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考察
(以下内容从兴业研究《【金融行业】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考察》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赵梓翔 兴业研究公司金融行业研究员 陈 昊 兴业研究公司金融行业高级研究员 李艳明 兴业研究公司金融业研究部副总经理 鲁政委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兴业研究公司学术评审委员会主席 印度,合作金融 印度的合作性银行由会员控股,实行无论股份多少人均一票的经典合作制,其宗旨为会员利益最大化而非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印度合作性银行也面向非会员展业,其资金来源主要为存款、会员股份、发行债券以及向其他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借款等。 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城市和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其中,城市合作性银行体系由城市合作银行组成,业务以中小企业金融和个人金融等为主。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和长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分别偏重为客户提供短期和长期贷款。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短期农村合作银行系统由三层构成:第一层为初级合作信用社,第二层为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第三层为邦立合作银行。初级合作信用社主要向最基层客户展业。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由初级合作信用社控股,负责在区一级(District)展业。邦立合作银行由区域中心合作银行控股,负责在邦一级(State)展业。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长期农村合作银行由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双层构成。其中,初级土地发展银行面向最基层一级展业,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在邦一级展业。 印度合作性银行受到印度银行法、各个邦的合作社法和《巴塞尔协议I》的约束。机构方面,印度合作性银行受到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和印度央行的双重监管。 印度合作性银行面临的问题主要为资本不够充足、政治干预、监管力度较松、监管职能划分不清、专业管理不佳、逾期贷款问题等。 一、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总体介绍 1.1 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总体介绍 印度的合作性银行由会员控股,实行无论股份多少人均一票的经典合作制,其宗旨为会员利益最大化而非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除了服务会员之外,印度的合作性银行也面向非会员展业。印度的合作性银行资金来源主要为存款、会员股份、发行债券、向其他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借款等。从2004年到2012年,印度合作性银行对农业的贷款占印度农业金融贷款总额的17%-25%[1]。 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城市和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其中,城市合作性银行体系由城市合作银行(Urban Co-operative Banks)组成,业务以中小企业金融和个人金融等为主。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和长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分别偏重为客户提供短期和长期贷款,业务以农业、个人金融等为主。其中,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由初级合作信用社(Primary 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y)、区域中心合作银行[2](Central Co-operative Banks)、邦立合作银行(State Co-operative Banks)组成。长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由初级土地发展银行(Primary Land Development Banks)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3](State Land Development Banks)组成[4]。 城市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城市合作银行(Urban Co-operative Banks)主要面向城市地区的居民及中小企业展业。在1996年以前,印度城市合作银行仅能面向非农客户展业,1996年以后相关限制被取消。 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短期农村合作银行系统由三层构成[5]:第一层为初级合作信用社,第二层为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第三层为邦立合作银行。初级合作信用社主要向地方客户展业。区域中心合作银行负责统筹初级合作信用社,并由初级合作信用社控股,负责在区一级(District)[6]展业。邦立合作银行则负责统筹区域中心合作银行,并由区域中心合作银行控股,负责在邦一级(State)展业[7]。 长期农村合作银行由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双层构成。其中,初级土地发展银行面向最基层的地方展业,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则在邦一级展业,邦立土地发展银行负责统筹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土地发展银行一般提供长期涉农贷款,借款人的借款额度一般由其持股份大小决定,还款期限一般为20到30年。 当前,印度合作性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资本不够充足、政治干预较强、监管力度较松、监管职能划分不清、专业管理能力不佳、逾期贷款问题等:(1)负债相对缺乏:筹集负债资金一直是绝大多数印度合作银行的主要障碍,这导致印度合作银行不得不普遍依赖政府、商业银行的资本来提升自身的负债与权益规模,以支撑资产端的信贷投放;(2)政治干预:部分印度政客通过干预和操纵等方式,使得自己的亲信成为相关合作性银行董事会成员,进而干预合作性银行的正常经营,甚至获得不正当利益,如批准对自己有利的贷款等;(3)监管力度较松:与商业银行相比,印度央行等监管机构对合作银行的监管并不严格,印度央行每年只对合作性银行进行1次检查,而对商业银行进行的检查要更为频繁;(4)监管职能划分不清:印度合作银行受印度央行和邦政府双重监管,监管职能协调上存在问题。