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 | 保险:透明度和波动性皆上升—IFRS 9&17解读之一
(以下内容从华泰证券《华泰 | 保险:透明度和波动性皆上升—IFRS 9&17解读之一》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2023年一季报起,上市保险公司将采用新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IFRS 17(非上市公司2026年实施),前些年已被银行采用的金融工具准则IFRS 9也将一并实施。上市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计量将发生重大变化,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总的来说,寿险业受到的影响较大,财产险变化不大。秉承向公允价值靠拢的原则,新准则下保险资产/负债、以至利润的波动性变大;另一方面寿险业务的黑匣子被打开,保险/投资成分带来的收入/利润被拆分开,寿险业务盈利水平和利润来源更加清晰。本篇聚焦于新准则对报表的直接影响,对负债/资产行为的影响留待后面的分析。 核心观点 IFRS 17提升保险业务透明度… 对于利润结构,IFRS 17最大的影响是区分了保险/投资业务带来的收入/利润,寿险业有了类似财产险承保利润的概念。投资对寿险公司利润影响很大,但以往投资者很难把它和承担保险风险带来的利润拆分开,新会计准则使之成为可能。对于负债结构,IFRS17拆分了保险合同准备金中蕴含的预期利润,投资者可以据此对存量业务的盈利性做出判断,并了解预期利润的释放节奏,实际利润与预期利润的偏差来源等,这些都是判断保险公司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因为投资成分不再计入收入,新准则下的保险业务收入较旧准则有较大幅度下降,但要注意底层现金流并未改变。 …也加大了负债端波动性 IFRS 17鼓励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的计量趋向于公允价值,反映当下的利率信息。传统寿险准备金的折现率波动性加大,分红险准备金更是直接反映对应资产组合的变动,这和旧准则下准备金相对稳定有很大差异。受负债波动性加大的影响,新准则下的利润可能变得更加波动。新准则也考虑到了负债波动性加大对保险公司经营带来的挑战,因此安排了一些措施来消除资产负债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比如对分红险准备金计量方式的调整,其他综合收益(OCI)选择权,非金融风险波动不直接影响利润等。但整体而言,IFRS 17下保险公司面临的是一个更难“控制”的负债组合。 IFRS 9加大资产端波动性 IFRS 9推动更多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价,并鼓励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因资产变动导致的利润波动加大。同时保险公司不再能够通过变现权益投资的“浮盈浮亏”来影响利润,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调节利润手段。总的来说,IFRS 9下保险公司面临的是一个更难以“控制”的资产组合。未来的投资策略将不得不加入对波动性的考量,以及对负债结构的考量,也就是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强调的是,保险业务的经济实质和现金流没有改变,会计这把“尺子”的计量结果改变会影响KPI设置和考核,进而影响经营行为,但不会改变保险投资追求长期稳定收益、能够覆盖保单成本的大原则。 需要重新审视负债和资产业务 新准则对寿险产品的影响远大于财产险业务。IFRS 17和9的共同作用下,保险公司需要对寿险产品策略进行重新思考,在保险业务收入、资产管理规模和保险利润之间重新寻找平衡。我们认为保障类传统险依然是优选,储蓄类传统险要重新审视,分红险值得重视。资产端,我们认为资产配置的决策颗粒度要细化,要根据保险负债的特点进行资产配置。传统险和分红险作为保险公司的两大业务类别,他们的资产配置逻辑可能截然不同。虽然公司层面的资产配置未必会有太大变化,但分账户来看我们认为差异会逐渐显现,保险公司需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风险提示:寿险NBV增速、财产险COR、投资表现大幅恶化。 正文 IFRS 9推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IFRS 9最核心的变化,我们认为是“推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了资产价值的波动性。而且鼓励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进而加大了利润波动,同时保险公司不再能够通过变现“浮盈浮亏”来影响利润。可以预见保险公司的资产波动会对利润产生更大的影响,这是国际会计准则向公允价值靠拢理念的一个客观后果。结合IFRS 17准则对负债端产生的影响,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会成为新会计准则下重要的投资指导原则。 中资保险公司过往以追求投资收益率为主要目标,加之可以通过可供出售资产(AFS)“隐藏”浮盈浮亏,基本做法是在法规限制、偿付能力、风险容忍度约束下追求高收益,根据负债结构决定投资资产配置的理念并不深入。新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可能要有较大转变,要高度重视资产负债匹配的理念。 对于具体的大类资产配置,我们认为从公司整体来看可能影响有限,但区分保单账户来看,可能会有不小的变动。而且这种影响可能不是一次性的,随时间推移,管理层可能会不断调整投资思路和资产配置,以适应新准则下的经营模式。我们的基本判断如下: 1)大类资产配置要考虑负债结构。过往资产配置并没有结合负债,传统险和分红险的资产配置难言有本质区别。但新准则下可能需要分账户进行资产配置。对于传统险账户,可能出现权益配置降低,固收配置升高的趋势;对于分红险账户,可能出现权益配置升高,固收配置降低趋势。但从公司整体层面看,如果负债业务变动不大,大类资产配置也可能变动不大。 2)会计科目选择要审慎。过往保险公司倾向于尽量让资产不波动(比如固收资产尽量选择摊余成本科目),资产一定要波动就选择把波动“藏起来”(比如权益资产尽量选择可供出售AFS科目)。在新准则下,这种思路可能不再适用。AC计量的固收资产无法匹配负债的波动,未必是好的选择;分红险账户中,权益工具计入FVOCI可能会导致会计错配。 需要强调的是,保险业务的经济实质不会因会计准则而改变,现金流也没有改变,只是会计计量的“尺子”发生了变化。计量结果会影响保险公司会计指标、KPI设置以及考核导向,进而影响经营行为。但不会改变保险投资追求长期稳定收益、能够覆盖保单成本的大原则。 IFRS 9的背景 IFRS 9全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主要包含了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减值测试、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以及套期会计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新的IFRS 9还是旧的IAS 39,他们都仅针对金融工具资产。而除了金融工具资产外,保险公司的资产还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实物房地产投资等。这些资产并不在IFRS 9的约束范围内。 IFRS 9按计划是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但由于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以及新的保险合同准则(IFRS 17)即将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允许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推迟采用IFRS 9,直至和IFRS 17一同实施,也就是2023年1月1日。 在中国保险行业中,有两家公司提前采用了IFRS 9,分别是中国平安(2018)和众安在线(2022)。中国平安的非保险资产占比较高,因此不符合延迟的标准,被要求在2018年就实施IFRS 9。众安在线在香港设立了虚拟银行,银行资产增长迅速,于是自2022年开始采用IFRS 9。 债务工具:提高公允价值计量比例,对利润波动的影响上升 与现行准则IAS 39相比,IFRS 9最大的变化在于鼓励用公允价值的方法对金融工具进行计量,让资产的计量更好地反应当下的市场信息。对于债务工具,IFRS 9提升了以摊余成本计价的要求,一些在旧准则下能够以摊余成本计价的债务工具在新准则下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如一些含权的债券。债务工具会计价值的整体波动性上升。根据IFRS 9的要求,债务工具按照以下三种方法之一进行计量,较旧准则的四类有所减少。 以中国平安为例,因为其银行资产占比高,在2018年就采用了IFRS 9。从平安采用IFRS 9前后的变化,可以清楚看到两个趋势: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占比上升;2)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影响P&L的比例上升。下图展示了平安集团层面2018年(采用IFRS 9)和2017年(采用IAS 39)的金融资产占比,注意这里只包括股债非标等金融资产,不包括现金、长期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 1) 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工具比例从旧准则下的70%(包含HTM和应收款项投资)下降到60%。 2) 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也就是旧准则下的AFS和交易类资产以及新准则下的FVOCI和FVPL,从30%上升到40%。 3) 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利润的资产,也就是旧准则下的交易类资产和新准则下的FVPL,从5%上升到25%。 两个测试:IFRS 9下,对于债务工具如何选择计量方法要考虑“两个测试”。