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系列报告九: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气对化工行业有何影响
(以下内容从东方证券《碳中和系列报告九: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气对化工行业有何影响》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本文基于2023年08月28日发布的报告《碳中和系列报告九: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气对化工行业有何影响》 作者:倪吉 1 引言 合成气是化工生产必不可少的原料之一,涉及到的领域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1)完全以合成气为原料的合成氨、尿素等化肥产品;2)需要石化产品和合成气共同作原料的产品,如丁辛醇、己二酸、己内酰胺等;3)聚烯烃、乙二醇等与石油化工一致的产品。由于合成气在调节碳氢比的变化中会产生大量CO?过程排放,在碳中和框架下,合成气化工迎来了严峻挑战。特别是我国以煤炭为原料的合成气生产过程碳排放强度巨大,为我国的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造成明显压力。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中就提到要进一步强化煤炭主体能源地位,按照严控增量、强化指导、优化升级、安全绿色的总体要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我们认为在新的政策引导下,以煤炭为原料的合成气化工未来增量会明显受限。而CO?重整制合成气技术有望成为新形势下的重要增量来源,并显著改变化工行业现有格局。 2 CO?重整制合成气意义重大 我国合成气生产主要依托煤炭,但碳排放巨大,在双碳目标下必须进行调整。目前已经开始推广的绿电绿氢虽然是一种良好的解决方案,但首先绿电投资强度较大,短期内难以快速形成规模;其次绿电绿氢同样是能源领域减排的重要抓手,如果化工领域能够找到替代性方案,就可以释放更多绿电绿氢的资源,对于双碳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气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受到了产业届的关注。 2.1 新兴的合成气生产路线 合成气从原料来源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煤炭路线和天然气路线。其中煤炭路线第一步就是通过不完全燃烧将煤炭转化为CO,后续再根据碳氢比的需要,通过变换反映将CO转化为氢气。天然气路线的种类较多,根据不同的进料方式可以分为蒸汽裂解、纯氧裂解、催化裂解和CO?重整等。 其中工业化最广泛的是蒸汽裂解,产品的理论碳氢比为1:3,海外绝大多数天然气化工都采用这一路线。纯氧裂解可以获得碳氢比为1:2的合成气,适用于一些碳氢比要求较高的产品,如丁辛醇、乙二醇等。国内一些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都选择了纯氧裂解路线。催化裂解和CO?重整目前还几乎没有工业化应用,前者主要是技术问题,后者则是成本问题。CO?重整产品是碳氢比为1:1 的合成气,与纯氧裂解类似,但由于CO?的反应难度较大,效率是低于纯氧裂解的。 在传统框架下,我国富煤少气的资源结构决定了国内合成气基本都来自于煤化工路线。但是双碳目标的确立,导致传统煤化工路线需要被修正甚至替代。同时随着煤炭价格和天然气价格的相对变化,天然气制合成气已经显现出优势。而CO?重整这样在生产合成气的同时还能吸收碳排放的路线价值则得到了巨大提升。特别是在8月22日,发改委等部委发布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就包括了CO?重整制合成气,我们预计该技术的产业化有望迎来快速发展。 2.2 碳税框架下优势明显 CO?重整制合成气最核心的优势就是碳排放,我们以对于合成气碳氢比需求为1:2的丁醇生产为例,国内目前主流的煤化工路线,每生产1吨丁醇,变换反应造成过程碳排放为1.2吨。而CO?重整过程仅产生0.3吨的碳排放,两者相差0.9吨碳排放。在不考虑碳中和的情境下,核算碳排放没有意义。但是在双碳目标要求下,碳排放强度就成为了项目是否能够审核通过,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从国内明确双碳目标以来,煤化工项目的审批难度明显加大。