(5)专业管理不佳:印度的合作银行往往不愿意采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等数字化新技术,同时由于缺乏资金和缺乏人员培训等导致合作银行管理不够专业化。(6)逾期贷款问题:部分合作银行逾期贷款逐年增加,资金回收受到限制,进而影响银行的借贷能力[8]。 1.2 印度合作性银行发展史 印度合作性金融机构起源于英国殖民时期。1889年,印度成立了第一家合作性金融组织。为了解决当时印度农村地区信贷短缺的现象,1904年,英属印度政府通过《合作信贷协会法》(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ies Act),加速了印度合作性金融组织的成立。1904年,印度第一家城市合作性银行成立,该机构也是第一家初级信用合作社。1912年,英属印度政府修改了《合作信贷协会法》,允许了区域中心合作银行和邦立合作银行的存在,逐步形成了初级信用合作社、区域中心合作银行和邦立合作银行的分层合作性金融体系。1942年,英属印度通过了《多元合作信贷协会法》(Multi-Unit 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ies Act),完善了对跨邦经营的合作性银行相关法律约束。 尽管印度的合作性银行在英国殖民时期得到了发展,不过其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仍旧有限。1950年,印度的合作性银行仅仅为印度农村金融提供了约3.1%的贷款份额。为了改变印度农村地区的金融状况,1954年,印度政府成立了“全印度农村信用调查委员会”,以解决农村信用问题和农村社区的其他财政问题。1955年,印度通过了独立后首部专门针对合作性金融机构的法律,即新的《合作信贷协会法》(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ies Act),该法律大体延续了英属印度时期通过的《合作信贷协会法》内容。1961 年,印度央行对城市合作性银行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发布报告,该报告承认城市合作银行财务相对健全并且鼓励各地建立更多的基层合作性银行,同时建议邦政府积极支持其发展。1966年,印度政府明确了对合作性银行设置由印度央行和隶属于邦立政府的合作性银行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体系。随着印度政府鼓励合作性银行的发展,印度合作性银行所发放的农村贷款占农村信贷的比例从1950年的3.1%上升至1960年的15.5%,此后在1970年上升至22.7%[9]。 印度政府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均对合作性银行的发展与监管提出了相关要求或论述。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1 - 1956),印度政府将合作性金融体系的监管制度进行了加强。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6 – 1961),印度政府将合作性银行展业范围扩大,放开了此前对仓储领域信贷投放的限制。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1961 - 1966),印度重点加强了合作性银行的人才培养和规模的扩大。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1966 - 1971),印度重点加强提升合作性银行的运转效率。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1971 - 1976),印度重点规划成立农民服务社[10](Farmers Service Societies)。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1976 - 1981),印度政府规划制定了合作性银行带动经济发展和扩大合作性银行展业范围的重点方案。第七个五年计划(1981 - 1986)还重点扩大合作性银行的展业覆盖范围,以促进支持更多地区的就业,并减少国家贫困。 1.3 印度合作性银行的监管和治理结构 印度的合作性银行受到印度银行法、各个邦的合作社法和《巴塞尔协议I》的约束。在机构方面,印度合作性银行受到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和印度央行的双重监管。印度的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分为两类:一类仅监管在单个邦运作的合作性银行,称为邦立合作性机构登记局(State Registrars of Cooperative Societies,简称RCS),还有一类是监管在多个邦运作的合作性银行的机构,称为中央邦立合作性机构登记局(Central Registrars of Cooperative Societies,简称CRCS)。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各邦各自的合作社法行使有关成立、注册、管理、合并、重组或清算合作性银行的权力。印度央行则负责与合作性银行业业务相关的监管职能,例如颁发开办新银行/分行的许可证、与利率、贷款政策、投资和审慎风险暴露规范有关的事宜。 在实践中,印度央行和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经常出现职能划分不清等现象,因此印度有关人士呼吁改革相关制度,成立一个独立于邦立城市合作性银行监管机构和类似印度央行的全国性质合作性银行监管机构。 此外,根据印度的合作社法规定,印度的合作性银行需要将其当年净利润进行如下方式分配:(1)将不少于25%的净利润投入准备基金[11](Reserve fund)中;(2)将1%的净利润投入印度国家合作性联盟[12](National Cooperative Union of India,简称NCUI)旗下的教育基金会中;(3)将不少于10%的净利润投入风险或者稳定基金中,风险或稳定基金主要为应对不可控的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粮食歉收从而影响农民收入的风险;(4)捐赠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净利润的5%。 印度合作性银行的治理结构一般由会员大会、董事会、审计员和首席执行官组成。其中,每个会员无论股份大小都有同样的投票权,并负责投票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会员不得由他人代理投票[13]。 会员大会的权力主要有:(1)审议财务报告;(2)审议合规报告;(3)分配净利润;(4)批准年度预算;(5)审查各类资金使用状况;(6)批准长期运营计划;(7)开除成员;(8)修改公司章程;(9)审议子公司的财务报告;(10)为董事会成员和管理人员制定行为准则;(11)选举董事会成员;(12)选举管理层成员;(13)选举审计员等。会员大会成员由会员组成,会员一般来自于合作性银行所在地方。 董事会的权力主要有:(1)吸纳新成员入会;(2)制定新的战略计划并确立特定完成计划的具体方案和阶段性目标;(3)定期检查各类运营状况;(4)准备年度报告、年度战略计划和预算等并提交给会员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5)准备审计和合规报告并提交给会员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6)处理不动产;(7)如果会员大会同意其代理实施部分权力,则实施相关权力,比如部分合作性银行的会员将批准预算的权力交给董事会;(8)制定员工招聘及薪酬、花销、纪律等相关制度等。