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众号研报 > 【浙商宏观||李超】农业强国兼顾发展与安全

【浙商宏观||李超】农业强国兼顾发展与安全

作者:微信公众号【李超宏观研究与资产配置】/ 发布时间:2023-02-17 / 悟空智库整理
(以下内容从浙商证券《【浙商宏观||李超】农业强国兼顾发展与安全》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分析师:李超 研究助理:潘高远 来源:浙商证券宏观研究团队 具体参见2023年02月17日报告《农业强国兼顾发展与安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度解读》,如需报告全文或数据底稿,请联系团队成员或对口销售。 浙商宏观天天播报 音频: 进度条 00:00 05:21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 核心观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于2023年2月13日发布,这是二十大以来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站在新起点上,乡村振兴以农业强国为长远目标,兼顾发展与安全,对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产业融合、乡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作出全面部署。展望后市,建议重点关注三条线索:一是粮食安全保障客观上要求粮食自给率的提升利好种业;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拉动农机设备需求;三是农民多渠道增收推动城乡融合,利好消费升级。我们重点提示关注种业、农业机械、预制菜等赛道。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内容摘要 >>粮食安全重在“地”与“技” 一号文件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我们认为自给率是保障粮食安全更为关键的指标,稳产量、耕地面积及种子农机技术是提升自给率的手段。粮食自给率的保障首先在耕地,从耕地红线保量,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提升土地要素的质量,提高农作物的潜在生产能力,增产量降成本,实现藏粮于地。种子自主和先进农机自主是农业走向独立自主、提升自给率的根本环节。种业自主研发离不开产学研相结合,技术的最终落脚点在企业,我们认为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有望成为我国种业振兴的先锋。我国农机研发既需要关注卡脖子技术,也应与农作物机械化率不平衡显著特点相结合补短板。 >>产业融合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进入向农业强国发展阶段,一二三产业融合也需转向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精品乡村休闲旅游、现代设施农业、现代乡村服务业和农村物流冷链仓储是高质量发展方向。受益于疫后消费场景及人的流动修复,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餐饮购物及县域商业等乡村现代服务业在2023年前景可期。 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有潜力。一是,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要素、数字技术的运用或将加快农业商业模式的快速迭代,智慧农业有巨大潜力。二是,文化赋能乡村或将形成新业态,促进创意、设计、音乐、美术、动漫、科技等融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乡村振兴硬件、软件两手抓 一号文件指出,要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这就要求在硬件方面,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软件方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我们认为,在硬件方面我国已有一定发展,需要持续加强领域主要在数字基础、可再生能源方面,农村水利、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在稳经济过程中仍有发力空间;在软件方面仍有较多薄弱环节,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医疗领域需求更为迫切。 >>农民增收共富潜力大,财产增收是关键增量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成为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有效举措。从农民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作为农民增收的传统动能,其带动能力在逐渐减弱,财产性收入因农村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仍将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我们判断,就业、经营和财产增收将并驾齐驱,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农业强国带来哪些投资机遇?建议关注种业、农机和预制菜 农业强国和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农业强国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作为重点提出,体现了三农问题对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们认为,农业强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均指向改革和创新驱动的一系列重点任务,更关乎国内整体经济的走向。展望后市,建议重点关注三条线索:一是粮食安全保障客观上要求粮食自给率的提升利好种业;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拉动农机设备需求;三是农民多渠道增收推动城乡融合,利好消费升级。我们重点提示关注种业、农业机械、预制菜等赛道。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地缘政治形势变化超预期;极端天气与自然灾害超预期冲击农产品供给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正文 1 粮食安全重在“地”与“技” 2023年2月13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下文称“一号文件”)发布,秉承二十大报告对乡村振兴、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为2023年农业农村重点任务指明方向。 农业强国在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我们认为,若要兼顾发展与安全,加强加快乡村振兴十分必要,有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共同富裕。 1)我国粮食安全任重道远 一号文件中指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我们认为,在此背景下,保障粮食安全十分迫切。 保障粮食安全核心在自给率。我国粮食生产平稳增长,在连续十九年丰收、连续八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之后,为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我们人口规模巨大,同时也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种源 “卡脖子”等深层次次问题,粮食安全仍然需要我国长期重视。从粮食自给率来看,近十几年呈现逐步振荡下降的态势,据我们测算(自给率=产量/(产量+进口-出口)),从2008年的93.4%下降至2022年的82.7%,而美国2021年的粮食自给率约为128%。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若自给率不足,对外依存度过高,则在面对国际形势、极端气候等突发冲击时易引发供给短缺、价格暴涨等粮食安全问题。 自给率将成为保障粮食安全更为关键的指标,稳产量、耕地面积及种子农机技术是提升自给率的手段。