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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市场】债务摸底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作者:微信公众号【兴业研究宏观】/ 发布时间:2023-08-01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兴业研究《【宏观市场】债务摸底的历史经验与启示》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作者:程子龙,郭于玮,鲁政委 自2011年以来,我国共经历了四轮全国性地方政府债务排查,其中前三次通过国家审计署进行审计,而第四次则是由财政部牵头进行排查。排查时间通常不超过1年,排查完成后,往往有新的政府债务监管与化债手段出台。第一轮债务审计结束后,开启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第二轮债务审计结束后,新《预算法》出台,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地方政府债券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举借债务;第三轮债务审计结束后,我国第一轮债务置换开启;第四轮债务排查后,财政部列举六大化债方式进行化债。 2023年7月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可以考虑的一揽子化债方案包括:一是增加特殊再融资债券额度,进行债务置换。截至2023年6月末,全国限额内剩余额度约4.37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剩余1.69万亿元,专项债剩余2.68万亿元。二是大规模的债务展期与重定价。无论通过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或AMC来推进债务重定价,都需要货币政策进一步支持。三是设立全国性的土地储备银行,收购高债务地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为其提供融资,置换存量高息债务。尽管当前低能级城市的土地市场低迷,但由于房屋新开工面积大幅下滑,住宅广义库销比已处于低位。待现房库存逐步消化后,土地价值可能重估,一定程度上消化隐债置换的历史成本。 完整版内容仅限PRO用户查阅 请登录“兴业研究”APP查看全文 ??特别提示 本报告内容仅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不包含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评级或估值分析,不属于证券报告,也不构成对投资人的建议。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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