董事会成员主要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审计员的主要权力是负责对合作性银行进行审计,而具体的审计员群体将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管理层主要的权力是负责处理合作性银行的各类日常管理类事务,最高成员为首席执行官。管理层成员一般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有部分合作性银行的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印度城市合作性银行案例介绍 2.1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经营状况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Saraswat Co-operative Bank Ltd)是印度历史上最悠久和最有名的城市合作银行之一,成立于1918年,总部设在孟买,并在印度多个邦经营。 2022财年末[14]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资产端最大的投放对象为一般贷款,占比为50.8%,其次为投资类资产,占比为25.9%。 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投资类资产集中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券,占比为67.9%,此外另有15.3%的投资类资产投资于存单之中。 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负债端最大的资金来源为客户存款,占比为80.2%。 在存款结构方面,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客户存款最大来源为定期存款,占比为68.6%。 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收入最大来源为信贷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85.4%。 2012 - 2014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不良率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不良率,2014-2022年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不良率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2013 - 2020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净息差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净息差。 从经营指标来看,2011 - 2014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ROA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但是从2015年开始,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ROA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2013 - 2022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资产增速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时高时低,大体趋势一致。 2.2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风险防范和监管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单独设置信贷风险委员会、操作风险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来管理相关风险。其具体风险类别主要为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欺诈风险、ESG风险、声誉风险等。 印度央行规定,印度城市合作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Capital to Risk Weighted Assets Ratio,简称CRAR)最低为12%,印度萨拉斯特瓦特合作银行过去5年均满足相关标准。 三、印度农村合作性银行案例介绍 3.1 印度TNSC银行经营状况 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立合作银行(英文Tamil Nadu State Apex Co-op Bank,简称TNSC银行)是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中的邦立合作银行。印度泰米尔纳德邦是印度GDP总规模第二高的邦(即我国的省级行政单位),也是印度合作性银行分布比较集中的一个邦,其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具有一定代表意义。 2021财年末(2022年3月31日),TNSC银行的资产主要投向一般贷款,占比约为53.5%。 2021财年末,TNSC银行投资类资产主要投向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占比约为90.7%。 2021财年末,TNSC银行负债资金来源主要为来自于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占比为50.1%,其次为客户存款,占比为47.4%。相较于上文的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其负债端存款占比更低,更多依赖于其他非存款类融资。 2021财年期间,TNSC银行的主要收入为信贷业务收入,占比为69.1%。 2011 - 2016年TNSC银行ROA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2017 - 2020年则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2013 - 2021年TNSC银行的资产增速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大体趋势一致。 2012 - 2014年TNSC银行不良率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2015年-2021年则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TNSC银行单独设立风险防范部门防范信贷风险等各类风险。 