上文提到近期国家发布了《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我们认为之后国内对于煤化工相关项目的要求还会进一步提升,这对于需要合成气的化工品发展形成约束。CO?重整制合成气则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而且从成本角度,也并不落下风。我们还是以丁醇为例,按照当前的沿海港口煤炭和LNG 现货到港价格,对应合成气的成本分别为1.13元/方和1.46元/方,煤化工路线还略有优势。但如果考虑碳税成本,情况则会逆转。欧洲的碳边境税(CBAM)已经迫在眉睫,如果以当前欧洲碳配额价格测算,CO?重整路线生产的丁醇每吨成本将比煤化工路线低约200元。 从图1可以看出,除了2021年下半年到2022年,天然气价格相对极端的情况下,天然气和煤炭的热值比价基本都在2左右区间,近期的天然气/煤炭比价其实处于较高水平。我们还是以丁醇为例测算了不同天然气/煤炭比价下的CO?重整和煤化工路线的成本比价,可以看出天然气/煤炭热值比价为2时,两种路线的丁醇生产成本基本一致。如果考虑碳税,则天然气/煤炭比价要达到3以上,CO?重整路线成本才会超过煤化工路线,而这一比值在长周期上也是较少发生的。 3 对化工行业格局带来长期影响 CO?重整通过碳排放强度的差异,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可能性。我们认为其对一些化工品的影响不止是供给增速的变化,而是可能通过引入新玩家的方式,改变行业格局。 3.1 为石化企业打开新空间 我们认为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石化企业。上文提到三类煤化工产品,其中第二类需要石化产品(如苯、丙烯等)和合成气共同作原料,但目前极少有炼厂生产这些产品。并不是炼厂不具备生产能力,而是因为合成气(特别是氢气)对于炼厂来说也是重要而稀缺的资源,在炼化一体化生产过程中需要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炼厂氢气主要消耗在加氢精制和加氢裂化等步骤,氢气主要来源为重整装置、裂解装置等副产。但副产氢气一般满足不了加氢需求,因此炼厂时常还会配套干气重整制氢或石油焦制氢等。如果还是不足,就需要进一步提升能耗指标,来配套煤制气装置。由于炼厂大多处于东南沿海地区,能耗和用煤指标都很稀缺,因此就很少有炼厂生产需要合成气的产品,而是将苯、丙烯等石化原料外卖,交给偏内陆的煤化工企业来进一步加工。 炼厂以往也很少采用天然气制氢的方式,主要原因是国内处于能源转型过程中,阶段性出现了天然气供不应求的情况,不会有余量给炼厂用于化工生产。但随着我国天然气自产、管道进口、LNG进口等方式日趋完善,供应体系已经比较稳定。而且炼厂主要毗邻的都是沿海LNG接收站,近几年沿海地区快速建设LNG接收站。据南方能源观察统计,截止2023年8月已建成接收站28座,接收能力11277万吨/年。未来还有大量接收站将要投产,目前在建接收能力约4455万吨/年,已获得国家批复的项目约8660万吨/年。按照交通部规划,到2035年国内接收能力计划达到约2.5亿吨,这导致市场已开始担心接收站能力将开始过剩。为了保证接收站周转率,未来将天然气用于化工生产也是合理选择。 因此我们认为CO?重整制合成气技术的推广,有望为炼厂打开新的产品空间。以往受限于能耗指标、煤炭指标等无法涉足的产品,都可以通过CO?重整制合成气来实现。而且 CO?重整被列为绿色示范技术,相关项目的审批难度也较小,有可能成为炼化一体化项目寻找新增量的重要抓手。 3.2 成本曲线可能重构 上文提到在目前煤炭和天然气价格下,CO?重整制合成气的成本还略高于煤制气,只有考虑碳税的情况下,两者才会发生逆转。但实际上我们认为未来不同路线企业间竞争力的差异实际并不体现在合成气成本上,而是石化原料的差别。我们测算了己二酸、己内酰胺、丁醇等产品的原料成本构成,可以发现石化原料在成本中的占比都远大于合成气。按照上文计算CO?重整比煤制气每方合成气的成本高约0.33元,这些产品不同路线间在合成气上产生的成本差异不会超过350元/吨。而对于炼厂来说,苯和丙烯等原料都自产自用,这部分产品的价差为石化企业提供了显著的竞争优势。以苯为例,近几年苯-原油价差都在2000元/吨以上,虽然难以直接测算原油到苯的加工成本,但我们认为自产石化原料+CO?重整的炼厂竞争力应当强于外购石化原料+煤制气的企业。如果未来炼厂依托CO?重整技术扩张这些产品,那行业的成本曲线可能迎来重构。 有一个可比的案例就是苯乙烯,国内2020年有大量外购乙烯和苯作为原料的独立苯乙烯企业,2018-2019年盈利非常好。但随着2019年起国内炼化一体化项目进入投产周期,一体化的苯乙烯产能占比开始提升,行业开工率和苯乙烯盈利能力也快速下降。按照我们测算,2021年下半年开始苯乙烯基本都处于毛利为负的状态,外购原料的独立装置基本都陷入停产,只有乙烯和苯都自产的企业还能维持生产。