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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建材王婷/贾亚萌】行业深度丨子行业表现分化,消费建材龙头企业韧性较强

作者:微信公众号【中国银河证券研究】/ 发布时间:2023-11-13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中国银河《【银河建材王婷/贾亚萌】行业深度丨子行业表现分化,消费建材龙头企业韧性较强》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报告导读】 1. Q3营收、净利润同比环比走弱。 2. 行业盈利能力小幅下降,经营净现金流改善。 3. 子行业业绩表现分化,消费建材整体表现突出。 核心观点 Q3营收、净利润同比环比走弱:2023年前三季度81家建筑材料上市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946.10亿元,同比下降1.26%;归母净利润327.05亿元,同比下降32.97%;其中Q3单季营业收入2053.93亿元,同比下降0.30%,环比下降6.54%,归母净利润103.89亿元,同比下降17.87%,环比下降40%。2023年前三季度建材行业弱势运行,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同比走低,Q3单季业绩继续下行。建筑材料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地产、基建等,受地产行业弱势影响,建筑材料下游市场需求疲软,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承压。 行业盈利能力小幅下降,经营净现金流改善:2023年前三季度81家建材行业上市公司平均销售毛利率为19.92%,同比减少0.52个百分点;平均销售净利率为2.92%,同比减少1.02个百分点,行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平均期间费用率为15.20%,同比增加0.38个百分点,期间费用微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51亿元,同比增长8.72%,行业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改善。 子行业业绩表现分化,消费建材整体表现突出:水泥:市场需求疲软,行业业绩承压。2023年前三季度水泥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55%,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50.89%,业绩整体承压;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16.46%/-0.97%,同比-1.63pct/ -3.15pct,盈利能力下降。玻璃:竣工带动需求恢复,Q3业绩持续改善。2023年前三季度玻璃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95%,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10.34%;Q3单季营业收入同比/环比+22.39%/+16.74%,归母净利润同比/环比+44.67%/+10.65%,Q3业绩进一步提高。玻纤:业绩承压,明年需求有望回暖,期待上市公司业绩修复。2023年前三季度玻纤行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25%,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6.97%,行业业绩疲软;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21.08%/8.51%,同比-9.50pct/-9.12pct,玻纤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消费建材:原材料价格下降,业绩表现较好。2023年前三季度消费建材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8%,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7.53%,实现营收、净利润双增长;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22.77%/4.12%,同比+1.72pct/ +0.98pct,盈利能力明显修复;经营性净现金流量1.62亿元,由负转正;消费建材行业整体经营情况改善。 投资建议 四季度为房企交付旺季,竣工端需求有望维持较高水平,促进浮法玻璃、消费建材下游需求的恢复;近期专项债发行提速,基建投资增速有望保持高增速水平,支撑水泥区域市场需求;风电、汽车、电子等新应用领域前景旷阔,后续需求有望改善,玻纤行业短期有望迎来边际修复,长期行业有较大发展空间。建筑材料行业主要关注以下投资方向:(1)消费建材:推荐具有规模优势和产品品质优势的龙头企业东方雨虹、公元股份、伟星新材、北新建材、兔宝宝。(2)玻璃:推荐高端产品占比提升的旗滨集团、凯盛新能。(3)玻璃纤维:推荐产能进一步扩张的玻纤龙头中国巨石。(4)水泥:建议关注水泥区域龙头企业华新水泥、上峰水泥。(5)新材料:建议关注工业胶需求高增长的硅宝科技。 风险提示 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下游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行业新增产能超预期的风险。 如需获取报告全文,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谢谢! 【银河建材王婷/贾亚萌】行业深度丨行业整体业绩承压,消费建材盈利能力修复——2023年半年报业绩总结 本文摘自:中国银河证券2023年11月12日发布的研究报告《【银河建材】行业深度报告_2023年三季报业绩总结_子行业表现分化,消费建材龙头企业韧性较强》 分析师:王婷、贾亚萌 评级体系: 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公司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法律申明: 本公众订阅号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研究院依法设立、运营的两个研究官方订阅号之一(另一为“中国银河宏观”)。其他机构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名义注册的,或含有“银河研究”,或含有与银河研究品牌名称等相关信息的其他订阅号均不是银河研究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不是银河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均来自于银河证券研究院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本订阅号所摘录的研究报告内容经相关流程及微信信息发布审核等环节后在本订阅号内转载,本订阅号不承诺在第一时间转载相关内容,如需了解详细、完整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参见银河证券研究院发布的完整报告,任何研究观点以银河证券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 本订阅号旨在交流证券研究经验。本订阅号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订阅人做参考之用,订阅人须自行确认自己具备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专业能力,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不应认为本订阅号的内容可以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并不构成对订阅人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银河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订阅号所提及的任何证券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订阅人需自行承担依据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进行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在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分析结果及预测结论,会根据银河证券研究院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敬请订阅者密切关注后续研究报告的最新相关结论。 本订阅号所转发的研究报告,均只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的观点。本订阅号不保证银河证券其他业务部门或附属机构给出与本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研报结论不同甚至相反的投资意见,敬请订阅者留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微信订阅号发布的本图文消息仅面向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图文消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关注,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的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银河证券对本订阅号保留一切法律权利。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影像等)的复制、转载,均需注明银河研究的出处,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在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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