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策略|注册制发行配套规则六大要点解读
(以下内容从广发证券《广发策略|注册制发行配套规则六大要点解读》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2023年2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全面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发行配套规则解读关注六大要点。 核心观点 事件:2023年2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全面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发行配套规则解读如下: 第一,各板块定位明晰,错位发展。(1)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2)科创板突出“硬科技”,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3)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4)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二,发行程序优化,发行效率提升。(1)明确证监会与交易所职责分工,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责任,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2)业务咨询沟通范围由科创板扩展至主板;(3)沪深交易所引入分类审核机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展至主板。 第三,优化新股发行定价和配售环节。(1)允许主板、科创板采取直接定价方式;(2)询价对象新增期货公司;主板还应当向个人、其他法人和组织进行网下询价;(3)主板高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4)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及回拨机制保持现行主板做法,向网上投资者倾斜;(5)网下优先配售投资新增合格境外投资者;主板向优先投资者配售的比例由40%提升至70%,科创板由50%提升至70%;(6)扩大战略配售规模,科创板配售家数上限由30家提升至35家,科创板与创业板战略配售比例上限由30%提升至50%;(7)优化战略配售的具体实施安排,取消科创板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第四,优先股发行主体拓展至双创板上市公司。目前上交所已将科创板公司纳入优先股发行规则适用范围,丰富了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工具,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优先股发行、上市交易、转让和持续监管提供规则依据。 第五,细化信息披露要求。(1)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等信息披露要求;(2)新增“审核机构可以退回不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问询回复”的规定。 第六,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1)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2)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3)删除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4)增加现场督导规定,将督导对象范围由保荐人扩展至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全球疫情仍存在反复的风险;全球经济修复可能不及预期;全球/中国通胀高位流动性可能边际收紧;中美贸易/金融领域的关系仍有不确定性。 报告信息 本摘要选自报告:《注册制发行配套规则六大要点解读》2023-3-14 报告作者: 倪赓 S0260519070001 戴康 S0260517120004 法律声明 本微信号推送内容仅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客户参考,相关客户须经过广发证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其他的任何读者在订阅本微信号前,请自行评估接收相关推送内容的适当性,若使用本微信号推送内容,须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解读及指导,广发证券不会因订阅本微信号的行为或者收到、阅读本微信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客户。 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广发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完整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皆被广发证券认为可靠,但广发证券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报告内容亦仅供参考。 在任何情况下,本微信号所推送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广发证券不对因使用本微信号的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读者不应以本微信号推送内容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微信号推送内容做出决策。 本微信号推送内容仅反映广发证券研究人员于发出完整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 本微信号及其推送内容的版权归广发证券所有,广发证券对本微信号及其推送内容保留一切法律权利。未经广发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转载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翻版、复制、刊登、转载和引用者承担。
2023年2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全面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发行配套规则解读关注六大要点。 核心观点 事件:2023年2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全面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发行配套规则解读如下: 第一,各板块定位明晰,错位发展。(1)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2)科创板突出“硬科技”,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3)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4)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二,发行程序优化,发行效率提升。(1)明确证监会与交易所职责分工,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责任,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2)业务咨询沟通范围由科创板扩展至主板;(3)沪深交易所引入分类审核机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展至主板。 第三,优化新股发行定价和配售环节。(1)允许主板、科创板采取直接定价方式;(2)询价对象新增期货公司;主板还应当向个人、其他法人和组织进行网下询价;(3)主板高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4)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及回拨机制保持现行主板做法,向网上投资者倾斜;(5)网下优先配售投资新增合格境外投资者;主板向优先投资者配售的比例由40%提升至70%,科创板由50%提升至70%;(6)扩大战略配售规模,科创板配售家数上限由30家提升至35家,科创板与创业板战略配售比例上限由30%提升至50%;(7)优化战略配售的具体实施安排,取消科创板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第四,优先股发行主体拓展至双创板上市公司。目前上交所已将科创板公司纳入优先股发行规则适用范围,丰富了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工具,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优先股发行、上市交易、转让和持续监管提供规则依据。 第五,细化信息披露要求。(1)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等信息披露要求;(2)新增“审核机构可以退回不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问询回复”的规定。 第六,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1)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2)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3)删除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4)增加现场督导规定,将督导对象范围由保荐人扩展至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全球疫情仍存在反复的风险;全球经济修复可能不及预期;全球/中国通胀高位流动性可能边际收紧;中美贸易/金融领域的关系仍有不确定性。 报告信息 本摘要选自报告:《注册制发行配套规则六大要点解读》2023-3-14 报告作者: 倪赓 S0260519070001 戴康 S0260517120004 法律声明 本微信号推送内容仅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客户参考,相关客户须经过广发证券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其他的任何读者在订阅本微信号前,请自行评估接收相关推送内容的适当性,若使用本微信号推送内容,须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解读及指导,广发证券不会因订阅本微信号的行为或者收到、阅读本微信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客户。 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广发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完整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的出处皆被广发证券认为可靠,但广发证券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报告内容亦仅供参考。 在任何情况下,本微信号所推送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广发证券不对因使用本微信号的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读者不应以本微信号推送内容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微信号推送内容做出决策。 本微信号推送内容仅反映广发证券研究人员于发出完整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 本微信号及其推送内容的版权归广发证券所有,广发证券对本微信号及其推送内容保留一切法律权利。未经广发证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转载和引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翻版、复制、刊登、转载和引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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