这说明炼化一体化企业凭借巨大的一体化优势,在单个产品上可以承受非常严苛的成本竞争,在大宗品生产上相比于需要外购原料的对手竞争力更强。 4 适合哪些企业和地区 我们根据新闻信息和公司公告等统计,截止目前国内已有一些CO?重整用于化工生产的项目,包括浙江石化、重庆化医、中国海油和巴斯夫湛江等。这些企业都是国内外实力较强的能源与化工企业,我们认为这些企业可以分成两个类型的企业,即具备天然气资源和不具备天然气资源。 浙江石化和巴斯夫湛江项目都是沿海大型化工项目,虽然自身没有LNG资源,但是周边有丰富的LNG接收站配套。浙江石化采用 CO?重整实现了产品线的拓宽,巴斯夫更看重的则是以 CO?重整和绿电来实现化工生产的深度脱碳,以应对欧洲市场的需求变化。可以说两家企业使用 CO?重整工艺分别在短期和长期两个维度实现了产业升级。 重庆化医和中海油,一个在内陆一个在沿海,都有天然气资源,CO?分别来自合成氨项目副产和油田伴生气。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重庆化医项目,利用 CO?重整的合成气来生产新型可降解材料PGA。我们在前期深度报告《PGA有望成为革命性可降解材料》中分析过,PGA生产所需的合成气碳氢比恰好为1:1,与 CO?重整所得的合成气一致。以煤炭为原料生产PGA的碳排放强度已经大幅低于煤基聚烯烃,如果以CO?重整制合成气为原料,则生产PGA还能产生0.76吨的碳汇。我们认为PGA本就是具有重要可持续发展价值、特别适合我国国情的可降解材料,如果在生产过程中还能产生碳汇,则产业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总的来说,我们认为CO?重整项目在沿海和内陆都能发展,CO?作为工业尾气获取比较容易,因此项目核心需要临近LNG接收站或天然气气田。沿海地区更适合生产需要石化原料的产品,如己二酸、丁辛醇等;或者需求也在沿海地区的液体化工品,如醋酸。内陆地区则适合生产需求分散的固体材料,如PGA等。 5 投资建议 如上文分析,CO?重整制合成气技术有望为沿海炼化一体化企业和具有天然气资源优势的企业打开新的发展空间,建议关注已经开始布局的荣盛石化(浙江石化控股股东)、中国海油,以及有发展优势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恒力石化、东方盛虹等企业。 6 风险提示 1)政策变化风险:双碳政策、绿色示范技术政策等变化都会影响CO?重整的产业意义和经济性。 2)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天然气价格大幅波动,会影响CO?重整的经济性,从而改变企业投资意愿。 3)项目建设进度风险:相关企业项目建设如果低于预期,也会影响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4)假设条件变化影响测算结果风险:报告中成本比较等结果基于的假设条件如果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对结论造成影响。 免责声明:本订阅号不是东方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本订阅号仅转发东方证券已发布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或对报告进行的跟踪与解读, 订阅者若使用本订阅号所载资料,有可能会因缺乏对完整报告的了解或缺乏相关的解读而对资料中的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提请订阅者参阅东方证券已发布的完整证券研究报告,仔细阅读其所附风险提示、各项声明及信息披露,关注相关的分析、预测能够成立的关键假设条件,关注投资评级和证券目标价格的预测时间周期,并准确理解投资评级的含义。订阅者如使用本资料,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 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无法考虑到客户个体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订阅号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谨慎合理使用。本订阅号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在任何情况下,东方证券对本订阅号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时效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东方证券及关联人员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东方证券不保证本订阅号中的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东方证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 本订阅号发布的内容仅为东方证券所有。