词汇表 TNSC: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立合作银行(英文Tamil Nadu State Apex Cooperative Bank,简称TNSC)是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短期农村合租银行体系中的邦立合作银行。印度泰米尔纳德邦是印度GDP第二高的邦,其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具有一定代表意义。 参考文献 1. Cracogna, Dante, Antonio Fici, and Hagen Henr?, eds.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cooperative law. Heidelberg: Springer, 2013。 2. Matkar, Sharmishtha, and Mr Anil Keshav Jadhao. "Agricultural credit in India: status and problems." Research Front 3.2 (2015): 125-132。 3. 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注: [1]Matkar, Sharmishtha, and Mr Anil Keshav Jadhao. "Agricultural credit in India: status and problems." Research Front 3.2 (2015): 125-132。 [2]有部分文献将此类银行成为区级合作银行(District Cooperative Banks)。 [3]也有部分印度文献将此类银行叫做中央土地发展银行(Central Land Development Banks)。 [4] 并非所有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都实行合作制,许多印度初级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实施股份制。 [5] 印度少数规模较小的邦如锡金邦,仅仅设立初级合作信用社和邦立合作银行,并无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的存在。 [6] 印度各个邦相当于中国的省一级行政机构,区则相当于中国的市一级行政机构。 [7]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8] 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9] 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10] 农民服务社是印度政府于1973年成立的一个基层农民合作组织,其资金来源于政府和金融机构,负责为基层农民提供中长期涉农贷款。 [11] 准备基金(Reserve Fund)是许多国家专门规定合作性金融机构必须设立的一类基金,这类基金的来源于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净利润,一般来说大部分情况是将每年净利润的20%-40%投入准备基金中,并且不可分配给会员。除非特殊情况,不得动用准备基金的资金。 [12] 印度国家合作型联盟(National Cooperative Union of India,简称NCUI)是印度合作性机构的联合会,里面有包括印度所有合作性机构的成员,其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印度的合作性模式,并负责管理支持教育等事业的基金。 [13]Cracogna, Dante, Antonio Fici, and Hagen Henr?, eds.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cooperative law. Heidelberg: Springer, 2013。 [14] 印度财年起始时间为当年3月31日至次年3月31日,2022财年末即为2023年3月31日。
赵梓翔 兴业研究公司金融行业研究员 陈 昊 兴业研究公司金融行业高级研究员 李艳明 兴业研究公司金融业研究部副总经理 鲁政委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兴业研究公司学术评审委员会主席 印度,合作金融 印度的合作性银行由会员控股,实行无论股份多少人均一票的经典合作制,其宗旨为会员利益最大化而非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印度合作性银行也面向非会员展业,其资金来源主要为存款、会员股份、发行债券以及向其他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借款等。 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城市和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其中,城市合作性银行体系由城市合作银行组成,业务以中小企业金融和个人金融等为主。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和长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分别偏重为客户提供短期和长期贷款。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短期农村合作银行系统由三层构成:第一层为初级合作信用社,第二层为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第三层为邦立合作银行。初级合作信用社主要向最基层客户展业。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由初级合作信用社控股,负责在区一级(District)展业。邦立合作银行由区域中心合作银行控股,负责在邦一级(State)展业。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长期农村合作银行由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双层构成。其中,初级土地发展银行面向最基层一级展业,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在邦一级展业。 印度合作性银行受到印度银行法、各个邦的合作社法和《巴塞尔协议I》的约束。机构方面,印度合作性银行受到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和印度央行的双重监管。 印度合作性银行面临的问题主要为资本不够充足、政治干预、监管力度较松、监管职能划分不清、专业管理不佳、逾期贷款问题等。 一、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总体介绍 1.1 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总体介绍 印度的合作性银行由会员控股,实行无论股份多少人均一票的经典合作制,其宗旨为会员利益最大化而非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除了服务会员之外,印度的合作性银行也面向非会员展业。印度的合作性银行资金来源主要为存款、会员股份、发行债券、向其他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借款等。从2004年到2012年,印度合作性银行对农业的贷款占印度农业金融贷款总额的17%-25%[1]。 