如果持有债务工具目的仅为收取合同现金流(业务模式测试),且合同现金流只包含本金和利息(SPPI测试),需要用AC计量;如果债务工具虽然能通过SPPI测试,但持有目的是收取合同现金流并同时获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通不过业务模式测试),则需要以FVOCI计量。如果债务工具通不过SPPI测试,则需以FVPL计量,比如一些含权的债券。 一个选择权:对于可以用AC和FVOCI计量的债务工具,IFRS 9还提供了一个“公允价值选择权”,允许保险公司选择以FVPL计量这些工具,前提是这样做可以消除或减少负债计量方法不同带来的“会计不匹配”。后面会讲到利率等金融风险变动对准备金造成的影响可以选择计入利润还是OCI,就是与这里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相对应的。受利率变动影响,资产和负债金额的变动方向相同,要么都计入利润,要么都计入OCI,在同一个会计科目里起到相互抵消的效果。 简而言之,IFRS 9下除了一些无法通过“两个测试”的债务工具必须以FVPL计量外,保险公司对大部分债务工具是有一定的“裁量权”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计量方式。与后面提到的IFRS 17对应起来,可以起到匹配资产负债管理、降低利润表波动性的效果。但要注意的是这种裁量权只有在初始确认的时候存在,一旦确认且后续业务模式没有发生重大改变,不能改变会计科目。 传统上,中资保险公司把大量的固收资产以摊余成本法计量,原因在于追求资产的稳定性。但在新准则下,资产稳定并不一定是“好事情”,因为负债的波动性在增加,资产稳定反而导致资产负债的波动不匹配,进而导致利润和净资产的不稳定。我们预计新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比例会大幅下降,大部分资产都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配合负债的波动。 权益工具:“浮盈浮亏”概念不再 不管是新准则还是旧准则,权益金融工具均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但权益资产对于利润的影响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新准则在权益资产方面,最大的变化在于消除了保险公司通过权益工具调节“浮盈浮亏”的空间。现行IAS 39准则下,可供出售(AFS)金融工具变现后,价差损益要从OCI中转回P&L(recycling),从而影响利润。过往保险公司倾向于将大部分权益资产计入AFS,并在合适的时点将OCI当中的“浮盈浮亏”变现,从而影响利润。 IFRS 9则取消了权益工具的这种转回安排(债务工具仍然有转回安排),FVOCI权益资产的分红仍计入利润,但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售的价差收益均不进入利润表。权益工具要么选择FVOCI,公允价值变动和变现损益进入OCI,与利润无关;要么选择FVPL,公允价值变动进入利润表。而且保险公司只能在权益资产初始确认的时候进行科目选择,后续如果业务模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允许变更科目。此外,权益工具要计入FVOCI,需要具备长期投资的特点,不是“为交易而持有”,这比旧准则下计入AFS类别的要求更严格。新准则的这种安排导致保险公司无法通过变现权益工具来影响利润,可能会对保险公司投资权益资产的逻辑产生重大影响。 新准则下我们估计权益计入FVOCI的比例较旧准则下AFS权益资产比例会大幅下降。过往保险公司倾向于把大量权益资产计入AFS是为了“隐藏”波动,新准则下的考量因素则有很大不同。首先,保险公司可能顾忌FVOCI权益无法“转回”对利润缺乏支撑;其次,审计师可能要求FVOCI权益要符合长期持有的要求,合格的权益资产可能不多;最后,考虑到负债波动,权益资产计入FVOCI科目未必是好的选择。 IFRS 9提高资产减值要求 IFRS 9采用了基于预期的减值模型,要求对金融工具未来可能的损失概率和损失金额进行预计并贴现计算加权平均损失金额作为减值依据。某项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本金+利息)乘以某一段时间内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得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在对这个损失以实际利率进行折现就得到了预期信用损失。IAS 39采用“已发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在损失事件发生时再进行减值,对损失确认滞后,导致其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备受批评。IFRS 9的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减值损失更具前瞻性。 IFRS 9减值范围包括摊余成本或FVOCI计量的债务工具(包括贷款、应收账款和债券)。旧准则IAS 39下,AFS权益资产也需要进行减值测试,但IFRS 9下的FVOCI权益资产不再需要减值测试。因为旧准则下AFS权益资产减值测试目的是强制将超过一定存续时间或者超过一定幅度的损失转回利润表,而IFRS 9下的FVOCI权益资产变现损益不再转回利润表,其本身也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减值测试已经没有意义。 IFRS 9的减值分为一般方法和简化方法。一般方法减值通常按 “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两种方式进行计量,选择的依据是报告日信用风险与初始确认日相比是否显著增加,如果显著增加则采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计量。此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指金融工具在整个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对于初始确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是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IFRS 9准则允许IFRS 15合同资产及IAS 17/IFRS 16租赁应收款采用简化方法,即损失准备始终等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IFRS 9预期损失模型对于银行贷款的减值评估影响相对较大,对于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一般认为影响有限。中国平安2018年采用IFRS 9后,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从2017年的27亿元增至2018年的62亿元,其中2018年寿险和财险业务的投资资产减值占集团减值损失的6.3%(2017年同期则为减值转回)。银行业务的2018年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为36亿元,同比增长2倍,占集团减值损失的58%。 IFRS 17提升保险业务透明度,加大负债波动性 IFRS 17的全称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取代原有的第4号准则(IFRS 4),成为保险业务会计处理遵循的最重要的会计准则。IFRS 17彻底重构了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对保险业务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的计量,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同保险业务的保障/投资属性、利润来源、利润释放节奏都变得更加透明,便于投资者解读。但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也变得更加波动,与资产端的变化一致,负债端也要反映当下的市场信息,向公允价值的方向靠拢。 表面上看,IFRS 17的利润表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采用了新的列示方式,把利润来源拆分成了保险业务利润和投资利润,引入了新的会计科目如合同服务边际(CSM)摊销、保险服务业绩等。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端受IFRS 9的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科目有变化;负债端保险准备金的计量方法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我们的基本判断如下: 1)收入和利润结构更加透明。旧准则不区分保费中的保障部分和投资部分,利润的来源也模糊不清,导致投资者预测利润时无所适从。IFRS 17区分了保险/投资业务带来的收入/利润,报表使用者可以对公司的盈利来源、存量业务利润释放结构有更清晰的了解,从而对公司业务有更深刻和准确的认知。 2)鼓励负债的计量更趋向于公允价值(或者说MTM)。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在旧准则下对当下市场信息的反映有限。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以750天无风险利率移动平均值为基础,分红险准备金折现率则以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预期为基础,实践中几乎不变动。新准则要求准备金反映当下市场信息,传统险折现率波动程度会大幅增加,分红险则对应基础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程度亦会上升。 3)利润波动性总体加大。受资产和负债波动性加大的影响,利润可能变得更加波动。新准则同时提供了应对举措,来降低这种波动,包括1)用VFA模型计量满足条件的分红险准备金,2)对于传统险准备金给予OCI选择权,和3)非金融风险对准备金造成的变动,先由未来利润(合同服务边际)吸收,再逐渐释放,相较旧准则对利润的影响更为平缓。 中国财政部在2020年12月24日对原有的保险合同准则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中国版的IFRS 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新准则,其他企业最晚于2026年起执行。总的来说,IFRS 17对寿险业务计量和报告的影响较大,对财产险业务影响较小。