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环保行业周报:《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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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2018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的决议,取消了环评公司的资质审批监管,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评报告书,但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要对环评报告书负责,并明确了违法后果。
我们认为,环评法修改并不意味着取消环评。而是对以往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强化监督和整改,以避免寻租,使环评回归原本的预防污染的目标上来。环评(尤其是事中、事后环评)依然是环保领域重要的防治制度之一。
上周环保行业市场概况
上周环保工程及服务Ⅱ(申万)指数下跌0.01%,沪深300指数下跌0.84%,环保板块跑输大盘0.85%。上周环保各子板块涨跌不一,其中,监测板块下跌0.20%,其余板块均上涨,涨幅最大的为节能和大气板块,分别为2.97%和2.36%。上周环保板块整体估值上升,PE(TTM)为17.29,低于创业板的28.27;PB为1.55,低于创业板的3.52。
上周无新增挂牌、做市、申请上市辅导、摘牌新三板环保企业。
行业政策与动态
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修改。主要内容如下:一、取消环评公司(技术单位)的资质审批监管,有能力的建设单位也可自行编制环评报告书。二、建设单位应对环评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若技术单位存在错误的承担相应责任。三、新增信用监管,审批环评的部门应将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四、环评报告书出现内容虚假,环评结论不正确等问题的责任承担,为此次环评法修改的重中之重。
1月4日-19日,河北省将在全省组织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继续把扬尘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对重点涉气污染物排放大中型企业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VOCs深度整治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钢铁、建材、火电、焦化、碳素、食品等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逐工序逐工艺进行全面排查。
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债务及融资风险,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二级市场整体波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