印度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城市和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其中,城市合作性银行体系由城市合作银行(Urban Co-operative Banks)组成,业务以中小企业金融和个人金融等为主。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分为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和长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分别偏重为客户提供短期和长期贷款,业务以农业、个人金融等为主。其中,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由初级合作信用社(Primary 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y)、区域中心合作银行[2](Central Co-operative Banks)、邦立合作银行(State Co-operative Banks)组成。长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由初级土地发展银行(Primary Land Development Banks)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3](State Land Development Banks)组成[4]。 城市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城市合作银行(Urban Co-operative Banks)主要面向城市地区的居民及中小企业展业。在1996年以前,印度城市合作银行仅能面向非农客户展业,1996年以后相关限制被取消。 农村合作性银行体系中的短期农村合作银行系统由三层构成[5]:第一层为初级合作信用社,第二层为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第三层为邦立合作银行。初级合作信用社主要向地方客户展业。区域中心合作银行负责统筹初级合作信用社,并由初级合作信用社控股,负责在区一级(District)[6]展业。邦立合作银行则负责统筹区域中心合作银行,并由区域中心合作银行控股,负责在邦一级(State)展业[7]。 长期农村合作银行由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双层构成。其中,初级土地发展银行面向最基层的地方展业,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则在邦一级展业,邦立土地发展银行负责统筹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土地发展银行一般提供长期涉农贷款,借款人的借款额度一般由其持股份大小决定,还款期限一般为20到30年。 当前,印度合作性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资本不够充足、政治干预较强、监管力度较松、监管职能划分不清、专业管理能力不佳、逾期贷款问题等:(1)负债相对缺乏:筹集负债资金一直是绝大多数印度合作银行的主要障碍,这导致印度合作银行不得不普遍依赖政府、商业银行的资本来提升自身的负债与权益规模,以支撑资产端的信贷投放;(2)政治干预:部分印度政客通过干预和操纵等方式,使得自己的亲信成为相关合作性银行董事会成员,进而干预合作性银行的正常经营,甚至获得不正当利益,如批准对自己有利的贷款等;(3)监管力度较松:与商业银行相比,印度央行等监管机构对合作银行的监管并不严格,印度央行每年只对合作性银行进行1次检查,而对商业银行进行的检查要更为频繁;(4)监管职能划分不清:印度合作银行受印度央行和邦政府双重监管,监管职能协调上存在问题。(5)专业管理不佳:印度的合作银行往往不愿意采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等数字化新技术,同时由于缺乏资金和缺乏人员培训等导致合作银行管理不够专业化。(6)逾期贷款问题:部分合作银行逾期贷款逐年增加,资金回收受到限制,进而影响银行的借贷能力[8]。 1.2 印度合作性银行发展史 印度合作性金融机构起源于英国殖民时期。1889年,印度成立了第一家合作性金融组织。为了解决当时印度农村地区信贷短缺的现象,1904年,英属印度政府通过《合作信贷协会法》(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ies Act),加速了印度合作性金融组织的成立。1904年,印度第一家城市合作性银行成立,该机构也是第一家初级信用合作社。1912年,英属印度政府修改了《合作信贷协会法》,允许了区域中心合作银行和邦立合作银行的存在,逐步形成了初级信用合作社、区域中心合作银行和邦立合作银行的分层合作性金融体系。1942年,英属印度通过了《多元合作信贷协会法》(Multi-Unit 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ies Act),完善了对跨邦经营的合作性银行相关法律约束。 尽管印度的合作性银行在英国殖民时期得到了发展,不过其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仍旧有限。1950年,印度的合作性银行仅仅为印度农村金融提供了约3.1%的贷款份额。为了改变印度农村地区的金融状况,1954年,印度政府成立了“全印度农村信用调查委员会”,以解决农村信用问题和农村社区的其他财政问题。1955年,印度通过了独立后首部专门针对合作性金融机构的法律,即新的《合作信贷协会法》(Cooperative Credit Societies Act),该法律大体延续了英属印度时期通过的《合作信贷协会法》内容。1961 年,印度央行对城市合作性银行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发布报告,该报告承认城市合作银行财务相对健全并且鼓励各地建立更多的基层合作性银行,同时建议邦政府积极支持其发展。1966年,印度政府明确了对合作性银行设置由印度央行和隶属于邦立政府的合作性银行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体系。随着印度政府鼓励合作性银行的发展,印度合作性银行所发放的农村贷款占农村信贷的比例从1950年的3.1%上升至1960年的15.5%,此后在1970年上升至22.7%[9]。 印度政府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均对合作性银行的发展与监管提出了相关要求或论述。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1 - 1956),印度政府将合作性金融体系的监管制度进行了加强。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6 – 1961),印度政府将合作性银行展业范围扩大,放开了此前对仓储领域信贷投放的限制。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1961 - 1966),印度重点加强了合作性银行的人才培养和规模的扩大。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1966 - 1971),印度重点加强提升合作性银行的运转效率。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1971 - 1976),印度重点规划成立农民服务社[10](Farmers Service Societies)。