例如在油料方面,一号文件指出,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农业农村部指出,2023年将确保大豆油料面积稳定在3.5亿亩以上,力争面积增加1000万亩以上,食用植物油自给率提高1个百分点。 2)耕地保量提质是基础 我们认为,粮食自给率的保障首先在耕地。政策思路呈现由保量的底线到提质的增量转变,从耕地红线保量,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一号文件指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是既定方向,要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为减轻或消除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而开展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活动。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提升土地要素的质量,提高农作物的潜在生产能力,增产量降成本,实现藏粮于地。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每年可增加粮食综合产能1000亿斤左右,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为实现2030年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需新增总投资量约1.44万亿元。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已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2023年,我国计划新建4500万亩、改造提升3500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债券与土地出让收益等多元渠道进行支持。2025年将累计建成10.75亿亩。最终在2030年达成12亿亩的计划目标。2023—2030 年年均新增建设 2500 万亩,同时年均改造提升3500万亩高标准农田。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则2023年预计新增投资2400亿元,2030年相较2022年新增投资1.44万亿元。 3)技术攻关自主是根本 我们认为,种子自主和先进农机自主是农业走向独立自主、提升自给率的根本环节。一号文件指出,在种业振兴方面,要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在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方面,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 种业自主研发离不开产学研相结合,技术的最终落脚点在企业,我们认为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有望成为我国种业振兴的先锋。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根据企业创新能力、资产实力、市场规模、发展潜力等情况,分别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国家畜禽种业阵型企业、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共276家企业。 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术业有专攻,针对约55个种源品类,分为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三大阵型,分工明确、梯度合理,有望对种源自主研发形成强力支撑。“破难题”阵型企业要聚焦少数主要依靠进口的种源,加快引进创制优异种质资源,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补短板”阵型企业要聚焦有差距的种源,充分挖掘优异种质资源,在品种产量、性能、品质等方面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强优势”阵型企业要聚焦优势种源,加快现代育种新技术应用,巩固强化育种创新优势,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专业化平台阵型企业(机构)要在科技创新、金融支持、行业自律、人才培训等方面发挥优势,持续为育种创新提供支撑服务。 我国在农机装备升级方面已有较多布局,全国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已有较快发展。早在2018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国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我们认为,我国农机研发既需要关注卡脖子技术,也应与农作物机械化率不平衡显著特点相结合补短板。小麦、玉米、大豆的综合机械化率相对充分,但油菜、马铃薯、花生的综合机械化率相对较低。全国农作物综合机械率稳步提升,其中2021年机耕率已达86%,但机播、机收率相对较低,仅约60%和65%,显著落后于机耕率。 4)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重要方向 我们认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既是对我国居民膳食结构升级的适应性发展,也是提升食物供给自给率、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方向。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一方面,随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居民收入水平提升过程中,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不断转变,对营养的价值和丰富度要求提升,多元化供给有助于实现多元化需求。据2022年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向人们推荐了各类食物摄入量标准。该报告指出,居民每天的膳食应包括谷薯类、蔬菜、水果、畜、禽、鱼、蛋、奶和豆类食物;平均每天摄入12种食物,每周25种以上。自2014年以来,我国粮食消费量呈现由降转升的过程,但粮食消费在食物总量中的比重则呈现降低趋势,体现我国居民食物消费升级的特征。2021年相较2013年,我国居民食品消费结构中,干鲜瓜果类、水产品、蛋类等比重显著提升。 另一方面,我国食物进口的多元化亦有助于分散供给冲击的风险。在国际形势、气候变化不确定性增大的背景下,若某些食物进口集中依赖于某几个国家或地区,在其供给形势变化时将对我国产生较大的供给短缺影响,推升农产品价格不利于物价和民生的稳定。据海关数据, 2022年我国谷物进口量中,来源于美国的比重超过40%,美国、澳大利亚、阿根廷、加拿大和法国5个国家占比接近80%,呈现较显著的集中特点。 我们认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大有可为,食用菌、藻类、现代海洋牧场和草产业等消费升级潜力大且供给仍有空间的产业有望加快发展。 2 产业振兴高质量发展是重要动力 1)一二三产融合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自2015年有关部门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相关政策以来,农村产业融合不断发展,农业向加工业、休闲旅游、冷链物流等二、三产领域延链,已具规模亦有明显成效。据《中国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报告》,2020年与农业相关的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农村产业融合的增加值比重达53%,超过第一产业自身的产值,体现产业融合对乡村振兴具有关键作用。我们认为,随着乡村振兴进入向农业强国进军阶段,一二三产业融合也需转向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精品乡村休闲旅游、现代设施农业、现代乡村服务业和农村物流冷链仓储是高质量发展方向。 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典型案例,2022年底宁夏广银米业获批首个“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园区以绿色产品为主要发展方向,形成以绿色有机农业为依托的稻渔综合种养、粮食仓储加工、生态休闲观光、社会化综合服务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园区。通过举办“农民丰收节”“插秧节”“农耕文化节”“摄影大赛”等活动,每年吸引游客20多万人次前来观光体验。 