如无特别指出,我们的分析也主要集中在寿险。 收入构成改变,寿险收入规模大幅减少 保险业务收入计量逻辑发生根本改变,导致寿险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实际上新旧准则下的保险收入并不可比。对于财产险,因为没有投资成分且为短期业务,新旧准则的计量逻辑没有大的变化,影响有限。需要指出的是,准则改变的仅是会计计量的结果,保险业务的真实现金流入情况并未发生改变。 1)保险业务收入剔除投资成分。所谓投资成分,是指即使保险事故未发生也要向保单持有人支付的金额。比如重疾险多有规定,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会退还已交保费,这部分就属于投资成分。在旧准则下,所有的保费都被视作收入,新准则剔除投资成分使得保险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从产品类型看,保障型产品的投资成分相对较少,储蓄类产品的投资成分比较高。 2)确认原则从收付实现制转向权责发生制。新准则下,收入只有当履行了服务的时候才被确认,从旧准则下收到保费即确认收入,变成在保单存续期内陆续确认收入。所以即便是保障部分的收入,也不会收到即确认,而是要在保单存续期内陆续确认,因为保险服务是在整个存续期内陆续提供的。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一个10年期的保单趸交保费100元,旧准则下的收入记为100元,但新准则下这100元在考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要分10年计入。经营历史长,续期业务占比高的公司,寿险收入相对较高。财产险由于绝大部分业务在一年以内,准则变化对收入影响较小。 3)收入构成清晰化。确认的收入,新准则还要求进一步拆分成四部分:预期赔付、预期费用、预期非金融风险调整释放和合同服务边际释放。预期赔付/费用是保险定价中关于赔付/费用的假设;非金融风险调整是考虑到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性在定价中加入的冗余和缓冲,如果赔付率假设不充分,不能覆盖实际赔付,就需要这部分冗余吸收。反之如果赔付假设是充足的,这部分冗余会释放为利润。合同服务边际是预期的利润,并逐渐释放出来。 分析寿险业务“承保表现”成为可能 新准则引入 “保险服务业绩”科目,这是IFRS 17下的一个新指标,反映从事保险业务获得的利润。对寿险而言包含了死差、费差和预定投资回报下的利差,基本可以认为是寿险业务的承保利润。投资超过预期带来的利润则反映在“投资业绩”科目中。投资者可以清楚地区分总利润当中哪些是承保带来的,哪些是超额投资回报。在承保利润当中,也可以看清楚赔付和费用假设是否充足谨慎。 “保险服务收入”是收入各项构成在当期的摊销,具体包含预期赔付、费用、利润、风险边际的摊销。佣金的摊销也被同时计入收入和费用。“保险服务费用”是当期因履行保险服务义务发生的实际赔款和费用。保险服务业绩为保险服务收入减去保险服务费用,实际上可以被归为以下四项: 1) 赔付偏差=预期赔付-实际赔付 2) 费用偏差=预期费用-实际费用 3) 合同服务边际(CSM)释放 4) 非金融风险调整释放 保单负债成本显性化。“投资业绩”与“保险服务业绩”分列,反映的是超额投资收益,也就是实际投资收益超过准备金计提的投资收益的部分,这里面既有属于股东的净资产的投资回报,也有准备金投资回报超过或小于准备金计提的部分。后者被记作“保险财务费用”,反应的实际就是保单负债成本。过去保单负债成本被隐藏在准备金变动中,投资者无法做出清楚分析。新准则下,保单负债成本变得清晰。 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波动性加大 IFRS 17影响最大的地方可能是对保险合同计量方法的改变。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用来支付未来的保险给付和赔款,基本的计量逻辑是先估计未来的现金流出,再贴现到当前。会计准则一般秉承稳健性原则,不允许保险公司将保单利润提前释放,因此准备金当中还包含未来的利润。随着时间推移,准备金被支付给客户,相应的利润也释放出来进入利润表。新旧准则皆遵循上述逻辑,不同之处在于如何选择贴现率。 IFRS 17要求准备金贴现率反映当前的市场信息,因此贴现率和准备金的波动幅度都会加大。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分红保险,合同负债金额随着对应资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波动幅度更大。而在旧准则下,传统险的贴现率经过高度的平滑处理后波动较小,分红险贴现率则对照投资收益率假设,现实中波动亦很小。 IFRS 17有三种方法评估保险合同负债,分别是通用模型GMM(General Measurement Model,也被称为一般模型),浮动收费法VFA(Variable Fee Approach)和保费分配法PAA(Premium Allocation Approach)。笼统地说,GMM法适用于传统长期寿险,VFA适用于分红险,PAA适用于短期险(短期寿险和财产险)。如果分红险不能满足相应要求,也需要用GMM法。关于模型更详细的介绍请参见附录。 “合同服务边际”是一个重要指标 合同服务边际(CSM)属于保险合同负债的一个组成部分,代表尚未实现利润的预期利润,是当期承保利润最重要的来源,与保险公司盈利表现高度相关,相信会成为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一个指标。从计量方法上看,CSM是保单全部现金流量的现值扣除掉履约现金流量(对未来给付赔付的估计)后的余额。在保单出售的时候,就对其未来能够实现的利润进行测算,并在准备金中予以明确为CSM。随着时间推移,CSM逐步摊销进入保险服务收入,并形成当期利润。 随时间推移,保险合同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这种调整是保险风险带来的,且和未来服务相关,CSM需要对冲调整。比如上调发病率假设导致未来赔付增加,就需要降低CSM。换言之非金融风险对合同负债的影响被CSM吸收并在保单剩余期限中逐渐释放,而非像旧准则那样直接影响当期利润,非金融风险变动对利润的影响被缓释了。 合同服务边际在概念上和目前使用的剩余边际高度类似,都是衡量准备金当中的预期利润。但剩余边际的问题在于是保险公司自愿披露的数据,披露范围有限,且没有统一的计量方法,对投资者帮助有限。CSM则不同,有统一的计量方法,且保险公司需要公布会计期间详细的变动过程,以及存量CSM的期限和险种分布(如下表),我们认为将有助于理解保险公司存量业务的盈利状况。 OCI选择权以降低资产负债错配波动 金融风险(如利率变化)导致保险合同负债发生变动,称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因为新准则下折现率波动性提高,这种影响可能比较大。IFRS 17给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方法,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风险对利润的影响,这就是“其他综合收益(OCI)选择权”。 保险公司处理金融风险对合同负债造成的影响,有两个选择:一是将这种影响反映在利润中,影响当期利润(旧准则即是如此);二是行使OCI选择权,把这种影响在保单期限内系统合理地分摊,当期分摊额计入利润,其余反映在其他综合收益(OCI)当中,并在未来逐步转回到利润表。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对利润的影响被分摊到整个保单期限,从而避免对当期利润的过大影响。OCI 选择权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对利润的冲击,但由于计量方法的天然差异、久期不同等原因,仍然有一部分波动无法被消除。此外,IFRS 17要求保险公司对类似的保险合同采用一致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负债波动模式说的是采用一般模型GMM的保险合同负债。对于采用VFA模型的合同负债,货币时间价值变动和金融风险变动与未来服务(因为这里的服务以投资为主)有关,因此变化由CSM吸收,再由CSM的摊销影响利润。所以VFA模型下,负债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主要是通过CSM的变动和摊销来实现,比GMM模型下负债变动对利润的影响要小。 IFRS 9&17对业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账户管理精细化 IFRS 17要求对保险合同进行汇总分组,具有相似风险且一并管理的保险合同应归入同一组合(Portfolio),比如年金合同、定期寿险合同。在每一类合同中,还要根据签发时间归入不同的年度组(Group)。可以想见,保险公司面对的将是几十甚至上百种保单合同组合,以及更多的合同组。虽然IFRS 17允许保险公司在高于合同组或者组合的层面上评估准备金(包括未来现金流、折现率和非金融风险调整),但前提是保险公司能够将这些估计值分摊至各个合同组,从而将适当的履约现金流量纳入到合同组层面的计量中。这对保险公司的保单管理提出了挑战。简而言之,IFRS 17要求保险公司要能够对保险合同做颗粒库更细的管理和评估。 规模、收入与盈利考量的再平衡 IFRS 17大大增强了寿险利润的透明度,我们认为可能对管理的经营导向产生影响。首先,不同业务的收入和规模特征发生变化。保障型产品(如重疾险、短期险、定期寿险)保障成分高,投资成分低,会成为收入的主要贡献来源。而储蓄类业务(终身寿险、年金、两全)投资成分高,收入贡献小,但对资产规模贡献大。管理层可能要在增长收入和扩大资产规模之间寻找平衡;其次,寿险业有了类似承保利润的概念,保险业务和投资带来的利润被清晰区分,管理层能够更好地识别利润来源;再次,盈利可以被分解到保单组层面,那些上规模、低利润的险种(如开门红产品)的盈利性将不再能像旧准则下隐藏在保险公司的整体业务当中,管理层可能需要重新衡量开展这类业务要达成的目标和边界;再次,初始确认时为亏损的合同组,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报表中单独列示。管理层可能降低对亏损业务的容忍度。总的来说,IFRS 17下保险合同的利润的来源、分布、释放节奏都变得更加清晰,与具体保险业务也能做到更加匹配。管理层在平衡规模、收入与利润的时候,会更有依据。我们认为会有助于保险公司向提升盈利的方向转变。 价值衡量指标多元化 合同服务边际(CSM)是对未来利润的测算,过往投资者熟悉的内含价值(EV)也包含对未来利润的衡量(其中的有效业务价值VIF)。他们最大的差异在于,EV是从股东视角出发对未来利润代表的价值进行衡量,如计算的逻辑是基于税后利润,贴现率反映的是资本成本,还要扣除资本占用成本(机会成本),属于一种价值评估。