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1976 - 1981),印度政府规划制定了合作性银行带动经济发展和扩大合作性银行展业范围的重点方案。第七个五年计划(1981 - 1986)还重点扩大合作性银行的展业覆盖范围,以促进支持更多地区的就业,并减少国家贫困。 1.3 印度合作性银行的监管和治理结构 印度的合作性银行受到印度银行法、各个邦的合作社法和《巴塞尔协议I》的约束。在机构方面,印度合作性银行受到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和印度央行的双重监管。印度的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分为两类:一类仅监管在单个邦运作的合作性银行,称为邦立合作性机构登记局(State Registrars of Cooperative Societies,简称RCS),还有一类是监管在多个邦运作的合作性银行的机构,称为中央邦立合作性机构登记局(Central Registrars of Cooperative Societies,简称CRCS)。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各邦各自的合作社法行使有关成立、注册、管理、合并、重组或清算合作性银行的权力。印度央行则负责与合作性银行业业务相关的监管职能,例如颁发开办新银行/分行的许可证、与利率、贷款政策、投资和审慎风险暴露规范有关的事宜。 在实践中,印度央行和邦立合作性金融监管机构经常出现职能划分不清等现象,因此印度有关人士呼吁改革相关制度,成立一个独立于邦立城市合作性银行监管机构和类似印度央行的全国性质合作性银行监管机构。 此外,根据印度的合作社法规定,印度的合作性银行需要将其当年净利润进行如下方式分配:(1)将不少于25%的净利润投入准备基金[11](Reserve fund)中;(2)将1%的净利润投入印度国家合作性联盟[12](National Cooperative Union of India,简称NCUI)旗下的教育基金会中;(3)将不少于10%的净利润投入风险或者稳定基金中,风险或稳定基金主要为应对不可控的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粮食歉收从而影响农民收入的风险;(4)捐赠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净利润的5%。 印度合作性银行的治理结构一般由会员大会、董事会、审计员和首席执行官组成。其中,每个会员无论股份大小都有同样的投票权,并负责投票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会员不得由他人代理投票[13]。 会员大会的权力主要有:(1)审议财务报告;(2)审议合规报告;(3)分配净利润;(4)批准年度预算;(5)审查各类资金使用状况;(6)批准长期运营计划;(7)开除成员;(8)修改公司章程;(9)审议子公司的财务报告;(10)为董事会成员和管理人员制定行为准则;(11)选举董事会成员;(12)选举管理层成员;(13)选举审计员等。会员大会成员由会员组成,会员一般来自于合作性银行所在地方。 董事会的权力主要有:(1)吸纳新成员入会;(2)制定新的战略计划并确立特定完成计划的具体方案和阶段性目标;(3)定期检查各类运营状况;(4)准备年度报告、年度战略计划和预算等并提交给会员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5)准备审计和合规报告并提交给会员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6)处理不动产;(7)如果会员大会同意其代理实施部分权力,则实施相关权力,比如部分合作性银行的会员将批准预算的权力交给董事会;(8)制定员工招聘及薪酬、花销、纪律等相关制度等。董事会成员主要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审计员的主要权力是负责对合作性银行进行审计,而具体的审计员群体将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管理层主要的权力是负责处理合作性银行的各类日常管理类事务,最高成员为首席执行官。管理层成员一般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有部分合作性银行的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印度城市合作性银行案例介绍 2.1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经营状况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Saraswat Co-operative Bank Ltd)是印度历史上最悠久和最有名的城市合作银行之一,成立于1918年,总部设在孟买,并在印度多个邦经营。 2022财年末[14]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资产端最大的投放对象为一般贷款,占比为50.8%,其次为投资类资产,占比为25.9%。 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投资类资产集中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券,占比为67.9%,此外另有15.3%的投资类资产投资于存单之中。 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负债端最大的资金来源为客户存款,占比为80.2%。 在存款结构方面,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客户存款最大来源为定期存款,占比为68.6%。 2022财年末,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收入最大来源为信贷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85.4%。 2012 - 2014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不良率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不良率,2014-2022年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不良率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2013 - 2020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净息差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净息差。 从经营指标来看,2011 - 2014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ROA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但是从2015年开始,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ROA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2013 - 2022年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资产增速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时高时低,大体趋势一致。 