未经东方证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引用本订阅号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从未经东方证券书面授权的任何机构、个人或其运营的媒体平台接收、复制、转发或引用本订阅号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任何不当行为要求行为人赔偿全部损失。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情况下,对于行为人擅自使用该内容所包含的信息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等后果,东方证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文基于2023年08月28日发布的报告《碳中和系列报告九: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气对化工行业有何影响》 作者:倪吉 1 引言 合成气是化工生产必不可少的原料之一,涉及到的领域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1)完全以合成气为原料的合成氨、尿素等化肥产品;2)需要石化产品和合成气共同作原料的产品,如丁辛醇、己二酸、己内酰胺等;3)聚烯烃、乙二醇等与石油化工一致的产品。由于合成气在调节碳氢比的变化中会产生大量CO?过程排放,在碳中和框架下,合成气化工迎来了严峻挑战。特别是我国以煤炭为原料的合成气生产过程碳排放强度巨大,为我国的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造成明显压力。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中就提到要进一步强化煤炭主体能源地位,按照严控增量、强化指导、优化升级、安全绿色的总体要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我们认为在新的政策引导下,以煤炭为原料的合成气化工未来增量会明显受限。而CO?重整制合成气技术有望成为新形势下的重要增量来源,并显著改变化工行业现有格局。 2 CO?重整制合成气意义重大 我国合成气生产主要依托煤炭,但碳排放巨大,在双碳目标下必须进行调整。目前已经开始推广的绿电绿氢虽然是一种良好的解决方案,但首先绿电投资强度较大,短期内难以快速形成规模;其次绿电绿氢同样是能源领域减排的重要抓手,如果化工领域能够找到替代性方案,就可以释放更多绿电绿氢的资源,对于双碳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二氧化碳重整制合成气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受到了产业届的关注。 2.1 新兴的合成气生产路线 合成气从原料来源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煤炭路线和天然气路线。其中煤炭路线第一步就是通过不完全燃烧将煤炭转化为CO,后续再根据碳氢比的需要,通过变换反映将CO转化为氢气。天然气路线的种类较多,根据不同的进料方式可以分为蒸汽裂解、纯氧裂解、催化裂解和CO?重整等。 其中工业化最广泛的是蒸汽裂解,产品的理论碳氢比为1:3,海外绝大多数天然气化工都采用这一路线。纯氧裂解可以获得碳氢比为1:2的合成气,适用于一些碳氢比要求较高的产品,如丁辛醇、乙二醇等。国内一些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都选择了纯氧裂解路线。催化裂解和CO?重整目前还几乎没有工业化应用,前者主要是技术问题,后者则是成本问题。CO?重整产品是碳氢比为1:1 的合成气,与纯氧裂解类似,但由于CO?的反应难度较大,效率是低于纯氧裂解的。 在传统框架下,我国富煤少气的资源结构决定了国内合成气基本都来自于煤化工路线。但是双碳目标的确立,导致传统煤化工路线需要被修正甚至替代。同时随着煤炭价格和天然气价格的相对变化,天然气制合成气已经显现出优势。而CO?重整这样在生产合成气的同时还能吸收碳排放的路线价值则得到了巨大提升。特别是在8月22日,发改委等部委发布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就包括了CO?