一方面,产业融合的质量提升要更多地提升相关二产、三产的品质。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要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 我们认为受益于疫后消费场景及人的流动修复,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餐饮购物及县域商业等乡村现代服务业有望积极发展。 另一方面,产业融合质量提升也需要对农业自身的提升。现代设施农业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食物供给能力的重要途径。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 2)新产业新业态有潜力 我们认为,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农业数字化、文化产业赋能乡村的相关领域有望带来新产业新业态。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在文化赋能方面,2022年文旅部等部委发布《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推动实施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建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特色乡镇、特色村落。从创意设计、演出、音乐、美术、手工等八个方面对乡村赋能,促进创意、设计、音乐、美术、动漫、科技等融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在农业数字化方面,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要素、数字技术的运用或将加快农业商业模式的快速迭代,智慧农业潜力巨大。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据《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提出,2025年目标要实现乡村 4G 深化普及、5G 创新应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明显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培育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村电商产品品牌。 3 乡村振兴硬件、软件两手抓 一号文件指出,要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这就要求在硬件方面,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软件方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我们认为,在硬件方面我国已有一定发展,需要持续加强领域主要在数字基础、可再生能源方面,农村水利、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在稳经济过程中仍有发力空间;在软件方面仍有较多薄弱环节,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医疗领域需求更为迫切。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势头积极 中长期来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基本面貌及生活生产环境,打通城乡要素流动物理通道,有助于提升乡村产业的潜在生产率以及乡村居民的幸福感。短期来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的逆周期属性,对稳投资、稳农村就业有重要作用,据水利部数据,2022年大规模水利建设直接吸纳就业人数25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05万人。 从当前农村基础设施的水平来看,传统基建仍有提升空间。2022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仅为56%。 一号文件指出,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 我们认为,农村水利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在稳经济过程中仍需发力。据水利部发布会,2023年将持续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加快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保障水平双提升,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供水支撑和保障。交通运输部提出,到2025年,争取全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4A级以上区县比例、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均达到85%左右,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 在数字乡村和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方面有望持续发展。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3年行动目标要求,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网络帮扶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和网络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有效提升。 2022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提出以清洁低碳转型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及生物天然气车用或并入燃气管网等应用,替代化石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炭气联产等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助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太阳房,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 2)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乡村潜力大 教育、医疗和养老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既是共同富裕的要求,也是农业强国农业振兴的基础。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 在乡村教育方面,农村基本办学条件仍需改善。2023年重点在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在乡村医疗方面,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从每千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数据上来看,农村不及城市水平的70%,乡村医疗服务仍有较大补短板空间。 在养老方面,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从2020年全国养老服务床位来看,农村床位仅占全国的24%,为应对农村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庞大规模,养老服务仍需加快发展。 4 农民共富潜力大,财产增收是关键增量 中央一号文件把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提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经营增效,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在过去十年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曾四次以单独章节的篇幅聚焦农民增收。我们认为,共同富裕是未来较长时间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其核心需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2023年,我国已进入到经济整体转好的关键节点,多措并举实现帮助农民共富仍然蕴藏较大预期差。