6%,同比减少0.62pct,环比增加5.56pct。 整体来看,线下消费继续修复,网购需求保持平稳,11月实物网购社零占比虽同比下降,但仍处于历史高位,显示网购需求仍有较强韧性;若以21年同期为基数,23年6月、7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速出现明显回落,侧面反映经济增速下行对网购需求的负面影响,不过8月、9月增速已开始出现明显好转,10月、11月合并增速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23年11月快递公司单票收入同比继续下降 23年11月,顺丰、韵达、圆通、申通单月业务量较22年同期分别同比增加24.1%(剔除丰网)、30.4%、33.0%、49.2%(除顺丰、韵达外,其他公司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31.9%),较21年同期分别同比增加14.4%(包含丰网)、2.5%、24.0%、52.5%;顺丰、韵达、圆通、申通市场份额分别约8.6%、14.1%、15.9%、13.2%,环比分别变化+0.7、-0.0、+0.2、-0.7pct,同比分别变化-0.5(剔除丰网)、-0.2、+0.1、+1.5pct。2023年11月,顺丰、韵达、圆通、申通平均单月单票收入分别为15.62元、2.38元、2.46元、2.20元,环比分别变化-0.65、+0.10、+0.08、+0.09元,同比分别减少0.69(剔除丰网)、0.50、0.25、0.42元。整体来看,通达系快递公司单票收入同比继续下滑,市场竞争依然激烈。综合以上量价因素,23年11月,顺丰、韵达、圆通、申通快递业务收入较22年同期分别增长16.8%、7.6%、20.5%、25.4%,增速环比23年10月分别增加7.2、11.3、8.0、8.5pct,同比分别增加20.0、12.3、22.4、16.5pct。以21年11月为基数,23年11月顺丰、韵达、圆通、申通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加13.0%、2.5%、18.2%、36.5%。 风险分析:经济增速下行导致快递需求下行;电商增长低于市场预期,快递需求增速下降;网购渗透率提升缓慢;快递行业竞争超预期,单票收入大幅下滑。 发布日期:2023-12-20 免责声明 本订阅号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依法设立、独立运营的官方唯一订阅号。其他任何以光大证券研究所名义注册的、或含有“光大证券研究”、与光大证券研究所品牌名称等相关信息的订阅号均不是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所刊载的信息均基于光大证券研究所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仅供在新媒体形势下研究信息、研究观点的及时沟通交流,其中的资料、意见、预测等,均反映相关研究报告初次发布当日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本订阅号不承担更新推送信息或另行通知的义务。如需了解详细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具体参见光大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 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不应将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本公司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所载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版权仅归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者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光大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光大证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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