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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 | 2023年10月绿色债券市场报告

作者:微信公众号【东方金诚】/ 发布时间:2023-12-14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东方金诚《绿色债券 | 2023年10月绿色债券市场报告》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核心观点 10月绿债发行规模及数量同比下降,绿色资产证券化规模占比最高 2023年10月境内共发行27只“贴标”绿债,发行规模570.00亿元。从发行规模上来看,2023年10月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相较于2023年9月提升110.03亿元,环比上升23.92%;相较于2022年10月减少74.20亿元,同比下降11.52%。从发行数量上来看,2023年10月境内绿色债券发行数量环比下降41.30%,同比下降10.00%。10月发行数量最多的券种依次为绿色中期票据、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债和绿色公司债。 北京地区发行规模领先,银行业发行规模拔头筹1 2023年10月,新发行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评级方面,AAA级发行人仍为发行主力,发行规模占比56.68%。发行地区方面,发行规模前三的地区分别是北京、湖南和云南。发行企业所属行业分布方面,银行业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比超过50%。 《关于推进惠普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深圳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报告正文如下: 绿色债券一级市场 1. 新发行绿色债券 2023年10月境内共发行27只“贴标”绿债,发行规模570.00亿元。从发行规模上来看,2023年10月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相较于2023年9月提升110.03亿元,环比上升23.92%;相较于2022年10月减少74.20亿元,同比降低11.52%。 从发行数量上来看,2023年10月境内绿色债券发行数量相较于2023年9月减少19只,环比下降41.30%;相较于2022年10月同期减少3只,同比下降10.00%。 从发行券种来看,数量排名前三的券种分别为绿色中期票据9只、绿色资产支持证券8只、绿色金融债和绿色公司债各3只。 2. 新发绿债及发行主体情况2 从发行期限看,10月绿色债券仍以三年期债券为主。2023年10月,3年期绿色债券共发行12只,发行规模214.30亿元,数量和规模占比均达63.16%。 从债项评级及发行主体评级看,据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0月债项评级为AAA的绿色债券共计8只,占整体发行数量的42.11%,合计规模93.80亿元。发行主体评级方面,共有16只新发绿债主体评级为AAA级,整体规模为192.30亿元,占比56.68%。 从境内发行地区看,2023年10月,北京地区发行规模和数量均为最高,发行规模达到159.00亿元,其余省份均未超过百亿元。 从发行企业类型看,2023年10月,地方国有企业发行绿债8只,发行规模101.30亿元,占总规模的29.86%;中央企业10月发行绿债共10只,发行规模为233.00亿元,占比为68.67%。 从发行企业行业分布3看,2023年10月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集中在银行业,总融资规模占比52.76%。 3. 碳中和债发行情况 2023年10月,市场新发行碳中和债5只,发行规模为131.89亿元,占2023年10月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总量的23.14%。相较于2023年9月,规模上有所上升。 4. 其他类型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10月,市场新发行4只可持续挂钩债,发行规模为29.00亿元,券种为中期票据和公司债;新发行转型债券1只,发行规模4.00亿元,券种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 5. 发行成本对比分析 2023年10月,从所属行业来看,三类行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具有成本优势。房地产行业,具备同类可比性新发行的绿色债券发行票面利率2.90%,发行期限为3年,最新主体评级AAA,同期,同行业AAA企业发行的三年期债券票面利率平均值为3.48%;公用事业行业,具备同类可比性新发行的绿色债券发行票面利率均值为3.15%,发行期限为3年,最新主体评级AAA,同期,同行业AAA企业发行的三年期债券票面利率均值为3.41%;交通运输行业,发行期限为3年的具备同类可比性新发行的绿色债券发行票面利率均值为3.22%,最新主体评级AAA,同期,同行业AAA企业发行的三年期债券票面利率平均值为3.33%。 政策速览 1.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要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2.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10月19日,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办法》共8章51条,对自愿减排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各环节作出规定,明确了项目业主、审定与核查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等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3.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碳达峰工作,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是:将碳达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绿色低碳行动、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市场助力碳达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本文作者 | 东方金诚信用绿色金融部 权利及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及相关的信用分析数据、模型、软件、评级结果等所有内容的著作权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东方金诚所有,东方金诚保留一切与此相关的权利,任何机构及个人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不得修改、复制、逆向工程、销售、分发、储存、引用或以任何方式传播。 本研究报告中引用的标明出处的公开资料,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资料提供方/ 发布方负责,东方金诚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合理审慎的核查,但不应视为东方金诚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提供了任何形式的保证。 由于评级预测具有主观性和局限性,东方金诚对于评级预测以及基于评级预测的结论并不保证与实际情况一致,并保留随时予以修正或更新的权利。 本研究报告仅用于为投资人、发行人等授权使用方提供第三方参考意见,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投资者应审慎使用本研究报告,自行对投资行为和投资结果负责,东方金诚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本研究报告仅授权东方金诚指定的使用者使用,且该等使用者必须按照授权确定的方式使用,相关引用必须注明来自东方金诚且不得篡改、歪曲或有任何类似性质的修改行为。 未获授权的机构及人士不应获取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研究报告,东方金诚对本研究报告的未授权使用、超授权使用和非法使用等不当使用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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