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从严处理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信用周报2020年第21期(2020.07.19)
(以下内容从申万宏源《交易商协会从严处理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信用周报2020年第21期(2020.07.19)》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孟祥娟 姚洋 武文凯 摘 要 热点解析: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因北京银行在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1)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2)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这是今年以来首个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的承销商,今年另外还有四家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机构受到处分,分别是年初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问题而被处分、五月份两家主承销商因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被处分。 产业债策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下,外需修复确定性低于内需修复,短期内仍以中高等级为主,票息策略重要性提升,逐步下沉中低等级国企、中国高等级民企。 城投债策略:当前政策继续利好城投,城投债没有信用风险,可继续适度下沉区位,可选择利差处于中间位置的区位,如湖北、河南、山西等地,但建议配置短久期。 行业景气高频追踪: 高频追踪:钢材综合价格指数、丁二烯、LLDPE、LME铜、LME锌、LME铅上行;NEWC动力煤、一级冶金焦平仓价、乙烯、甲苯、涤纶长丝、LME铝、铜、铝、锌、铅、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下行;环渤海动力煤、焦煤坑口价、焦煤车板价、一级冶金焦车板价、螺纹钢期货价格、螺纹钢现货价格、BRENT原油、WTI原油、苯、二甲苯、PX、甲醇、乙二醇、纯碱、全国水泥均价、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持平。 信用债周度回顾: 产业债——市场:本周信用利差短降长升,期限利差A+级以上3年-1年整体上升,A+级以上5年-3年下降,等级利差整体走阔。行业利差全面上行,造纸、汽车和煤炭上行幅度都超过5BP,其中造纸行业利差上行18.12BP。中低等级民企利差大幅收窄。 城投债——市场:本周7年期城投债表现好于产业债,其他期限表现差于产业债,低评级城投债表现好于高评级。 信用债风险警示:“15中城建MTN001”、“17康得新MTN002”等债券实质违约。 正 文 1. 交易商协会从严处理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因北京银行在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1)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2)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这是今年以来首个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的承销商,今年另外还有四家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机构受到处分,分别是年初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问题而被处分、五月份两家主承销商因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被处分。 根据最新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以下简称“中介服务规则”),对主承销商未按业务规范要求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与发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或公开谴责处分,可并处责令改正、责令致歉、暂停相关业务、暂停会员权利或取消会员资格。本次对北京银行的处分是相对较重处分方式,同时中介服务规则对承销团成员、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增进机构等中介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进行了规范。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同样对债券市场服务机构的过错认定进行明确。债券承销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1)协助发行人制作虚假、误导性信息,或者明知发行人存在上述行为而故意隐瞒的;2)未按照合理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原则开展尽职调查,随意改变尽职调查工作计划或者不适当地省略工作计划中规定的步骤;3)故意隐瞒所知悉的有关发行人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意愿等重大信息;4)对信息披露文件中相关债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重要内容已经产生了合理怀疑,但未进行审慎核查和必要的调查、复核工作;5)其他严重违反规范性文件、执业规范和自律监管规则中关于尽职调查要求的行为,导致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关于发行人偿付能力相关的重要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足以影响投资人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判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存在过错,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也进行了明确。 最近一年以来,监管层发布债券违约处置、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持有人会议规程、违约债券转让规则等法规制度,并对主承销商等债券市场的服务机构从严监管,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发行人的信用约束,保障债券市场风险处置的平稳有序,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2. 信用债风险警示 3. 行业新闻追踪
孟祥娟 姚洋 武文凯 摘 要 热点解析: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因北京银行在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1)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2)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这是今年以来首个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的承销商,今年另外还有四家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机构受到处分,分别是年初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问题而被处分、五月份两家主承销商因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被处分。 产业债策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下,外需修复确定性低于内需修复,短期内仍以中高等级为主,票息策略重要性提升,逐步下沉中低等级国企、中国高等级民企。 城投债策略:当前政策继续利好城投,城投债没有信用风险,可继续适度下沉区位,可选择利差处于中间位置的区位,如湖北、河南、山西等地,但建议配置短久期。 行业景气高频追踪: 高频追踪:钢材综合价格指数、丁二烯、LLDPE、LME铜、LME锌、LME铅上行;NEWC动力煤、一级冶金焦平仓价、乙烯、甲苯、涤纶长丝、LME铝、铜、铝、锌、铅、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下行;环渤海动力煤、焦煤坑口价、焦煤车板价、一级冶金焦车板价、螺纹钢期货价格、螺纹钢现货价格、BRENT原油、WTI原油、苯、二甲苯、PX、甲醇、乙二醇、纯碱、全国水泥均价、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持平。 信用债周度回顾: 产业债——市场:本周信用利差短降长升,期限利差A+级以上3年-1年整体上升,A+级以上5年-3年下降,等级利差整体走阔。行业利差全面上行,造纸、汽车和煤炭上行幅度都超过5BP,其中造纸行业利差上行18.12BP。中低等级民企利差大幅收窄。 城投债——市场:本周7年期城投债表现好于产业债,其他期限表现差于产业债,低评级城投债表现好于高评级。 信用债风险警示:“15中城建MTN001”、“17康得新MTN002”等债券实质违约。 正 文 1. 交易商协会从严处理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因北京银行在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1)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2)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这是今年以来首个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的承销商,今年另外还有四家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机构受到处分,分别是年初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问题而被处分、五月份两家主承销商因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被处分。 根据最新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以下简称“中介服务规则”),对主承销商未按业务规范要求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与发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或公开谴责处分,可并处责令改正、责令致歉、暂停相关业务、暂停会员权利或取消会员资格。本次对北京银行的处分是相对较重处分方式,同时中介服务规则对承销团成员、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增进机构等中介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进行了规范。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同样对债券市场服务机构的过错认定进行明确。债券承销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1)协助发行人制作虚假、误导性信息,或者明知发行人存在上述行为而故意隐瞒的;2)未按照合理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原则开展尽职调查,随意改变尽职调查工作计划或者不适当地省略工作计划中规定的步骤;3)故意隐瞒所知悉的有关发行人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意愿等重大信息;4)对信息披露文件中相关债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重要内容已经产生了合理怀疑,但未进行审慎核查和必要的调查、复核工作;5)其他严重违反规范性文件、执业规范和自律监管规则中关于尽职调查要求的行为,导致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关于发行人偿付能力相关的重要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足以影响投资人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判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存在过错,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也进行了明确。 最近一年以来,监管层发布债券违约处置、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持有人会议规程、违约债券转让规则等法规制度,并对主承销商等债券市场的服务机构从严监管,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发行人的信用约束,保障债券市场风险处置的平稳有序,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2. 信用债风险警示 3. 行业新闻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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