重整制合成气,我们预计该技术的产业化有望迎来快速发展。 2.2 碳税框架下优势明显 CO?重整制合成气最核心的优势就是碳排放,我们以对于合成气碳氢比需求为1:2的丁醇生产为例,国内目前主流的煤化工路线,每生产1吨丁醇,变换反应造成过程碳排放为1.2吨。而CO?重整过程仅产生0.3吨的碳排放,两者相差0.9吨碳排放。在不考虑碳中和的情境下,核算碳排放没有意义。但是在双碳目标要求下,碳排放强度就成为了项目是否能够审核通过,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从国内明确双碳目标以来,煤化工项目的审批难度明显加大。上文提到近期国家发布了《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我们认为之后国内对于煤化工相关项目的要求还会进一步提升,这对于需要合成气的化工品发展形成约束。CO?重整制合成气则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而且从成本角度,也并不落下风。我们还是以丁醇为例,按照当前的沿海港口煤炭和LNG 现货到港价格,对应合成气的成本分别为1.13元/方和1.46元/方,煤化工路线还略有优势。但如果考虑碳税成本,情况则会逆转。欧洲的碳边境税(CBAM)已经迫在眉睫,如果以当前欧洲碳配额价格测算,CO?重整路线生产的丁醇每吨成本将比煤化工路线低约200元。 从图1可以看出,除了2021年下半年到2022年,天然气价格相对极端的情况下,天然气和煤炭的热值比价基本都在2左右区间,近期的天然气/煤炭比价其实处于较高水平。我们还是以丁醇为例测算了不同天然气/煤炭比价下的CO?重整和煤化工路线的成本比价,可以看出天然气/煤炭热值比价为2时,两种路线的丁醇生产成本基本一致。如果考虑碳税,则天然气/煤炭比价要达到3以上,CO?重整路线成本才会超过煤化工路线,而这一比值在长周期上也是较少发生的。 3 对化工行业格局带来长期影响 CO?重整通过碳排放强度的差异,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可能性。我们认为其对一些化工品的影响不止是供给增速的变化,而是可能通过引入新玩家的方式,改变行业格局。 3.1 为石化企业打开新空间 我们认为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石化企业。上文提到三类煤化工产品,其中第二类需要石化产品(如苯、丙烯等)和合成气共同作原料,但目前极少有炼厂生产这些产品。并不是炼厂不具备生产能力,而是因为合成气(特别是氢气)对于炼厂来说也是重要而稀缺的资源,在炼化一体化生产过程中需要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炼厂氢气主要消耗在加氢精制和加氢裂化等步骤,氢气主要来源为重整装置、裂解装置等副产。但副产氢气一般满足不了加氢需求,因此炼厂时常还会配套干气重整制氢或石油焦制氢等。如果还是不足,就需要进一步提升能耗指标,来配套煤制气装置。由于炼厂大多处于东南沿海地区,能耗和用煤指标都很稀缺,因此就很少有炼厂生产需要合成气的产品,而是将苯、丙烯等石化原料外卖,交给偏内陆的煤化工企业来进一步加工。 炼厂以往也很少采用天然气制氢的方式,主要原因是国内处于能源转型过程中,阶段性出现了天然气供不应求的情况,不会有余量给炼厂用于化工生产。但随着我国天然气自产、管道进口、LNG进口等方式日趋完善,供应体系已经比较稳定。而且炼厂主要毗邻的都是沿海LNG接收站,近几年沿海地区快速建设LNG接收站。据南方能源观察统计,截止2023年8月已建成接收站28座,接收能力11277万吨/年。未来还有大量接收站将要投产,目前在建接收能力约4455万吨/年,已获得国家批复的项目约8660万吨/年。按照交通部规划,到2035年国内接收能力计划达到约2.5亿吨,这导致市场已开始担心接收站能力将开始过剩。为了保证接收站周转率,未来将天然气用于化工生产也是合理选择。 因此我们认为CO?重整制合成气技术的推广,有望为炼厂打开新的产品空间。以往受限于能耗指标、煤炭指标等无法涉足的产品,都可以通过CO?重整制合成气来实现。而且 CO?重整被列为绿色示范技术,相关项目的审批难度也较小,有可能成为炼化一体化项目寻找新增量的重要抓手。 3.2 成本曲线可能重构 上文提到在目前煤炭和天然气价格下,CO?重整制合成气的成本还略高于煤制气,只有考虑碳税的情况下,两者才会发生逆转。但实际上我们认为未来不同路线企业间竞争力的差异实际并不体现在合成气成本上,而是石化原料的差别。我们测算了己二酸、己内酰胺、丁醇等产品的原料成本构成,可以发现石化原料在成本中的占比都远大于合成气。按照上文计算CO?重整比煤制气每方合成气的成本高约0.33元,这些产品不同路线间在合成气上产生的成本差异不会超过350元/吨。而对于炼厂来说,苯和丙烯等原料都自产自用,这部分产品的价差为石化企业提供了显著的竞争优势。