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评: 风险权重调整,对债市影响如何?-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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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1)差异化监管体系,降低中小行合规达标压力。使得中小银行能够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合规成本,更好服务当地小微和三农经济。
2)利好投资级信用债,支持对优质企业和中小企业信贷投放。投资级公司的风险权重较现行的100%降至75%、高于《新巴III》设定的65%。对于小微企业的认定范围也有所放松。
3)房地产风险权重较国际版要求更严。居住用房地产适用40%~45%的风险权重,较现行的50%略有下降;如果还款实质性依赖于现金流,则风险权重至少与现行规则持平甚至更高。此外,预售制住房贷款需求的资本占用成本可能较目前更高。
4)3个月以上存单和二级资本债的资本占用增加。原始期限三个月以上存单(A级银行)为40%风险权重(较现行的25%有所提升),二级资本债风险权重提升(100%→150%),TLAC同样150%的权重。
5)利好地方政府债一般债。风险权重调降10个百分点意味着可以释放出约1.2万亿元的风险加权资产。考虑到一般地方政府债和国债利差已较窄(12BP),实际利好幅度或较小。
6)资管产品透明度越高,资本占用成本越低。偏好投向清晰、可穿透到底层的资管产品,资本占用成本更低的利率债产品或更占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