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新能源行业重大事项点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点评-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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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5 月 15 日发改委及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决定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观点:
“通知”确立了可再生能源以及非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纳当中的比例的考核机制,并以省级行政单位进行考核和约束。文件同时确立了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以售电企业和用户承担消纳责任。根据非税可再能源配额要求,预计 2019-2020 年风电分别新增装机 26GW、29GW,光伏分别新增装机 42GW、44GW可以达到配额制要求。
本次“通知”对于国内的 2019-2020 年的装机需求具有一定的兜底作用,同时对于确立新能源在国内能源结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推动新能源消纳以及新能源的中长期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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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一、消纳责任制执行办法确立
(一)明确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1、确立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通知”明确提出以省级行政区域划分对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进行设定。其中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区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以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两种形式,并分别设定最低标准,并在最低标准一定幅度之上设定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
2、以省级行政单位确定消纳权重
消纳权重的设定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进行测算向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地方电网研究后向国务院能源部门反馈意见,综合论证后每年 3 月底前向各省级行政区域下达当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
(二)确认参与主体以及考核办法
1、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权重落实责任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消纳责任的牵头落实工作。具体工作流程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所在地区国务院能源派出监督机构按年度制定本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方案。并按照年度消纳进行公布电力消纳考核报告,督促未履行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主体依法依规处理。
2、售电企业及电力用户承担消纳责任
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二类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3、电网企业承担组织责任
国网以及南网所属省级电网企业按照指定的消纳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经营区域内各类消纳责任市场主体完成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纳。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经济管理部分督促省属电网、配售电公司以及未与公用电网联网拥有自备电网的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纳。
(三)消纳量核算方式明朗
1、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开展可再生能源的电力相关交易和数据的统计,并指导相关责任主体优先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关的电力交易。同时电力交易机构负责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的审核以及电力交易信息等环节对责任主体进行提醒。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信息管理中心以及电力交易机构的年度统计信息公布责任主体的消纳完成情况。
2、消纳不足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补充
消纳责任主体以实际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的完成消纳量,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也可以以其他两种方式进行完成:1、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2、购买绿证
二、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数据测算
(一)可再生能源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
1、各省 2018-2020 年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
根据“通知”中附件对于各省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比例情况来看,2018 年大多数省份可以超额完成当年的指标要求,仅少部分存在部分缺口,2019-2020 年消纳要求有一定提升,对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的提升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2、各省 2018-2020 年非水可再生能消纳情况
根据“通知”中附件对于各省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情况来看,仅少数省份在 2017 年达到装机要求,2019-2020年基础上比例也持续提升,对于新能源的装机需求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消纳保障机制下的装机容量测算
1、新能源装机量的测算
基于各省用 2017 年电量及过往用电增速,我们对各省 2018-2020 年用电量进行了测算;基于消纳保障机制设定的比例测算了 2018 及 2020 年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的电力需求。假定光伏平均年发电 1300 小时,风电年发电 2200 小时,我们分别测算了 2018 及 2020 年新能源装机需求。2018-2020 年,风电分别新增装机:21GW、26GW、29GW;光伏分别新增装机 42GW、42GW、44GW,可以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要求。相较于国内目前的装机水平,基本可以完成,消纳保障机制对于国内的新增装机量具有积极的兜底作用。
三、投资建议
消纳保障机制对于新能源消纳以及使用比例具有非常积极意义,其核心思想在于提升新能源在国内电力结构中的地位,并通过不断上调其比例引导国内电力能源结构转型。中短期而言对于促进新能源消纳以及新能源装机量兜底具有积极的意义,长期而言对于新能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促进作用。
建议积极关注光伏龙头:隆基股份、通威股份、阳光电源;风电龙头:金风科技、天顺风能。
四、风险提示
政策推进不及预期。