此外EV假设相对确定,不反应最新的市场变动;而CSM是公允价值导向,衡量的是税前利润,贴现率反映的是市场利率水平而非资本成本,是从会计角度对未来为实现利润的计量而不是一种价值评估。 但上述差异并不妨碍投资者用两种方法对保险公司的盈利性进行评估,进而推导出保险公司的投资价值。我们认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两种指标会互为有益的补充。 经验偏差、费用效率更加明显 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分析要求披露经验偏差带来的影响,有助于投资者对过往假设的谨慎性做出评价,经验偏差的时间序列数据更有助于展示保险公司定价假设的趋势性变化。预期和实际费用支出将在利润表中明显列示,投资者结合保费数据,可以对费用的机构和效率做出分析,看出不同公司的费用特征。利用激进的费用投入换取业务发展的公司,费差损将非常显性地体现在利润表中。 大类资产配置要考虑负债结构 首先,要明确的是会计准则变化并未改变保险业务的经济实质,保险业务仍然是汇聚保费、投资获益、支付赔款、获取剩余利益的过程。保险投资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依然是获取长期相对稳定、能够覆盖保单成本的投资收益,这当中的关键是久期匹配和多元化分散投资。我们不认为会计制度变化会对上述投资逻辑产生根本性影响,但在操作层面会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产生影响。新准则下的投资原则可能变为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同时,降低利润波动性。其次,资产配置颗粒度可能要细化。新准则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度量颗粒度明显细化,又因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对降低利润和资产负债波动性至关重要,资产配置的决策可能要从保险公司全部资金的层面“细化”到不同的产品账户层面,或者至少是整体和账户层面决策相结合。目标是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同时,降低盈利波动性。 传统险和分红险业务是中资保险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来源,贡献了绝大部分保险投资资产。我们认为,因为账户资产配置受到的约束条件不同,两类账户的资产配置在很多方面可能是截然相反的。资产负债匹配的主要考量因素包括久期匹配、收益率匹配、现金流匹配。在分析了传统险和分红险账户的不同特征之后,我们认为传统险账户投资可能会优先考虑久期匹配,因为其资产负债不同步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比较大,通过久期匹配可以降低这种影响;对于分红险账户,收益率匹配应该处在优先地位,因为新准则对于分红险合同负债的处理方式使得资产负债很大程度上同步变动,分红险账户的久期错配风险也会以客户获得的投资回报波动的形式展现出来。 附录:IFRS 17 保险合同计量的三种模型 负债计量模型一:一般模型(GMM) 一般模型(GMM)适用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也就是客户从保单中得到的回报不受投资端表现的影响,对应现实中的传统险。相比旧准则,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折现率变得更波动了,会导致准备金波动性变大。虽然IFRS 17提供了一些方法来平滑资产负债表对利润的影响,但总体而言,利润的波动性应该是增加的。 IFRS 17下的保险合同负债包含两部分: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履约现金流量是对保险合同未来赔付支出的估计,而合同服务边际代表尚未实现、留待未来释放的利润,其中评估履约现金流量是关键。决定履约现金流量的关键要素包括1)未来现金流量估计、2)折现率、3)针对非金融风险所做的风险调整。 1)未来现金流量是对未来保单现金流入和流出做出的无偏估计,也就是根据各种情景的概率得到的加权平均值,是不含风险缓冲的最优估计。 2)折现率用以对未来现金流折现,以反映时间价值。IFRS 17要求所采用的折现率应与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一致,也就是要求采用市场利率。这是IFRS 17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最重大的原则之一,和IFRS 9当中推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一脉相承,意味着新准则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的两边都要尽可能与市场价值贴近。 两种方法。IFRS 17允许用“无风险利率+非流动性溢价”(自下而上法)和“资产实际收益率-信用损失风险溢价”(自上而下法)计量。 平滑期减少。据我们目前了解,国内保险公司可能采用60天移动平均无风险利率+溢价确定折现率,较旧准则中750天移动平均值,平滑期大幅减少,可以预见准备金折现率和准备金的波动性都会大幅增加。 OCI选择权。折现率变动或者其他金融风险的变动导致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被称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IFRS 17为了降低这种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供了OCI选择权,也就是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计入OCI。相应的,固收资产也尽可能划入FVOCI,在会计上尽量匹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弱资产负债波动对利润表的影响。 3)非金融风险调整。保险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赔付可能偏离上述的无偏估计。为了反映这种与保险相关的不确定性(如保险风险、退保风险、费用风险)带来的准备金波动,履约现金流量当中还要包含“针对非金融风险所作的风险调整”。这部分反映的是最优无偏估计之上的保险相关风险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都要对非金融风险调整重新评估,变动的部分当中,和未来服务有关的计入合同服务边际(未来利润),和过去或当下有关的计入当期利润。IFRS 17对于非金融风险的调整是显性的,要求单独评估列示。与之相对,金融相关风险的调整是隐含在对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调整中的。 负债计量模型二:VFA模型 浮动收费法(VFA)适用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直接参与分红特征要满足三个条件:1)客户的回报要和清晰可辨的基础资产挂钩,也就是实现负债和特定资产的匹配;2)基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当大部分归于客户;3)保险合同负债的相当大部分随着基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变动,也就是客户承担主要投资风险。符合这些特征的保险合同,被IFRS 17视作提供了重大投资服务,保险公司是靠收取“管理费”获利的。VFA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将直接跟随投资端的波动而波动,相比旧准则,提升了资产负债表的波动性,但资产负债波动相互抵消后,反而降低了利润表的波动性。 VFA方法下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基本和对应资产的变动是一致的。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每个会计期间获取的保险服务业绩就是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变动较小,类似于收取了有一定浮动范围的管理费。比如分红险,客户得到的投资收益是保证回报加上超过保证部分投资收益的70%,基本上投资回报的大部分都给了客户。保险公司的利益只是超过保证部分投资收益的30%,这30%可以被视作是“浮动收费”,从而适用VFA法。通常情况下,仅账户管理良好的分红业务与投连业务能够通过浮动收费法适用性判断。VFA法使得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同时变动,不管资产负债表的波动性如何,对利润表的影响大大降低。因此保险公司都尽力想说服审计师同意所有的分红险采用VFA法计量准备金。 负债计量模型三:保费分配法(PAA) 保费分配法适用于短期险(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保险合同。PAA法对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与旧准则下财产险业务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方法类似,都是“已收保费-保单获取成本”。因为期限短,时间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因素不大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没有在合同负债中进行明确区分。对于已发生赔款负债,应按照已发生赔案有关的履约现金流来计量。 总的来说,短期险业务的准备金计量方法的影响较小,其计量逻辑和先行的财产险业务类似,投资者应该容易理解。PAA计量的准备金波动幅度不大,不会对利润表产生太大的影响。 风险提示 1、NBV 增长持续恶化:寿险销售可能受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影响,出现新单保费负增长。产品利润率可能会结构变化影响继续下降,可能与新单保费负增长一同导致 NBV 大幅下降。 2、产险 COR 大幅恶化:激烈的车险市场竞争可能导致车险承保利润率下降,下半年频发的自然灾害或导致车险和非车险的赔付增加。 3、投资大幅亏损:市场波动和信用风险敞口可能导致重大投资损失。 