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众号研报 > 【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什么情况会导致中止发行?重新启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什么情况会导致中止发行?重新启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作者:微信公众号【倍特期货】/ 发布时间:2023-06-08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倍特期货《【全面注册制,改革向未来】什么情况会导致中止发行?重新启动发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全面实行注册制后,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细则,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那么就应该中止发行流程: 一、是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二、是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少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三、是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 四、是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承诺实施跟投。 五、是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没有在申购日规定时间内提交发行价格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六、是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中止发行,或者沪深交易所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中止发行。 七、是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发行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 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网下投资者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证券数量合计不足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70%的,也将被中止发行。 那么,中止发行后,重新启动发行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发行人被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如果满足会后事项的相关监管要求,经过向交易所备案之后,可以重新启动发行流程。 (来源:上交所投教发布)

大部分微信公众号研报本站已有pdf详细完整版:https://www.wkzk.com/report/(可搜索研报标题关键词或机构名称查询原报告)

郑重声明:悟空智库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