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已经持续较快增长,2019年提前一年实现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2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大台阶,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疫情散发多发等多重挑战,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仍然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名义增长6.3%,实际增长4.2%,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2.4和2.3个百分点。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农民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增收动能有所减弱。 从结构上看,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是41.96%、34.63%、2.53%和20.88%。我们预计,多措并举拓宽增收渠道的核心在于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拓展增收渠道,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 1)就业增收是保障 在202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超过40%,是农民增收的“压舱石”。一方面,政策端将落实好财政、金融、用地、人才等扶持政策,形成创新带创业、创业带就业、就业促增收的格局,让农民在家门口就有活干、有钱赚。据中央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介绍,我国调查超过四分之三的农民工在省域内就业,超过一半在县域内就业。为此,我们预计各区域比较优势突出、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会成为吸纳农民就业增收的主力军,就地就近就业是增收的重要保障。 此外,促进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增收也是可选路径。预计大中城市或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就业能力,适应新发展格局下的经济转型升级后的产业体系。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同步引导工商资本创造灵活就业岗位、发展共享用工,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2)经营增收是基础 我们认为,产业兴旺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通过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统计数据显示,家庭经营净收入中六成多来自农业经营收入。第一,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第二,拓展农业多种功能、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并通过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第三,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通过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整体看,预计各区域将壮大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进农文旅融合,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持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3)财产增收是增量 目前,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较低,在农民收入中所占份额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较大增长潜力。另一方面,我国农村还有大量的集体土地、山林等资产和资源没有盘活,农民被赋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也没有充分实现。随着农村产权市场不断健全、土地征收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流转更加规范有序、股份合作进一步发展,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很大增长空间。 我们认为,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本方向,创新土地流转制度可显著释放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扩大资产收益。第一,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第二,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第三,农民采取自营、出租等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5 农业强国与乡村振兴带来哪些机遇? 1)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优供给、扩内需、利增长 “三农”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群体大,在扩大国内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可挖掘的潜力广阔,对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的战略支撑作用非常重要。 一方面,优化供给扩大消费。随着供给端和流通渠道发力,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扩大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的农村覆盖率,预计农村市场销售大概率持续好于城镇。与之对应的,县乡市场占比有所提升,包含镇区和乡村地区的县乡消费市场得到发展,市场占比有所提升。2022年,包含镇区和乡村的县乡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8.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加强建设牵引投资。据农业农村部测算,未来5至10年,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等乡村建设投资需求有近15万亿元,对建材、水泥、钢筋、机械等基础产业的拉动作用很大。今年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布局建设一批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冷链集配中心和大型冷链物流基地,持续改善农村水电路气房讯等条件,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以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为拉动经济增长添油助力。 2)大类资产研判:看好种业、农机和预制菜 农业强国和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农业强国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作为重点提出,体现了三农问题对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们认为,农业强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均指向改革和创新驱动的一系列重点任务,更关乎国内整体经济的走向。展望后市,建议重点关注三条线索:一是粮食安全保障客观上要求粮食自给率的提升,利好种业;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拉动农机设备需求,利好机械板块;三是农民多渠道增收推动城乡融合,利好消费升级概念。