相关研报 研报:《IFRS 9&17解读之一:透明度和波动性皆上升》2023年4月16日 李健 S0570521010001 | AWF297 关注我们 华泰证券研究所国内站(研究Portal) https://inst.htsc.com/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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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报起,上市保险公司将采用新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IFRS 17(非上市公司2026年实施),前些年已被银行采用的金融工具准则IFRS 9也将一并实施。上市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计量将发生重大变化,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总的来说,寿险业受到的影响较大,财产险变化不大。秉承向公允价值靠拢的原则,新准则下保险资产/负债、以至利润的波动性变大;另一方面寿险业务的黑匣子被打开,保险/投资成分带来的收入/利润被拆分开,寿险业务盈利水平和利润来源更加清晰。本篇聚焦于新准则对报表的直接影响,对负债/资产行为的影响留待后面的分析。 核心观点 IFRS 17提升保险业务透明度… 对于利润结构,IFRS 17最大的影响是区分了保险/投资业务带来的收入/利润,寿险业有了类似财产险承保利润的概念。投资对寿险公司利润影响很大,但以往投资者很难把它和承担保险风险带来的利润拆分开,新会计准则使之成为可能。对于负债结构,IFRS17拆分了保险合同准备金中蕴含的预期利润,投资者可以据此对存量业务的盈利性做出判断,并了解预期利润的释放节奏,实际利润与预期利润的偏差来源等,这些都是判断保险公司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因为投资成分不再计入收入,新准则下的保险业务收入较旧准则有较大幅度下降,但要注意底层现金流并未改变。 …也加大了负债端波动性 IFRS 17鼓励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的计量趋向于公允价值,反映当下的利率信息。传统寿险准备金的折现率波动性加大,分红险准备金更是直接反映对应资产组合的变动,这和旧准则下准备金相对稳定有很大差异。受负债波动性加大的影响,新准则下的利润可能变得更加波动。新准则也考虑到了负债波动性加大对保险公司经营带来的挑战,因此安排了一些措施来消除资产负债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比如对分红险准备金计量方式的调整,其他综合收益(OCI)选择权,非金融风险波动不直接影响利润等。但整体而言,IFRS 17下保险公司面临的是一个更难“控制”的负债组合。 IFRS 9加大资产端波动性 IFRS 9推动更多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价,并鼓励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因资产变动导致的利润波动加大。同时保险公司不再能够通过变现权益投资的“浮盈浮亏”来影响利润,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调节利润手段。总的来说,IFRS 9下保险公司面临的是一个更难以“控制”的资产组合。未来的投资策略将不得不加入对波动性的考量,以及对负债结构的考量,也就是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强调的是,保险业务的经济实质和现金流没有改变,会计这把“尺子”的计量结果改变会影响KPI设置和考核,进而影响经营行为,但不会改变保险投资追求长期稳定收益、能够覆盖保单成本的大原则。 需要重新审视负债和资产业务 新准则对寿险产品的影响远大于财产险业务。IFRS 17和9的共同作用下,保险公司需要对寿险产品策略进行重新思考,在保险业务收入、资产管理规模和保险利润之间重新寻找平衡。我们认为保障类传统险依然是优选,储蓄类传统险要重新审视,分红险值得重视。资产端,我们认为资产配置的决策颗粒度要细化,要根据保险负债的特点进行资产配置。传统险和分红险作为保险公司的两大业务类别,他们的资产配置逻辑可能截然不同。虽然公司层面的资产配置未必会有太大变化,但分账户来看我们认为差异会逐渐显现,保险公司需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风险提示:寿险NBV增速、财产险COR、投资表现大幅恶化。 正文 IFRS 9推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IFRS 9最核心的变化,我们认为是“推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了资产价值的波动性。而且鼓励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进而加大了利润波动,同时保险公司不再能够通过变现“浮盈浮亏”来影响利润。可以预见保险公司的资产波动会对利润产生更大的影响,这是国际会计准则向公允价值靠拢理念的一个客观后果。结合IFRS 17准则对负债端产生的影响,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会成为新会计准则下重要的投资指导原则。 中资保险公司过往以追求投资收益率为主要目标,加之可以通过可供出售资产(AFS)“隐藏”浮盈浮亏,基本做法是在法规限制、偿付能力、风险容忍度约束下追求高收益,根据负债结构决定投资资产配置的理念并不深入。新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可能要有较大转变,要高度重视资产负债匹配的理念。 对于具体的大类资产配置,我们认为从公司整体来看可能影响有限,但区分保单账户来看,可能会有不小的变动。而且这种影响可能不是一次性的,随时间推移,管理层可能会不断调整投资思路和资产配置,以适应新准则下的经营模式。我们的基本判断如下: 1)大类资产配置要考虑负债结构。过往资产配置并没有结合负债,传统险和分红险的资产配置难言有本质区别。但新准则下可能需要分账户进行资产配置。对于传统险账户,可能出现权益配置降低,固收配置升高的趋势;对于分红险账户,可能出现权益配置升高,固收配置降低趋势。但从公司整体层面看,如果负债业务变动不大,大类资产配置也可能变动不大。 2)会计科目选择要审慎。过往保险公司倾向于尽量让资产不波动(比如固收资产尽量选择摊余成本科目),资产一定要波动就选择把波动“藏起来”(比如权益资产尽量选择可供出售AFS科目)。在新准则下,这种思路可能不再适用。AC计量的固收资产无法匹配负债的波动,未必是好的选择;分红险账户中,权益工具计入FVOCI可能会导致会计错配。 需要强调的是,保险业务的经济实质不会因会计准则而改变,现金流也没有改变,只是会计计量的“尺子”发生了变化。计量结果会影响保险公司会计指标、KPI设置以及考核导向,进而影响经营行为。但不会改变保险投资追求长期稳定收益、能够覆盖保单成本的大原则。 IFRS 9的背景 IFRS 9全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主要包含了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减值测试、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以及套期会计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新的IFRS 9还是旧的IAS 39,他们都仅针对金融工具资产。而除了金融工具资产外,保险公司的资产还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实物房地产投资等。这些资产并不在IFRS 9的约束范围内。 IFRS 9按计划是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但由于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以及新的保险合同准则(IFRS 17)即将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允许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推迟采用IFRS 9,直至和IFRS 17一同实施,也就是2023年1月1日。 在中国保险行业中,有两家公司提前采用了IFRS 9,分别是中国平安(2018)和众安在线(2022)。中国平安的非保险资产占比较高,因此不符合延迟的标准,被要求在2018年就实施IFRS 9。众安在线在香港设立了虚拟银行,银行资产增长迅速,于是自2022年开始采用IFRS 9。 债务工具:提高公允价值计量比例,对利润波动的影响上升 与现行准则IAS 39相比,IFRS 9最大的变化在于鼓励用公允价值的方法对金融工具进行计量,让资产的计量更好地反应当下的市场信息。对于债务工具,IFRS 9提升了以摊余成本计价的要求,一些在旧准则下能够以摊余成本计价的债务工具在新准则下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如一些含权的债券。债务工具会计价值的整体波动性上升。根据IFRS 9的要求,债务工具按照以下三种方法之一进行计量,较旧准则的四类有所减少。 以中国平安为例,因为其银行资产占比高,在2018年就采用了IFRS 9。从平安采用IFRS 9前后的变化,可以清楚看到两个趋势: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占比上升;2)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影响P&L的比例上升。下图展示了平安集团层面2018年(采用IFRS 9)和2017年(采用IAS 39)的金融资产占比,注意这里只包括股债非标等金融资产,不包括现金、长期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 1) 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工具比例从旧准则下的70%(包含HTM和应收款项投资)下降到60%。 2) 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也就是旧准则下的AFS和交易类资产以及新准则下的FVOCI和FVPL,从30%上升到40%。 3) 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利润的资产,也就是旧准则下的交易类资产和新准则下的FVPL,从5%上升到25%。 两个测试:IFRS 9下,对于债务工具如何选择计量方法要考虑“两个测试”。如果持有债务工具目的仅为收取合同现金流(业务模式测试),且合同现金流只包含本金和利息(SPPI测试),需要用AC计量;如果债务工具虽然能通过SPPI测试,但持有目的是收取合同现金流并同时获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通不过业务模式测试),则需要以FVOCI计量。