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资信-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母、子公司评级方法比较-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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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标普、穆迪和惠誉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的母、子公司评级方法进行比较研究。 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思路基本类似,先评估是否存在母、子关系,然后独立评估母、子公司的个体信用状况,然后根据母、子公司关系,对母、子公司个体信用状况进行调整,得到母、子公司最终信用级别。 标普更多的关注子公司在集团中的地位,认为不同的地位会影响集团对子公司的支持,进而影响子公司最终级别。 具体来说,标普的评级逻辑是先考虑集团公司的信用状况(GroupSACP),然后结合外部支持得出集团公司的潜在信用状况(PotentialGCP),再根据主权级别限制,得出集团母公司的最终信用状况(GCP);同样地,对集团成员先分析其自身的信用状况(SACP),然后考虑其他外部支持以及集团公司对成员的支持得出集团成员的发行人潜在信用状况,最后结合主权限制进一步调整,得出集团成员最终的发行人级别(ICR)。 穆迪更关注在母、子公司没有法律关联的情况。 穆迪的评级思路首先是评估提供支持实体的信用状况,并在独立基础上评估接受支持的子公司,然后评估提供支持实体在压力或困境期间向其成员提供财务支持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会影响子公司最终的级别。 惠誉更关注母子公司的关联程度,惠誉对关联程度的考察是通过法律关联、运营关联和战略关联这三个指标衡量。 在母强子弱情况下(母公司个体信用状况好于子公司),考虑这三个关联关系的紧密程度,在母弱子强情况下(子公司个体信用状况好于母公司),惠誉仅考虑了法律和经营关联的紧密程度;在对关联紧密程度进行衡量之后,考虑对母、子公司的级别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