以苯为例,近几年苯-原油价差都在2000元/吨以上,虽然难以直接测算原油到苯的加工成本,但我们认为自产石化原料+CO?重整的炼厂竞争力应当强于外购石化原料+煤制气的企业。如果未来炼厂依托CO?重整技术扩张这些产品,那行业的成本曲线可能迎来重构。 有一个可比的案例就是苯乙烯,国内2020年有大量外购乙烯和苯作为原料的独立苯乙烯企业,2018-2019年盈利非常好。但随着2019年起国内炼化一体化项目进入投产周期,一体化的苯乙烯产能占比开始提升,行业开工率和苯乙烯盈利能力也快速下降。按照我们测算,2021年下半年开始苯乙烯基本都处于毛利为负的状态,外购原料的独立装置基本都陷入停产,只有乙烯和苯都自产的企业还能维持生产。这说明炼化一体化企业凭借巨大的一体化优势,在单个产品上可以承受非常严苛的成本竞争,在大宗品生产上相比于需要外购原料的对手竞争力更强。 4 适合哪些企业和地区 我们根据新闻信息和公司公告等统计,截止目前国内已有一些CO?重整用于化工生产的项目,包括浙江石化、重庆化医、中国海油和巴斯夫湛江等。这些企业都是国内外实力较强的能源与化工企业,我们认为这些企业可以分成两个类型的企业,即具备天然气资源和不具备天然气资源。 浙江石化和巴斯夫湛江项目都是沿海大型化工项目,虽然自身没有LNG资源,但是周边有丰富的LNG接收站配套。浙江石化采用 CO?重整实现了产品线的拓宽,巴斯夫更看重的则是以 CO?重整和绿电来实现化工生产的深度脱碳,以应对欧洲市场的需求变化。可以说两家企业使用 CO?重整工艺分别在短期和长期两个维度实现了产业升级。 重庆化医和中海油,一个在内陆一个在沿海,都有天然气资源,CO?分别来自合成氨项目副产和油田伴生气。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重庆化医项目,利用 CO?重整的合成气来生产新型可降解材料PGA。我们在前期深度报告《PGA有望成为革命性可降解材料》中分析过,PGA生产所需的合成气碳氢比恰好为1:1,与 CO?重整所得的合成气一致。以煤炭为原料生产PGA的碳排放强度已经大幅低于煤基聚烯烃,如果以CO?重整制合成气为原料,则生产PGA还能产生0.76吨的碳汇。我们认为PGA本就是具有重要可持续发展价值、特别适合我国国情的可降解材料,如果在生产过程中还能产生碳汇,则产业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总的来说,我们认为CO?重整项目在沿海和内陆都能发展,CO?作为工业尾气获取比较容易,因此项目核心需要临近LNG接收站或天然气气田。沿海地区更适合生产需要石化原料的产品,如己二酸、丁辛醇等;或者需求也在沿海地区的液体化工品,如醋酸。内陆地区则适合生产需求分散的固体材料,如PGA等。 5 投资建议 如上文分析,CO?重整制合成气技术有望为沿海炼化一体化企业和具有天然气资源优势的企业打开新的发展空间,建议关注已经开始布局的荣盛石化(浙江石化控股股东)、中国海油,以及有发展优势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恒力石化、东方盛虹等企业。 6 风险提示 1)政策变化风险:双碳政策、绿色示范技术政策等变化都会影响CO?重整的产业意义和经济性。 2)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天然气价格大幅波动,会影响CO?重整的经济性,从而改变企业投资意愿。 3)项目建设进度风险:相关企业项目建设如果低于预期,也会影响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4)假设条件变化影响测算结果风险:报告中成本比较等结果基于的假设条件如果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对结论造成影响。 免责声明:本订阅号不是东方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本订阅号仅转发东方证券已发布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或对报告进行的跟踪与解读, 订阅者若使用本订阅号所载资料,有可能会因缺乏对完整报告的了解或缺乏相关的解读而对资料中的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提请订阅者参阅东方证券已发布的完整证券研究报告,仔细阅读其所附风险提示、各项声明及信息披露,关注相关的分析、预测能够成立的关键假设条件,关注投资评级和证券目标价格的预测时间周期,并准确理解投资评级的含义。订阅者如使用本资料,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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