如果债务工具通不过SPPI测试,则需以FVPL计量,比如一些含权的债券。 一个选择权:对于可以用AC和FVOCI计量的债务工具,IFRS 9还提供了一个“公允价值选择权”,允许保险公司选择以FVPL计量这些工具,前提是这样做可以消除或减少负债计量方法不同带来的“会计不匹配”。后面会讲到利率等金融风险变动对准备金造成的影响可以选择计入利润还是OCI,就是与这里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相对应的。受利率变动影响,资产和负债金额的变动方向相同,要么都计入利润,要么都计入OCI,在同一个会计科目里起到相互抵消的效果。 简而言之,IFRS 9下除了一些无法通过“两个测试”的债务工具必须以FVPL计量外,保险公司对大部分债务工具是有一定的“裁量权”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计量方式。与后面提到的IFRS 17对应起来,可以起到匹配资产负债管理、降低利润表波动性的效果。但要注意的是这种裁量权只有在初始确认的时候存在,一旦确认且后续业务模式没有发生重大改变,不能改变会计科目。 传统上,中资保险公司把大量的固收资产以摊余成本法计量,原因在于追求资产的稳定性。但在新准则下,资产稳定并不一定是“好事情”,因为负债的波动性在增加,资产稳定反而导致资产负债的波动不匹配,进而导致利润和净资产的不稳定。我们预计新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比例会大幅下降,大部分资产都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配合负债的波动。 权益工具:“浮盈浮亏”概念不再 不管是新准则还是旧准则,权益金融工具均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但权益资产对于利润的影响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新准则在权益资产方面,最大的变化在于消除了保险公司通过权益工具调节“浮盈浮亏”的空间。现行IAS 39准则下,可供出售(AFS)金融工具变现后,价差损益要从OCI中转回P&L(recycling),从而影响利润。过往保险公司倾向于将大部分权益资产计入AFS,并在合适的时点将OCI当中的“浮盈浮亏”变现,从而影响利润。 IFRS 9则取消了权益工具的这种转回安排(债务工具仍然有转回安排),FVOCI权益资产的分红仍计入利润,但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出售的价差收益均不进入利润表。权益工具要么选择FVOCI,公允价值变动和变现损益进入OCI,与利润无关;要么选择FVPL,公允价值变动进入利润表。而且保险公司只能在权益资产初始确认的时候进行科目选择,后续如果业务模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允许变更科目。此外,权益工具要计入FVOCI,需要具备长期投资的特点,不是“为交易而持有”,这比旧准则下计入AFS类别的要求更严格。新准则的这种安排导致保险公司无法通过变现权益工具来影响利润,可能会对保险公司投资权益资产的逻辑产生重大影响。 新准则下我们估计权益计入FVOCI的比例较旧准则下AFS权益资产比例会大幅下降。过往保险公司倾向于把大量权益资产计入AFS是为了“隐藏”波动,新准则下的考量因素则有很大不同。首先,保险公司可能顾忌FVOCI权益无法“转回”对利润缺乏支撑;其次,审计师可能要求FVOCI权益要符合长期持有的要求,合格的权益资产可能不多;最后,考虑到负债波动,权益资产计入FVOCI科目未必是好的选择。 IFRS 9提高资产减值要求 IFRS 9采用了基于预期的减值模型,要求对金融工具未来可能的损失概率和损失金额进行预计并贴现计算加权平均损失金额作为减值依据。某项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本金+利息)乘以某一段时间内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得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在对这个损失以实际利率进行折现就得到了预期信用损失。IAS 39采用“已发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在损失事件发生时再进行减值,对损失确认滞后,导致其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备受批评。IFRS 9的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减值损失更具前瞻性。 IFRS 9减值范围包括摊余成本或FVOCI计量的债务工具(包括贷款、应收账款和债券)。旧准则IAS 39下,AFS权益资产也需要进行减值测试,但IFRS 9下的FVOCI权益资产不再需要减值测试。因为旧准则下AFS权益资产减值测试目的是强制将超过一定存续时间或者超过一定幅度的损失转回利润表,而IFRS 9下的FVOCI权益资产变现损益不再转回利润表,其本身也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减值测试已经没有意义。 IFRS 9的减值分为一般方法和简化方法。一般方法减值通常按 “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两种方式进行计量,选择的依据是报告日信用风险与初始确认日相比是否显著增加,如果显著增加则采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计量。此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指金融工具在整个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对于初始确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是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IFRS 9准则允许IFRS 15合同资产及IAS 17/IFRS 16租赁应收款采用简化方法,即损失准备始终等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IFRS 9预期损失模型对于银行贷款的减值评估影响相对较大,对于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一般认为影响有限。中国平安2018年采用IFRS 9后,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从2017年的27亿元增至2018年的62亿元,其中2018年寿险和财险业务的投资资产减值占集团减值损失的6.3%(2017年同期则为减值转回)。银行业务的2018年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为36亿元,同比增长2倍,占集团减值损失的58%。 IFRS 17提升保险业务透明度,加大负债波动性 IFRS 17的全称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取代原有的第4号准则(IFRS 4),成为保险业务会计处理遵循的最重要的会计准则。IFRS 17彻底重构了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对保险业务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的计量,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同保险业务的保障/投资属性、利润来源、利润释放节奏都变得更加透明,便于投资者解读。但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也变得更加波动,与资产端的变化一致,负债端也要反映当下的市场信息,向公允价值的方向靠拢。 表面上看,IFRS 17的利润表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采用了新的列示方式,把利润来源拆分成了保险业务利润和投资利润,引入了新的会计科目如合同服务边际(CSM)摊销、保险服务业绩等。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端受IFRS 9的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科目有变化;负债端保险准备金的计量方法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我们的基本判断如下: 1)收入和利润结构更加透明。旧准则不区分保费中的保障部分和投资部分,利润的来源也模糊不清,导致投资者预测利润时无所适从。IFRS 17区分了保险/投资业务带来的收入/利润,报表使用者可以对公司的盈利来源、存量业务利润释放结构有更清晰的了解,从而对公司业务有更深刻和准确的认知。 2)鼓励负债的计量更趋向于公允价值(或者说MTM)。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在旧准则下对当下市场信息的反映有限。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以750天无风险利率移动平均值为基础,分红险准备金折现率则以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预期为基础,实践中几乎不变动。新准则要求准备金反映当下市场信息,传统险折现率波动程度会大幅增加,分红险则对应基础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程度亦会上升。 3)利润波动性总体加大。受资产和负债波动性加大的影响,利润可能变得更加波动。新准则同时提供了应对举措,来降低这种波动,包括1)用VFA模型计量满足条件的分红险准备金,2)对于传统险准备金给予OCI选择权,和3)非金融风险对准备金造成的变动,先由未来利润(合同服务边际)吸收,再逐渐释放,相较旧准则对利润的影响更为平缓。 中国财政部在2020年12月24日对原有的保险合同准则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中国版的IFRS 17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新准则,其他企业最晚于2026年起执行。总的来说,IFRS 17对寿险业务计量和报告的影响较大,对财产险业务影响较小。如无特别指出,我们的分析也主要集中在寿险。 