2.2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风险防范和监管 印度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单独设置信贷风险委员会、操作风险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来管理相关风险。其具体风险类别主要为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欺诈风险、ESG风险、声誉风险等。 印度央行规定,印度城市合作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Capital to Risk Weighted Assets Ratio,简称CRAR)最低为12%,印度萨拉斯特瓦特合作银行过去5年均满足相关标准。 三、印度农村合作性银行案例介绍 3.1 印度TNSC银行经营状况 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立合作银行(英文Tamil Nadu State Apex Co-op Bank,简称TNSC银行)是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短期农村合作银行体系中的邦立合作银行。印度泰米尔纳德邦是印度GDP总规模第二高的邦(即我国的省级行政单位),也是印度合作性银行分布比较集中的一个邦,其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具有一定代表意义。 2021财年末(2022年3月31日),TNSC银行的资产主要投向一般贷款,占比约为53.5%。 2021财年末,TNSC银行投资类资产主要投向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占比约为90.7%。 2021财年末,TNSC银行负债资金来源主要为来自于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占比为50.1%,其次为客户存款,占比为47.4%。相较于上文的萨拉斯瓦特合作银行,其负债端存款占比更低,更多依赖于其他非存款类融资。 2021财年期间,TNSC银行的主要收入为信贷业务收入,占比为69.1%。 2011 - 2016年TNSC银行ROA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2017 - 2020年则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2013 - 2021年TNSC银行的资产增速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大体趋势一致。 2012 - 2014年TNSC银行不良率高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2015年-2021年则低于印度银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TNSC银行单独设立风险防范部门防范信贷风险等各类风险。 词汇表 TNSC: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立合作银行(英文Tamil Nadu State Apex Cooperative Bank,简称TNSC)是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短期农村合租银行体系中的邦立合作银行。印度泰米尔纳德邦是印度GDP第二高的邦,其农村合作银行体系具有一定代表意义。 参考文献 1. Cracogna, Dante, Antonio Fici, and Hagen Henr?, eds.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cooperative law. Heidelberg: Springer, 2013。 2. Matkar, Sharmishtha, and Mr Anil Keshav Jadhao. "Agricultural credit in India: status and problems." Research Front 3.2 (2015): 125-132。 3. 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注: [1]Matkar, Sharmishtha, and Mr Anil Keshav Jadhao. "Agricultural credit in India: status and problems." Research Front 3.2 (2015): 125-132。 [2]有部分文献将此类银行成为区级合作银行(District Cooperative Banks)。 [3]也有部分印度文献将此类银行叫做中央土地发展银行(Central Land Development Banks)。 [4] 并非所有初级土地发展银行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都实行合作制,许多印度初级和邦立土地发展银行实施股份制。 [5] 印度少数规模较小的邦如锡金邦,仅仅设立初级合作信用社和邦立合作银行,并无区域中心合作银行的存在。 [6] 印度各个邦相当于中国的省一级行政机构,区则相当于中国的市一级行政机构。 [7]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8] 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9] Shruti Goel, Cooperative Banking System in India, Ipleaders.in, [EB/OL], 2019/10/19 [2023/11/6], https://blog.ipleaders.in/cooperative-banking-system-in-india/。 [10] 农民服务社是印度政府于1973年成立的一个基层农民合作组织,其资金来源于政府和金融机构,负责为基层农民提供中长期涉农贷款。 [11] 准备基金(Reserve Fund)是许多国家专门规定合作性金融机构必须设立的一类基金,这类基金的来源于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净利润,一般来说大部分情况是将每年净利润的20%-40%投入准备基金中,并且不可分配给会员。除非特殊情况,不得动用准备基金的资金。 [12] 印度国家合作型联盟(National Cooperative Union of India,简称NCUI)是印度合作性机构的联合会,里面有包括印度所有合作性机构的成员,其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印度的合作性模式,并负责管理支持教育等事业的基金。 [13]Cracogna, Dante, Antonio Fici, and Hagen Henr?, eds.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cooperative law. Heidelberg: Springer, 2013。 [14] 印度财年起始时间为当年3月31日至次年3月31日,2022财年末即为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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