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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非银】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缓解险企资本压力,引导险资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孙婷、曹锟)

作者:微信公众号【梁中华宏观研究】/ 发布时间:2023-09-11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海通证券《【海通非银】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缓解险企资本压力,引导险资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孙婷、曹锟)》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作者:孙婷、曹锟 重要提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本微信订阅号发布的观点和信息仅供海通证券的专业投资者参考,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海通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若您并非海通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司不会因为关注、收到或阅读本订阅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客户;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事件】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并实施《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优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为中小险企松绑。要求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上调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引导险企回归保障本源。1)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2)财产险公司最近一个季度末计算的上两个会计年度末所有非寿险业务再保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小于等于-5%的,保费风险、准备金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减少5%。3)保险公司投资的非基础资产中,底层资产以收回本金和固定利息为目的,且交易结构在三层级及以内(含表层)的,应纳入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计量范围,促进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下调相关资产风险因子,引导险资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和科技创新。1)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 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 调整为0.5。2)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3)保险公司投资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因子赋值为 0.4。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我们认为新规有利于缓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压力。目前保险业偿付能力整体充足,但部分险企面临一定压力。截止2023Q2末,财险/寿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3.7%、106.5%。186家保险公司中,有15 家公司为C类,12 家公司为D类,属于未达标状况。我们预计,通过上调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等政策,可以有效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缓解资本压力。 我们认为清晰的政策导向有助于引导险企释放的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截至2023Q2末,国寿/平安/太保/新华权益投资比例(含长股投)分别为21.9%/19.1%/16.5%/19.2%,各公司按照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计算的对应权益投资比例上限均为30%。我们认为,本次通知预计将使得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提升,对应权益投资比例上限也可能相应上调。此外,通过下调部分股票和 REITs 风险因子,预计将有效释放险企资金,同时考核周期延长,有助于推动险企长期资金保持积极稳健的权益投资,与两融政策形成合力,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负债端持续改善,安全边际较高,攻守兼备。1)2023 年 Q2 新单保费及 NBV 增速显著改善,我们预计在宏观经济改善趋势下,保险产品消费需求将逐步复苏,2023年全年NBV有望大幅正增长。2)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已回升至2.64%左右,未来伴随国内经济复苏,长端利率若继续修复上行,则保险公司新增固收类投资收益率压力将有所缓解。3)2023年9 月8日保险板块估值0.46-0.81倍2023EP/EV,处于历史低位,行业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股市持续低迷;新单保费增长不及预期。 法律声明 本公众订阅号(微信号:梁中华宏观研究)为海通证券研究所宏观行业运营的唯一官方订阅号,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供海通证券的专业投资者参考使用,仅供在新媒体背景下的研究观点交流;普通个人投资者由于缺乏对研究观点或报告的解读能力,使用订阅号相关信息或造成投资损失,请务必取消订阅本订阅号,海通证券不会因任何接收人收到本订阅号内容而视其为客户。 本订阅号不是海通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客户仍需以海通研究所通过研究报告发布平台正式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所载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订阅号刊载的信息和内容或者据此进行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海通证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订阅号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有可能因发布日后的各种因素变化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海通证券不承担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资料、意见及推测的义务,在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时亦不会另行通知。 本订阅号的版权归海通证券研究所拥有,任何订阅人如预引用或转载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务必联络海通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必注明出处为海通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内容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 海通证券研究所宏观行业对本订阅号(微信号:梁中华宏观研究)保留一切法律权利。其它机构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以海通证券研究所宏观行业名义注册的、或含有“海通证券研究所宏观团队或小组”及相关信息的其它订阅号均不是海通证券研究所宏观行业官方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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