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非银金融行业关于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规则发布实施的点评:企业境外上市政策落地,利好国际业务占比的高券商-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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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则,自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包括《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和5项配套指引。
完善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提升企业发行的可预期性。
《管理试行办法》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五点:1)完善监管制度,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2)明确备案要求;3)加强监管协同;4)明确法律责任;5)增强制度包容性。与前期征求意见稿相比,《管理试行办法》和配套监管指引主要有三方面变化:一是完善负面清单;二是科学划定监管范围;三是细化备案程序要求。
对于存量和增量企业的备案做出明确安排。
1)3月31日起(下同),已在境外发行上市的企业将视为存量企业,存量企业不要求立即备案,后续如涉及再融资等备案事项时按要求备案即可;2)已获境外监管机构或者境外证券交易所同意(如香港市场已通过聆讯、美国市场已获准注册等),但未完成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境内企业,给予6个月过渡期。在6个月内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视为存量企业;3)对于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申请人,在批文有效期内可继续推进境外发行上市事宜。
明确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在境外上市。
证监会表示,对于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监管协同。证监会将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对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予以备案,支持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壮大。
投资建议:《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背景是基于扩大对外开放,支持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政策导向,后续将提升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可预期性。我们认为,《管理试行办法》的落地将利好投行及交易所,推荐国际业务占优势的中资券商,包括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建议关注境内企业上市集中的香港交易所。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经营及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