收入构成改变,寿险收入规模大幅减少 保险业务收入计量逻辑发生根本改变,导致寿险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实际上新旧准则下的保险收入并不可比。对于财产险,因为没有投资成分且为短期业务,新旧准则的计量逻辑没有大的变化,影响有限。需要指出的是,准则改变的仅是会计计量的结果,保险业务的真实现金流入情况并未发生改变。 1)保险业务收入剔除投资成分。所谓投资成分,是指即使保险事故未发生也要向保单持有人支付的金额。比如重疾险多有规定,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会退还已交保费,这部分就属于投资成分。在旧准则下,所有的保费都被视作收入,新准则剔除投资成分使得保险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从产品类型看,保障型产品的投资成分相对较少,储蓄类产品的投资成分比较高。 2)确认原则从收付实现制转向权责发生制。新准则下,收入只有当履行了服务的时候才被确认,从旧准则下收到保费即确认收入,变成在保单存续期内陆续确认收入。所以即便是保障部分的收入,也不会收到即确认,而是要在保单存续期内陆续确认,因为保险服务是在整个存续期内陆续提供的。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一个10年期的保单趸交保费100元,旧准则下的收入记为100元,但新准则下这100元在考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要分10年计入。经营历史长,续期业务占比高的公司,寿险收入相对较高。财产险由于绝大部分业务在一年以内,准则变化对收入影响较小。 3)收入构成清晰化。确认的收入,新准则还要求进一步拆分成四部分:预期赔付、预期费用、预期非金融风险调整释放和合同服务边际释放。预期赔付/费用是保险定价中关于赔付/费用的假设;非金融风险调整是考虑到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性在定价中加入的冗余和缓冲,如果赔付率假设不充分,不能覆盖实际赔付,就需要这部分冗余吸收。反之如果赔付假设是充足的,这部分冗余会释放为利润。合同服务边际是预期的利润,并逐渐释放出来。 分析寿险业务“承保表现”成为可能 新准则引入 “保险服务业绩”科目,这是IFRS 17下的一个新指标,反映从事保险业务获得的利润。对寿险而言包含了死差、费差和预定投资回报下的利差,基本可以认为是寿险业务的承保利润。投资超过预期带来的利润则反映在“投资业绩”科目中。投资者可以清楚地区分总利润当中哪些是承保带来的,哪些是超额投资回报。在承保利润当中,也可以看清楚赔付和费用假设是否充足谨慎。 “保险服务收入”是收入各项构成在当期的摊销,具体包含预期赔付、费用、利润、风险边际的摊销。佣金的摊销也被同时计入收入和费用。“保险服务费用”是当期因履行保险服务义务发生的实际赔款和费用。保险服务业绩为保险服务收入减去保险服务费用,实际上可以被归为以下四项: 1) 赔付偏差=预期赔付-实际赔付 2) 费用偏差=预期费用-实际费用 3) 合同服务边际(CSM)释放 4) 非金融风险调整释放 保单负债成本显性化。“投资业绩”与“保险服务业绩”分列,反映的是超额投资收益,也就是实际投资收益超过准备金计提的投资收益的部分,这里面既有属于股东的净资产的投资回报,也有准备金投资回报超过或小于准备金计提的部分。后者被记作“保险财务费用”,反应的实际就是保单负债成本。过去保单负债成本被隐藏在准备金变动中,投资者无法做出清楚分析。新准则下,保单负债成本变得清晰。 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波动性加大 IFRS 17影响最大的地方可能是对保险合同计量方法的改变。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用来支付未来的保险给付和赔款,基本的计量逻辑是先估计未来的现金流出,再贴现到当前。会计准则一般秉承稳健性原则,不允许保险公司将保单利润提前释放,因此准备金当中还包含未来的利润。随着时间推移,准备金被支付给客户,相应的利润也释放出来进入利润表。新旧准则皆遵循上述逻辑,不同之处在于如何选择贴现率。 IFRS 17要求准备金贴现率反映当前的市场信息,因此贴现率和准备金的波动幅度都会加大。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分红保险,合同负债金额随着对应资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波动幅度更大。而在旧准则下,传统险的贴现率经过高度的平滑处理后波动较小,分红险贴现率则对照投资收益率假设,现实中波动亦很小。 IFRS 17有三种方法评估保险合同负债,分别是通用模型GMM(General Measurement Model,也被称为一般模型),浮动收费法VFA(Variable Fee Approach)和保费分配法PAA(Premium Allocation Approach)。笼统地说,GMM法适用于传统长期寿险,VFA适用于分红险,PAA适用于短期险(短期寿险和财产险)。如果分红险不能满足相应要求,也需要用GMM法。关于模型更详细的介绍请参见附录。 “合同服务边际”是一个重要指标 合同服务边际(CSM)属于保险合同负债的一个组成部分,代表尚未实现利润的预期利润,是当期承保利润最重要的来源,与保险公司盈利表现高度相关,相信会成为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一个指标。从计量方法上看,CSM是保单全部现金流量的现值扣除掉履约现金流量(对未来给付赔付的估计)后的余额。在保单出售的时候,就对其未来能够实现的利润进行测算,并在准备金中予以明确为CSM。随着时间推移,CSM逐步摊销进入保险服务收入,并形成当期利润。 随时间推移,保险合同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这种调整是保险风险带来的,且和未来服务相关,CSM需要对冲调整。比如上调发病率假设导致未来赔付增加,就需要降低CSM。换言之非金融风险对合同负债的影响被CSM吸收并在保单剩余期限中逐渐释放,而非像旧准则那样直接影响当期利润,非金融风险变动对利润的影响被缓释了。 合同服务边际在概念上和目前使用的剩余边际高度类似,都是衡量准备金当中的预期利润。但剩余边际的问题在于是保险公司自愿披露的数据,披露范围有限,且没有统一的计量方法,对投资者帮助有限。CSM则不同,有统一的计量方法,且保险公司需要公布会计期间详细的变动过程,以及存量CSM的期限和险种分布(如下表),我们认为将有助于理解保险公司存量业务的盈利状况。 OCI选择权以降低资产负债错配波动 金融风险(如利率变化)导致保险合同负债发生变动,称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因为新准则下折现率波动性提高,这种影响可能比较大。IFRS 17给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方法,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风险对利润的影响,这就是“其他综合收益(OCI)选择权”。 保险公司处理金融风险对合同负债造成的影响,有两个选择:一是将这种影响反映在利润中,影响当期利润(旧准则即是如此);二是行使OCI选择权,把这种影响在保单期限内系统合理地分摊,当期分摊额计入利润,其余反映在其他综合收益(OCI)当中,并在未来逐步转回到利润表。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对利润的影响被分摊到整个保单期限,从而避免对当期利润的过大影响。OCI 选择权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对利润的冲击,但由于计量方法的天然差异、久期不同等原因,仍然有一部分波动无法被消除。此外,IFRS 17要求保险公司对类似的保险合同采用一致的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负债波动模式说的是采用一般模型GMM的保险合同负债。对于采用VFA模型的合同负债,货币时间价值变动和金融风险变动与未来服务(因为这里的服务以投资为主)有关,因此变化由CSM吸收,再由CSM的摊销影响利润。所以VFA模型下,负债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主要是通过CSM的变动和摊销来实现,比GMM模型下负债变动对利润的影响要小。 IFRS 9&17对业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账户管理精细化 IFRS 17要求对保险合同进行汇总分组,具有相似风险且一并管理的保险合同应归入同一组合(Portfolio),比如年金合同、定期寿险合同。在每一类合同中,还要根据签发时间归入不同的年度组(Group)。可以想见,保险公司面对的将是几十甚至上百种保单合同组合,以及更多的合同组。虽然IFRS 17允许保险公司在高于合同组或者组合的层面上评估准备金(包括未来现金流、折现率和非金融风险调整),但前提是保险公司能够将这些估计值分摊至各个合同组,从而将适当的履约现金流量纳入到合同组层面的计量中。这对保险公司的保单管理提出了挑战。简而言之,IFRS 17要求保险公司要能够对保险合同做颗粒库更细的管理和评估。 规模、收入与盈利考量的再平衡 IFRS 17大大增强了寿险利润的透明度,我们认为可能对管理的经营导向产生影响。首先,不同业务的收入和规模特征发生变化。保障型产品(如重疾险、短期险、定期寿险)保障成分高,投资成分低,会成为收入的主要贡献来源。而储蓄类业务(终身寿险、年金、两全)投资成分高,收入贡献小,但对资产规模贡献大。管理层可能要在增长收入和扩大资产规模之间寻找平衡;其次,寿险业有了类似承保利润的概念,保险业务和投资带来的利润被清晰区分,管理层能够更好地识别利润来源;再次,盈利可以被分解到保单组层面,那些上规模、低利润的险种(如开门红产品)的盈利性将不再能像旧准则下隐藏在保险公司的整体业务当中,管理层可能需要重新衡量开展这类业务要达成的目标和边界;再次,初始确认时为亏损的合同组,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报表中单独列示。管理层可能降低对亏损业务的容忍度。总的来说,IFRS 17下保险合同的利润的来源、分布、释放节奏都变得更加清晰,与具体保险业务也能做到更加匹配。管理层在平衡规模、收入与利润的时候,会更有依据。我们认为会有助于保险公司向提升盈利的方向转变。 价值衡量指标多元化 合同服务边际(CSM)是对未来利润的测算,过往投资者熟悉的内含价值(EV)也包含对未来利润的衡量(其中的有效业务价值VIF)。他们最大的差异在于,EV是从股东视角出发对未来利润代表的价值进行衡量,如计算的逻辑是基于税后利润,贴现率反映的是资本成本,还要扣除资本占用成本(机会成本),属于一种价值评估。此外EV假设相对确定,不反应最新的市场变动;而CSM是公允价值导向,衡量的是税前利润,贴现率反映的是市场利率水平而非资本成本,是从会计角度对未来为实现利润的计量而不是一种价值评估。 