我们重点提示关注种业、农业机械、预制菜等赛道。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地缘政治形势变化超预期;极端天气与自然灾害超预期冲击农产品供给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往期报告回顾 点击报告标题直达↓ [1] 2023宏观年度策略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一):预期全面反转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二):国内经济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三):通胀就业与汇率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四):货币政策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五):财政政策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六):产业政策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七):海外经济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八):大类资产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九):风险因素展望 【浙商宏观||李超】万里风云,峰回路转PPT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2] 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 【浙商宏观||李超】国内防疫放松后哪些会超预期?——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之一 【浙商宏观||李超】欧洲的不确定性因素何时化解?——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之二 【浙商宏观||李超】美联储加息何时休?——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三 【浙商宏观||李超】日本央行转向紧缩了么?——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四 【浙商宏观||李超】房地产新发展模式会怎样?——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五 【浙商宏观||李超】房地产如何走过过渡期?——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六 【浙商宏观||李超】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货币配合新机制——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七 【浙商宏观||李超】当信息杠杆遭遇居民存款搬家——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八 【浙商宏观||李超】地方两会有哪些积极动作?——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九 【浙商宏观||李超】人民币汇率升值与外资流入——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十 【浙商宏观||李超】疫后重点关注年轻人消费——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十一 【浙商宏观||李超】如何创造性理解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夺回失去的牛市系列研究十二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3] 日本央行追踪系列 【浙商宏观||李超】现任按兵不动,继任未完待续——日本央行追踪系列研究一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4] 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链长制是强链补链的新机制——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一 【浙商宏观||李超】产业新能源化成为强变量——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二 【浙商宏观||李超】产业智能化是高壁垒的慢变量——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三 【浙商宏观||李超】为何不能再用盈利来预测制造业投资?——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四 【浙商宏观||李超】供给短缺驱动的制造业投资有哪些——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五 【浙商宏观||李超】企业转型驱动的制造业投资有哪些——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六 【浙商宏观||李超】稳增长为什么不能看传统中观变量——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七 【浙商宏观||李超】PMI为何对指示新制造稳增长的作用更大?——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八 【浙商宏观||李超】制造业的中观高频变量有哪些?——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九 【浙商宏观||李超】制造业投资有哪些财税支持?——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十 【浙商宏观||李超】制造业投资有哪些金融支持?——新制造稳增长系列研究之十一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5] 城市更新系列研究 【浙商宏观||李超】为什么城市更新值得重点关注? 【浙商宏观||李超】城市更新是地产投资的强变量——城市更新系列研究一 【浙商宏观||李超】城市更新有哪些投资类型?——城市更新系列研究二 【浙商宏观||李超】城市更新可以拉动多少地产投资?——城市更新系列研究三 【浙商宏观||李超】城市更新谁来干?——城市更新系列研究四 【浙商宏观||李超】城市更新资金从哪来?——城市更新系列研究五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6] “新能源+”系列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从新能源到“新能源+”——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一 【浙商策略】产业新能源化带来的价值重估——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二 【浙商电子】“新能源+”重构供应链,重视能源产业链全方位机遇——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三 【浙商化工】新能源大背景下,化工行业的“立”与“变”——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四 【浙商交运建筑】赋能、节能、产能,建筑工程行业三层次助力新能源+——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五 【浙商机械】聚焦“发电端”低碳、“用电端”低碳——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六 【浙商汽车】“新能源+”驱动汽车行业迎历史性变局——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七 【浙商新材料】供需错配难解,"新能源+"金属牛市在途——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八 【浙商|计算机】“数字新能源化”的两大变局——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九 【浙商宏观||李超】全球碳中和如何拉动国内需求?