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悟空智库——专业行业公司研究报告文档大数据平台!

国海证券-中小盘事件点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车载传感器有望受益-221103

上传日期:2022-11-03 11:59:15 / 研报作者:杨阳 / 分享者:1005593
研报附件
国海证券-中小盘事件点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车载传感器有望受益-221103.pdf
大小:337K
立即下载 在线阅读

国海证券-中小盘事件点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车载传感器有望受益-221103

国海证券-中小盘事件点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车载传感器有望受益-221103
文本预览:

《国海证券-中小盘事件点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车载传感器有望受益-221103(4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海证券-中小盘事件点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车载传感器有望受益-221103(4页).pdf(4页精品完整版)》请在悟空智库报告文库上搜索。

  事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于2022年11月02日起草《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投资要点: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试点内容和具体目标,L3及以上等级的自动驾驶汽车具备进入试点的资格。在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遴选符合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商和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L3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在试点城市的限定公共道路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通过试点工作,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新能提升、优化产业生态,推进并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体系和道路交通安全体系的建设。
  《通知》对试点城市、试点车企、试点产品等提出具体要求,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体系建设。(1)试点城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具有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对的公共道路、交通通信设施、高精度地图等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2)试点车企应具备搭载自动驾驶功能及设计验证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等能力,具备安全检测服务企业平台检测车辆安全及用户告知机制;(3)试点产品应符合自动驾驶品技术要求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相关同行规定,保障安全性。
  自动驾驶的持续发展加速汽车智能网联化趋势,以激光雷达为代表的车身感知传感器有望受益。汽车传感器是实现单车驾驶的核心硬件,其中车身感知传感器可实现对汽车自身信息的感知并做出决策、执行,环境感知传感器负责捕捉外界信息并提供给汽车计算机系统用于规划决策,是无人驾驶智能感知系统的基础,包括激光雷达、车载摄像头、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等智能传感器。随着《通知》的发布以及相关意见征求,政策已经开始加速推动汽车智能网联化发展,车载传感器作为实现自动驾驶功能的核心部件有望受益。
  投资建议
  《通知》完善了对自动驾驶试点的目标及车辆的相关要求,有望推动汽车智能网联化的发展,加速商业化落地,以激光雷达为代表的车载传感器作为自动驾驶核心部件有望受益。个股方面,建议关注激光雷达及智能传感器领域:炬光科技、长光华芯、永新光学、纳芯微、华测导航。
  风险提示
  智能驾驶发展不及预期;车载传感器技术发展不及预期;自动驾驶路线改变;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反复。

展开>> 收起<<

#免责声明#

本站页面所示及下载的一切研究报告、文档和内容信息皆为本站用户上传分享,仅限用于个人学习、收藏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参见底部免责申明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