但上述差异并不妨碍投资者用两种方法对保险公司的盈利性进行评估,进而推导出保险公司的投资价值。我们认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两种指标会互为有益的补充。 经验偏差、费用效率更加明显 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分析要求披露经验偏差带来的影响,有助于投资者对过往假设的谨慎性做出评价,经验偏差的时间序列数据更有助于展示保险公司定价假设的趋势性变化。预期和实际费用支出将在利润表中明显列示,投资者结合保费数据,可以对费用的机构和效率做出分析,看出不同公司的费用特征。利用激进的费用投入换取业务发展的公司,费差损将非常显性地体现在利润表中。 大类资产配置要考虑负债结构 首先,要明确的是会计准则变化并未改变保险业务的经济实质,保险业务仍然是汇聚保费、投资获益、支付赔款、获取剩余利益的过程。保险投资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依然是获取长期相对稳定、能够覆盖保单成本的投资收益,这当中的关键是久期匹配和多元化分散投资。我们不认为会计制度变化会对上述投资逻辑产生根本性影响,但在操作层面会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产生影响。新准则下的投资原则可能变为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同时,降低利润波动性。其次,资产配置颗粒度可能要细化。新准则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度量颗粒度明显细化,又因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对降低利润和资产负债波动性至关重要,资产配置的决策可能要从保险公司全部资金的层面“细化”到不同的产品账户层面,或者至少是整体和账户层面决策相结合。目标是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同时,降低盈利波动性。 传统险和分红险业务是中资保险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来源,贡献了绝大部分保险投资资产。我们认为,因为账户资产配置受到的约束条件不同,两类账户的资产配置在很多方面可能是截然相反的。资产负债匹配的主要考量因素包括久期匹配、收益率匹配、现金流匹配。在分析了传统险和分红险账户的不同特征之后,我们认为传统险账户投资可能会优先考虑久期匹配,因为其资产负债不同步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比较大,通过久期匹配可以降低这种影响;对于分红险账户,收益率匹配应该处在优先地位,因为新准则对于分红险合同负债的处理方式使得资产负债很大程度上同步变动,分红险账户的久期错配风险也会以客户获得的投资回报波动的形式展现出来。 附录:IFRS 17 保险合同计量的三种模型 负债计量模型一:一般模型(GMM) 一般模型(GMM)适用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也就是客户从保单中得到的回报不受投资端表现的影响,对应现实中的传统险。相比旧准则,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折现率变得更波动了,会导致准备金波动性变大。虽然IFRS 17提供了一些方法来平滑资产负债表对利润的影响,但总体而言,利润的波动性应该是增加的。 IFRS 17下的保险合同负债包含两部分: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履约现金流量是对保险合同未来赔付支出的估计,而合同服务边际代表尚未实现、留待未来释放的利润,其中评估履约现金流量是关键。决定履约现金流量的关键要素包括1)未来现金流量估计、2)折现率、3)针对非金融风险所做的风险调整。 1)未来现金流量是对未来保单现金流入和流出做出的无偏估计,也就是根据各种情景的概率得到的加权平均值,是不含风险缓冲的最优估计。 2)折现率用以对未来现金流折现,以反映时间价值。IFRS 17要求所采用的折现率应与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一致,也就是要求采用市场利率。这是IFRS 17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最重大的原则之一,和IFRS 9当中推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一脉相承,意味着新准则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的两边都要尽可能与市场价值贴近。 两种方法。IFRS 17允许用“无风险利率+非流动性溢价”(自下而上法)和“资产实际收益率-信用损失风险溢价”(自上而下法)计量。 平滑期减少。据我们目前了解,国内保险公司可能采用60天移动平均无风险利率+溢价确定折现率,较旧准则中750天移动平均值,平滑期大幅减少,可以预见准备金折现率和准备金的波动性都会大幅增加。 OCI选择权。折现率变动或者其他金融风险的变动导致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被称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IFRS 17为了降低这种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供了OCI选择权,也就是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计入OCI。相应的,固收资产也尽可能划入FVOCI,在会计上尽量匹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弱资产负债波动对利润表的影响。 3)非金融风险调整。保险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赔付可能偏离上述的无偏估计。为了反映这种与保险相关的不确定性(如保险风险、退保风险、费用风险)带来的准备金波动,履约现金流量当中还要包含“针对非金融风险所作的风险调整”。这部分反映的是最优无偏估计之上的保险相关风险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都要对非金融风险调整重新评估,变动的部分当中,和未来服务有关的计入合同服务边际(未来利润),和过去或当下有关的计入当期利润。IFRS 17对于非金融风险的调整是显性的,要求单独评估列示。与之相对,金融相关风险的调整是隐含在对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调整中的。 负债计量模型二:VFA模型 浮动收费法(VFA)适用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直接参与分红特征要满足三个条件:1)客户的回报要和清晰可辨的基础资产挂钩,也就是实现负债和特定资产的匹配;2)基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相当大部分归于客户;3)保险合同负债的相当大部分随着基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变动,也就是客户承担主要投资风险。符合这些特征的保险合同,被IFRS 17视作提供了重大投资服务,保险公司是靠收取“管理费”获利的。VFA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负债将直接跟随投资端的波动而波动,相比旧准则,提升了资产负债表的波动性,但资产负债波动相互抵消后,反而降低了利润表的波动性。 VFA方法下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基本和对应资产的变动是一致的。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每个会计期间获取的保险服务业绩就是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变动较小,类似于收取了有一定浮动范围的管理费。比如分红险,客户得到的投资收益是保证回报加上超过保证部分投资收益的70%,基本上投资回报的大部分都给了客户。保险公司的利益只是超过保证部分投资收益的30%,这30%可以被视作是“浮动收费”,从而适用VFA法。通常情况下,仅账户管理良好的分红业务与投连业务能够通过浮动收费法适用性判断。VFA法使得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同时变动,不管资产负债表的波动性如何,对利润表的影响大大降低。因此保险公司都尽力想说服审计师同意所有的分红险采用VFA法计量准备金。 负债计量模型三:保费分配法(PAA) 保费分配法适用于短期险(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保险合同。PAA法对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与旧准则下财产险业务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方法类似,都是“已收保费-保单获取成本”。因为期限短,时间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因素不大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没有在合同负债中进行明确区分。对于已发生赔款负债,应按照已发生赔案有关的履约现金流来计量。 总的来说,短期险业务的准备金计量方法的影响较小,其计量逻辑和先行的财产险业务类似,投资者应该容易理解。PAA计量的准备金波动幅度不大,不会对利润表产生太大的影响。 风险提示 1、NBV 增长持续恶化:寿险销售可能受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影响,出现新单保费负增长。产品利润率可能会结构变化影响继续下降,可能与新单保费负增长一同导致 NBV 大幅下降。 2、产险 COR 大幅恶化:激烈的车险市场竞争可能导致车险承保利润率下降,下半年频发的自然灾害或导致车险和非车险的赔付增加。 3、投资大幅亏损:市场波动和信用风险敞口可能导致重大投资损失。 相关研报 研报:《IFRS 9&17解读之一:透明度和波动性皆上升》2023年4月16日 李健 S0570521010001 | AWF297 关注我们 华泰证券研究所国内站(研究Portal) https://inst.htsc.com/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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