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金工马普凡】中证1000股指期货期权点评
(以下内容从中国银河《【银河金工马普凡】中证1000股指期货期权点评》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股指期货期权点评 事件:2022年6月2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已有的产品线基础上,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拓展了衍生品涉及的范围,对于对冲工具提供更多的选择,对于市场的稳定运行性也有积极意义。 核心观点 2022年6月2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制定了《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已有的产品线基础上,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拓展了衍生品涉及的范围,对于对冲工具提供更多的选择,对于市场的稳定运行性也有积极意义。 一、中证1000指数 中证1000指数选取中证800指数样本以外的规模偏小且流动性好的10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与沪深300和中证500等指数形成互补。 中证1000指数行业分布前五的是医药生物(9.58%)、电子(9.49%)、电力设备(8.53%)、基础化工(7.59%)和计算机(5.94%),与中证500大致相同,但在医药生物和电子等行业权重更高一些。 成分股方面,中证1000指数包含股票数量更多,权重最大的股票占比为0.641%。集中度与其他指数相比,中证1000指数和中证500类似,相对沪深300指数更为分散。 此外,挂钩中证1000指数产品如表中所示。大部分产品属于指数增强类,而ETF产品、指数基金等被动产品只有3只和2只。 二、股指期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2010年4月16日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在2015年4月16日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开始起上市交易。 对于沪深300指数,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后指数波动率有一定幅度下降,对于市场的稳定有一定积极影响;而中证500指数在相应股指期货上市后虽然波动率上升,主要是由于2015年市场影响,但是也为市场对冲提供了新的工具。 以当时的绝对收益的基金为例,比如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基金在2016年一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沪深300期货,2016年二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全部调整为中证500股指期货;嘉实对冲套利基金在2016年二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沪深300期货,2016年三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全部调整为中证500股指期货;工银瑞信绝对收益A基金在2015年一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沪深300期货,2015年二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调整为沪深300期货75%、上证50股指期货13%、中证500股指期货12%;华宝量化对冲基金和海富通阿尔法对冲基金2015年也将上证50股指期货作为对冲工具。 截止22年一季度,绝对收益基金采用股指期货对冲的比例如表所示。采用沪深300股指期货对冲占大部分,中证500股指期货也有一定比例。 发布的《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相关说明与其它股指期货对比如表所示。 其中最低交易保证金与其它3个指数的股指期货一样,为合约价值的8%。而实际结算业务参数为(截止2022年6月20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多头空头保证金标准12%、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多头空头保证金标准14%、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多头空头保证金标准12%。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的手续费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三、股指期权 对于场内期权,分别有50ETF期权,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期权、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股指期权。而本次中金所同时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权征求意见。实际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ETF最大规模也才20.23亿(资产净值22Q1),所以先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权是合适的。 相关中证1000股指期权参数如下表所示。其中,除了合约标的物外,其它参数与沪深300股指期权一致,包括行权价格的设定等。 如需获取报告全文,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谢谢! 更多干货请关注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 微信公众号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 长按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zgyhzqyj 本文摘自报告:《【银河金工】中证1000股指期货期权点评》 报告发布日期:2022年6月24日 报告发布机构:中国银河证券 报告分析师: 马普凡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040002 马普凡 金融工程分析师,十二年量化研究经验,曾任职于华泰柏瑞基金、广发证券、中信证券,2022年加入银河证券研究院。 /// 评级体系及法律申明 /// 评级体系: 银河证券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公司组成的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交易所指数或市场中主要的指数) 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行业指数低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10%及以上。 银河证券公司评级体系 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20%。 中性: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低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及以上。 法律申明: 本公众订阅号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研究院依法设立、运营的唯一研究官方订阅号。其他机构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名义注册的,或含有“银河研究”,或含有与银河研究品牌名称等相关信息的其他订阅号均不是银河研究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不是银河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均来自于银河证券研究院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本订阅号所摘录的研究报告内容经相关流程及微信信息发布审核等环节后在本订阅号内转载,本订阅号不承诺在第一时间转载相关内容,如需了解详细、完整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参见银河证券研究院发布的完整报告,任何研究观点以银河证券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 本订阅号旨在交流证券研究经验。本订阅号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订阅人做参考之用,订阅人须自行确认自己具备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专业能力,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不应认为本订阅号的内容可以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并不构成对订阅人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银河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订阅号所提及的任何证券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订阅人需自行承担依据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进行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在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分析结果及预测结论,会根据银河证券研究院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敬请订阅者密切关注后续研究报告的最新相关结论。 本订阅号所转发的研究报告,均只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的观点。本订阅号不保证银河证券其他业务部门或附属机构给出与本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研报结论不同甚至相反的投资意见,敬请订阅者留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微信订阅号发布的本图文消息仅面向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图文消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关注,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 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的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银河证券对本订阅号保留一切法律权利。