——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十 【浙商通信】重视储能温控赛道高成长机会——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十一 【浙商中小盘】把握时代机遇,紧抓科创北交十倍股——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十二 【浙商宏观||李超】“新能源+”指数编制及其应用——拥抱“新能源+”系列研究十三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7] 乌克兰冲突系列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乌克兰为何成为地缘政治的冲突焦点?──乌克兰冲突系列研究一 【浙商宏观||李超】俄乌冲突如果失控对通胀有何影响?──乌克兰冲突系列研究二 【浙商宏观||李超】从美俄对抗共性经验看资产走势──乌克兰冲突系列研究三 【浙商宏观||李超】俄罗斯面临的SWIFT制裁影响几何?──乌克兰冲突系列研究四 【浙商宏观||李超】油价高点上调,节奏基本不变——乌克兰冲突系列研究五 【浙商宏观||李超】乌克兰危机下美联储政策如何推进?——乌克兰冲突系列研究六 【浙商宏观||李超】乌克兰危机下美国CPI何时见顶?——乌克兰冲突系列研究七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8] 公募REITs系列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公募REITs:掘金长坡厚雪赛道──公募REITs系列研究之一 【浙商宏观||李超】Pre-REITs的价值评估:向光而行──公募REITs系列研究之二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9] 房地产税系列报告 【浙商宏观||李超】为什么房地产税需要关注?——房地产税系列报告(一) 【浙商宏观||李超】韩国“存量征收,阶梯税率”的房产税是怎样的?——房地产税系列报告(二) 【浙商宏观||李超】中国香港地区对我国房产税试点扩大借鉴意义有限——房地产税系列报告(三) 【浙商宏观||李超】美国房地产税对我国有何启示?——房地产税系列报告(四) 【浙商宏观||李超】德国房产税意在财政创收而非地产调控——房地产税系列报告(五) 【浙商宏观||李超】日本房地产税对我国有何借鉴意义?——房地产税系列报告(六) 【浙商宏观||李超】新加坡公有住房体制下的房产税征收力度弱——房地产税系列报告(七) 【浙商宏观||李超】全球房地产泡沫破裂与房产税是否有关——房地产税系列报告(八)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10] 碳中和系列研究 【浙商宏观||李超】碳中和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碳中和系列研究(一) 【浙商宏观||李超】碳中和使得能源投资逐渐转化为制造业投资——碳中和系列研究(二) 【浙商宏观||李超】碳中和带来哪些需求变化?——碳中和系列研究(三) 【浙商宏观||李超】碳中和供给侧影响几何?——碳中和系列研究(四) 【浙商宏观||李超】碳中和如何影响PPI和CPI?——碳中和系列研究(五) 【浙商宏观||李超】中国碳中和与欧美相比有何异同?——碳中和系列研究(六) 【浙商宏观||李超】绿色金融是否会带来投资机会——碳中和系列研究(七) 【浙商宏观||李超】碳中和未来技术突破会怎样?——碳中和系列研究(八) 【浙商宏观||李超】碳中和、双控与大国关系缓和——碳中和系列研究(九) 【浙商宏观||李超】能源革命的指挥棒指向何方?——碳中和系列研究(十)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11] 共同富裕系列 【浙商宏观||李超】收入分配改革是共同富裕重要抓手——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一 【浙商宏观||李超】浙江共同富裕哪些值得关注?——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二 【浙商宏观||李超】如何理解三次分配?——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三 【浙商宏观||李超】共同富裕如何影响消费?——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四 【浙商宏观||李超】共同富裕如何影响投资?——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五 【浙商宏观||李超】如何从外贸视角看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六 【浙商宏观||李超】共同富裕如何影响三次产业?——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七 【浙商宏观||李超】共同富裕如何影响产业政策?——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八 【浙商宏观||李超】如何从财政视角看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九 【浙商宏观||李超】共同富裕如何影响货币政策?——共同富裕系列研究之十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12] 反垄断系列研究 【浙商宏观||李超】三轮反垄断浪潮均源自生产要素垄断——反垄断系列研究之一 【浙商宏观||李超】反垄断为了公平还是效率?——反垄断系列研究之二 【浙商宏观||李超】反垄断的方式有哪些?——反垄断系列研究之三 【浙商宏观||李超】欧美日反垄断有什么差异?——反垄断系列研究之四 【浙商宏观||李超】本轮反垄断全球如何演进?——反垄断系列研究之五 【浙商宏观||李超】反垄断措施如何影响资产价格?——反垄断系列研究之六 (滑动查看历史报告)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制作自己的模板 浙商证券宏观研究团队简介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众号为浙商证券宏观团队设立。本公众号不是浙商证券宏观团队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所载的资料均摘自浙商证券研究所已发布的研究报告或对报告的后续解读,内容仅供浙商证券研究所客户参考使用,其他任何读者在订阅本公众号前,请自行评估接收相关推送内容的适当性,使用本公众号内容应当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和解读,浙商证券不因任何订阅本公众号的行为而视其为浙商证券的客户。 本公众号所载的资料摘自浙商证券研究所已发布的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和观点,或对已经发布报告的后续解读。订阅者如因摘编、缺乏相关解读等原因引起理解上歧义的,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请注意,本资料仅代表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研究观点可根据浙商证券后续发布的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作出更改,本订阅号不承担更新推送信息或另行通知义务,后续更新信息请以浙商证券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准。 本公众号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仅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浙商证券及相关研究团队不就本公众号推送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任何订阅人不应凭借本公众号推送信息进行具体操作,订阅人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浙商证券及相关研究团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公众号推送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浙商证券及相关内容提供方保留对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一切法律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转载或者复制本公众号推送信息。若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转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浙商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李超宏观研究与资产配置 把握预期差, 关注这一个就对了!

大部分微信公众号研报本站已有pdf详细完整版:https://www.wkzk.com/report/(可搜索研报标题关键词或机构名称查询原报告)

郑重声明:悟空智库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