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影像等)的复制、转载,均需注明银河研究的出处,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在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股指期货期权点评 事件:2022年6月2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已有的产品线基础上,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拓展了衍生品涉及的范围,对于对冲工具提供更多的选择,对于市场的稳定运行性也有积极意义。 核心观点 2022年6月2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制定了《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已有的产品线基础上,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拓展了衍生品涉及的范围,对于对冲工具提供更多的选择,对于市场的稳定运行性也有积极意义。 一、中证1000指数 中证1000指数选取中证800指数样本以外的规模偏小且流动性好的10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与沪深300和中证500等指数形成互补。 中证1000指数行业分布前五的是医药生物(9.58%)、电子(9.49%)、电力设备(8.53%)、基础化工(7.59%)和计算机(5.94%),与中证500大致相同,但在医药生物和电子等行业权重更高一些。 成分股方面,中证1000指数包含股票数量更多,权重最大的股票占比为0.641%。集中度与其他指数相比,中证1000指数和中证500类似,相对沪深300指数更为分散。 此外,挂钩中证1000指数产品如表中所示。大部分产品属于指数增强类,而ETF产品、指数基金等被动产品只有3只和2只。 二、股指期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2010年4月16日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在2015年4月16日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开始起上市交易。 对于沪深300指数,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后指数波动率有一定幅度下降,对于市场的稳定有一定积极影响;而中证500指数在相应股指期货上市后虽然波动率上升,主要是由于2015年市场影响,但是也为市场对冲提供了新的工具。 以当时的绝对收益的基金为例,比如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基金在2016年一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沪深300期货,2016年二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全部调整为中证500股指期货;嘉实对冲套利基金在2016年二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沪深300期货,2016年三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全部调整为中证500股指期货;工银瑞信绝对收益A基金在2015年一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是沪深300期货,2015年二季度采用的对冲工具调整为沪深300期货75%、上证50股指期货13%、中证500股指期货12%;华宝量化对冲基金和海富通阿尔法对冲基金2015年也将上证50股指期货作为对冲工具。 截止22年一季度,绝对收益基金采用股指期货对冲的比例如表所示。采用沪深300股指期货对冲占大部分,中证500股指期货也有一定比例。 发布的《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相关说明与其它股指期货对比如表所示。 其中最低交易保证金与其它3个指数的股指期货一样,为合约价值的8%。而实际结算业务参数为(截止2022年6月20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多头空头保证金标准12%、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多头空头保证金标准14%、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多头空头保证金标准12%。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的手续费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三、股指期权 对于场内期权,分别有50ETF期权,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期权、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股指期权。而本次中金所同时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权征求意见。实际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ETF最大规模也才20.23亿(资产净值22Q1),所以先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权是合适的。 相关中证1000股指期权参数如下表所示。其中,除了合约标的物外,其它参数与沪深300股指期权一致,包括行权价格的设定等。 如需获取报告全文,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谢谢! 更多干货请关注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 微信公众号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 长按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zgyhzqyj 本文摘自报告:《【银河金工】中证1000股指期货期权点评》 报告发布日期:2022年6月24日 报告发布机构:中国银河证券 报告分析师: 马普凡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040002 马普凡 金融工程分析师,十二年量化研究经验,曾任职于华泰柏瑞基金、广发证券、中信证券,2022年加入银河证券研究院。 /// 评级体系及法律申明 /// 评级体系: 银河证券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公司组成的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交易所指数或市场中主要的指数) 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行业指数低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10%及以上。 银河证券公司评级体系 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20%。 中性: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低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及以上。 法律申明: 本公众订阅号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研究院依法设立、运营的唯一研究官方订阅号。其他机构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名义注册的,或含有“银河研究”,或含有与银河研究品牌名称等相关信息的其他订阅号均不是银河研究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不是银河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均来自于银河证券研究院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本订阅号所摘录的研究报告内容经相关流程及微信信息发布审核等环节后在本订阅号内转载,本订阅号不承诺在第一时间转载相关内容,如需了解详细、完整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参见银河证券研究院发布的完整报告,任何研究观点以银河证券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 本订阅号旨在交流证券研究经验。本订阅号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订阅人做参考之用,订阅人须自行确认自己具备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专业能力,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不应认为本订阅号的内容可以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并不构成对订阅人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银河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订阅号所提及的任何证券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订阅人需自行承担依据订阅号发布的任何内容进行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在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分析结果及预测结论,会根据银河证券研究院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敬请订阅者密切关注后续研究报告的最新相关结论。 本订阅号所转发的研究报告,均只代表银河证券研究院的观点。本订阅号不保证银河证券其他业务部门或附属机构给出与本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研报结论不同甚至相反的投资意见,敬请订阅者留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微信订阅号发布的本图文消息仅面向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图文消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机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关注,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 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的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银河证券对本订阅号保留一切法律权利。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影像等)的复制、转载,均需注明银河研究的出处,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在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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